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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豳风·七月》是一篇传诵千古的中国古典文学作品。但是对于其中的“一之日”、“二之日”、“三之日”、“四之日”却历来没有令人满意的解释,不管是传统的毛传“周正”说还是令人“十月太阳历”的新说,都不能自圆其说。本文认为“一之日”、“二之日”、“三之日”等很可能是甲骨文合文“十一月”、“十二月”、“十三月”等的误认。这样的解释既没有毛传同一篇作品用两种历法的尴尬,也没有“十月太阳历”新说与原作节令不符的抵牾。作者认为当是一种较为可信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