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债务融资常常被看作是缓解股权融资契约中利益冲突的有效手段,然而,债权融资契约本身又会引发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需要进行有效治理。债权人和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可以分为两个层次:隐蔽的利益冲突和激发的利益冲突。如果债务融资契约是完全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准确地预期到股东(债务人)所有可能采取的危及其利益的行为,从而就可以在签订融资契约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使得股东无法通过机会主义行为转嫁风险、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实现最优的债务契约治理。但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和未来事件的不确定性,人们不可能预见到未来事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