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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重新鉴定的相关问题,为提高鉴定质量提出一定建议。方法对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2001度进行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重新鉴定案例进行回顾性统计分析,对重新鉴定的发生率、一致性等问题进行研究。结果重新鉴定的发生率为15.79%,一致性为42%,其中仅精神疾病诊断不一致者10例,仅法律相关问题评定不一致者12例,两者均不一致者18例。结论重新鉴定的一致性较差,需要进一步完善鉴定工作,提高鉴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