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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高等学校具有行政主体与自治主体的双重角色,相应地其侵权救济制度也分为两部分:其一为行政行为侵权的救济制度,其二为自治行为侵权的救济制度。行政法治是行政行为侵权救济制度构建的价值基础与制度基础,行政行为侵权救济制度包括:符合正义标准的程序制度、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以及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