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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农商行)现行的会计制度主要执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基本制度》及《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尽管部分业务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但整体上所执行的会计制度体系仍基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为模本,与国内银行同业及新准则的实施要求存在显著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