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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内需主导型循环经济模式与国内外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实施概况入手,论述了我国环境经济政策伦理的基本内涵、基本理念、基本原则与道德规范;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德治”思想进行了经济学分析,探讨了“德治”理念与生态补偿公平有效的实施策略。阐明了我国的比较优势与可行路径。
关键词:环境经济政策伦理;生态补偿机制;生态文明社会核心价值;法治;德治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60(2010)02—0120—05
源于中国伦理哲学的天人合一、道法自然与众生平等之德治思想的环境经济政策,是调节或影响市场主体行为、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制度支撑。其政策内涵与伦理目标是,以代内公平、代际公平与种际公平为制约条件的“发展”、“生态正义”与“生态安全”。质言之,公平正义是环境经济政策伦理的生命线。伦理道德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亦是中国文化对人类文明最突出的贡献之一。经过批判扬弃和创造发展的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智慧,对生态文明社会核心价值的提升仍具有普遍价值和时代意义。本文以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涵义与目标为中心进行讨论,探析我国内需主导型循环经济模式中的环境经济政策伦理的比较优势与可行路径。
一、问题的提出:环境经济政策伦理研究刻不容缓
近年的国际金融危机,也可能成为我国有效扩大内需的好时机。党中央号召全党全国全民,下决心把扩大内需作为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把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强大动力,把改善民生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扩大内需,把我国经济增长动力置于百姓消费增长的基础上,依靠国内市场繁荣带动经济增长,构建健康的大国经济发展模式,从而有效减少经济波动对国内经济与民生的冲击程度。
我国至今仍是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检测和调查数据,农业面源污染2002年起全面超过工业污染和城市污染,成为最大的环境污染源且至今仍被轻视。基于国情,制订环境经济政策时应予区分且着重研究城市对乡村、富裕人群对贫困人群、受益方对受损方、“两高”产业对环保产业、发达地区对不发达地区、下游对上游等进行以财政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生态补偿政策。
二、国内外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和实施
1、国外生态补偿的研究与实施概况
(1)生态补偿政策是从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以改善或恢复生态系统及其服务功能为目的,参照市场经济和公共经济原理,避免“市场失灵”和“政策失灵”,在信息充分和对称的条件下,以经济手段为主调整保护和/或破坏环境的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分配关系为对象,具有经济激励作用的一种环保制度。生态补偿机制根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价值、环境保护成本、生态修复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市场和政策手段,调节环境与生态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必须以环境成本内部化为原则,对保护行为的外部经济性补偿以及破坏行为的外部不经济性补偿。其依据在于,前者是保护者为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所付出的额外保护和相关建设成本与为此而牺牲的发展机会成本,后者是破坏者造成环境与生态资产及其服务功能的价值与修复成本,以及因破坏行为造成的被补偿者发展的机会成本。
(2)国际上比较通用的是“生态服务付费”(PES),主要有四个类型。一是直接公共补偿:政府直接向提供生态系统服务的农村土地所有者及其他提供者进行补偿;二是私人直接补偿:由非盈利性和盈利性组织取代政府作为生态系统服务的购买者;三是限额交易计划:政府或管理机构首先为生态系统退化或一定范围内允许的破坏量设定一个“限额”或“基数”,处于这些规定管理之下的机构或个人可以直接选择通过遵守这些规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也可以通过资助其他土地所有者进行保护活动来平衡损失所造成的影响。可以通过对这种抵消措施的“信用额度”进行交易,获得市场价格的补偿;四是生态产品认证制:消费者可以通过选择,为独立的第三方根据标准认证的生态友好性产品提供补偿。从各国实施PES情况来看,生态补偿的政策与做法可从两个方面进行论述。首先,许多案例是围绕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展开的,除政府支付外,很多情况下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的。其次,在与农业生产活动相关的生态补偿方面,瑞士、美国与欧盟均通过立法手段,以补偿退耕休耕等措施来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在这些计划和法案的实施过程中,其重要内容是政府为计划实施(成本)和由此对当地居民造成的损失提供补贴或补偿。
2、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实施与亟待解决的问题
(1)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我国科研人员借鉴国际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研究的思路与方法,对不同尺度上的各种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进行定量估算,揭示了生态系统在生态环境服务方面的巨大价值,亦为生态补偿标准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例如,据新华网长沙2008年1月17日电,中科院亚热带农业生态所等单位运用环境经济学、资源经济学和生态经济学的估算方法,对洞庭湖生态服务功能价值重新评估与定位。研究表明,洞庭湖区湿地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价值总和为2097,2亿元(含1998年以来退田还湖的增加值70,9亿元),单位面积湿地生态服务系统价值为146023元/公顷,分别相当于全国和全球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平均水平的26,9倍和26,3倍。其中,物质生产的功能价值仅占2,3%,而调蓄洪水占72,7%、大气调节占14,9%、蓄水占5,3%、净化环境占1,9%,生物栖息地占0,2%。这充分表明单纯的GDP核算标准和现行经济核算体系的结构性缺陷,以及环境与生态效应的外部性造成的市场失灵,需要政策调节进行生态补偿。
(2)目前的实践工作主要集中在森林与自然保护区、流域和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等方面。可以认为,我国现行的几类资源环境政策初具生态补偿萌芽。一是在政策概念设计上明确含有生态补偿性质,如“三江源”生态保护工程等;二是可以作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良好平台,如矿产资源补偿费政策;三是看似属资源补偿性的,实际上会产生生态补偿效果,如耕地占用补偿政策;四是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扶贫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生态建设工程政策等,在政策设计上虽没有生态补偿性质,但实际上已经发挥且将进一步发挥生态补偿作用。
(3)亟待解决明确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涵义与目标,在国家战略层面形成生态补偿政策的总体设计问题。由于环境利益及其相关的经济利益在保护者、破坏者、受益者和受害者之间的非公平分配,导致受益者无偿占有环境利益,保护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回报,责任人丧失保护的经济压力;破坏者未能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成本,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这种环境及其经济利益关系的扭曲,不仅使我国的生态保护面临困境,且威胁着地区间和不同人群间的和谐发展。故须建立一种能调整相关主体环境利益及其经济利益的分配关系与激励生态保护行为的政策,这就是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涵义和目标。
三、环境经济政策伦理的内涵、理念、原则与规范
1、环境经济政策伦理的内涵、理念、价值取向与原则
(1)环境经济政策伦理的基本内涵。环境经济政策与可持续发展产生的时代背景相同,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在环境经济学领域的深化与具体化,二者的内涵与发展目标必然一致,其价值取向与基本原则亦必然相同。可持续发展伦理观的核心是公平与和谐。只有公平才能和谐,其最终目标是实现社会、生态与经济持续。社会持续是人类发展的终极目标,是至高的善(good);生态持续是社会持续与经济持续的基础;经济持续又是实现社会持续的手段。
(2)环境经济政策伦理的基本理念:它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观的内在一致性。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观整合了诸多的环境伦理观点,吸取了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理论的合理成分,避免其理论缺陷,通过整合,超越了二者。以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整体价值观为理论基础,以与之相适应的社会道德原则为基本内容,以关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为目的,从而在不同层面上指导人类对环境的保护,达到生态、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环境经济政策反对以牺牲环境来获取人类的利益,而代之以对自然的尊重,而生态价值正是环境伦理的核心概念。
(3)环境经济政策伦理的价值取向与基本原则:社会公正与和谐。环境经济政策伦理承认自然价值,以环境公平、生态公平为追求目标。人类作为道德代理人,应珍惜和爱护生物与自然,承认它们在一种自然状态中持续存在的创造性价值、维持性价值、局部性价值、整体性价值、白为性价值、工具价值、使用价值与转换价值。使人类具有自觉维护生物和自然的良心与责任,避免和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而最大可能地实现环境稳健持续与和谐公正,即实现国内外环境代内公正、代际公正与种际公正。后者强调人类之种与其他生物及其组成的生态自然等异种之间的公平及和谐。其价值取向与基本原则至少有以下三点:一是对自然索取最小化,达到资源利用率最大化,从而大大降减人类在对自然的索取与资源争夺过程中的相互冲突,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二是环境污染最小化,即对自然伤害最小化,体现了尊重自然的原则与生态补偿原则;三是生态价值的增殖与生态安全,这是它最根本的伦理原则。
2、环境经济政策的伦理道德规范
生态系统健康是指居民的衣食住行环境及其赖以生存的生命支持系统的代谢过程和服务功能的健康程度。以维护生态系统的健康即人与环境关系的健康这一基本原则为指导,至少可以将下列准则确立为环境经济政策伦理道德的基本规范:
(1)可持续生存。着重体现的是环境伦理的公平观,包括代内公平、代际公平与种际公平。前者强调现当代穷人/穷国与富人/富国都享有平等的发展权和自然环境受益权。
(2)节制与适度。过犹不及,人类活动必须要充分考虑以资源环境的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要高度关注生态系统的健康。要实现对人类有限理性的节制,核心在于对“度”的把握。其一,人类利用自然资源不能超过自然界自我供给和恢复的限度。其二,人类破坏自然的程度不能超出人类治理自然的能力。其三,人类在利用和开发自然资源时,应实现从主要使用不可再生资源转变到主要使用可再生资源。
(3)合理生产与消费。前者是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宗旨,强调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共同发展,在维持自然界再生产的基础上进行经济再生产。后者要求消费方式自觉受制于自然界的承受能力,经济发展的水平与消费水平保持平衡,实现经济建设、人类生活与自然环境承载能力的协调发展;构筑健康生活方式,倡导消费公平,抑制贪欲,厉行节俭。显而易见,我们不应该忘记我国央行行长周小川(2008)对美国财政部长保尔森强调的一个论点:“过度消费和高负债的增长模式是产生美国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美国应该主动加快国内调整,适当提升储蓄水平,减少贸易和财政赤字。”
四、“德治”思想的经济学分析与环境经济政策伦理的实施策略
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母体中孕育着我国现代的环境经济政策伦理。中国哲学是伦理型的,哲学体系的核心是伦理道德学说,宇宙的本体是伦理道德形而上的实体,哲学的理性是道德化的实践理性。孔孟有“中庸之道”;老子有“为道日损”之说,追求道则减知。荀子的专著《解蔽》认为,“凡万物异则莫不相为蔽。”对任何认识的执著,走向极端都可能形成“蔽”,故需破执著。海德格尔认为,应在“无蔽”的意义上“思”真理。
1、德治具有抑制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和降低交易费用的经济功能
(1)新制度经济学家提出了经济人机会主义行为倾向的假定,认为它与承担风险、寻找机遇、改革创新等现象有一定的联系,又会对他人造成一定的危害。其危害表现有二:一是在追求自己利益时,会采用非常微妙和隐蔽的手段“附带地”损害他人的利益;二是用“人为的”、“故意的”手段来为自己谋利,如说谎、欺骗、偷窃、腐败和毁约。市场交易中还存在交易费用的问题。科斯基于新制度经济学提出:交易费用就是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需要付出的费用,以及谈判和经常性契约的费用。把交易费用界定为,它是决定企业和市场边界的唯一变数,认为企业的存在就是为了用费用较低的企业内部交易替代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
(2)德治的核心是在社会中强调并树立良好的从人类长期的经验中演化出来的道德规范,它反映着一个人与共同体内其他人之间关系的主观理解,体现着过去曾有益于人类的各种解决社会问题的办法。德治强调道德教化有助于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和降低人与人交往中的交易费用。一个社会共同体内人们对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形成社会的凝聚功能,激励着人们在这一道德观念允许的规范框架内行动。历史事实表明,一个较稳健的价值观念体系能使一个难以驾驭的复杂世界变得较易管理。于是,基本价值观念体系构成了一种生产要素。道德规范还是“人力资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如何有效地转化劳动、资本、自然这些物质资源,使之服务于人类的需求具有重要作用,可称其为“文化资本”或“文化软实力”。宋孝宗制《原道论》,谓“以佛修心,以道养生,以儒治世,斯可也”。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血脉、灵魂和品格,积淀着一个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和行为准则。文化软实力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民族凝聚力,而这种凝聚力主要来自于人们对社会核心价值的认同。上世纪90年代前,哈佛大学约瑟夫·奈(Joseph s,Nye,Jr,)提出的定义是:软实力是一种通过文化与意识形态的感召力而吸引他人的能力。李侃(1987)指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是一种巨大而顽强的民族凝聚力。”中华民族凝聚力是在历史发展长河中维系整个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一种内在的力量。
(3)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处于核心的地位,因它不仅可培育一个社会和民族的基本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和社会习俗,且可构成某种正式制度安排的“先验”模式。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它是减少提供其他制度安排的服务费用的最重要的制度安排。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等意识形态的制度性 作用可以概括为它首先是个人与其环境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约费用的工具,它以世界观的形式简化了决策过程。“好”的意识形态能降低社会运行费用。而意识形态内在的与公平、正义相关的道德和伦理评价机制,还明显地有助于缩减人们在相互对立的理性之间进行非此即彼的选择时所耗费的时间和成本。此外,它还是一种节约信息费用的工具,减少执行法律的费用以及实施其他制度的费用,故具有很强的经济功能。因此,德治就要通过政府加大对社会核心价值等意识形态的教育投资对个人意识资本进行积累和补贴。由此可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2、“德治”理念与生态补偿公平有效的实施策略
(1)中国哲学是深层次的生态哲学,其实质是探究和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中国儒释道哲学的核心问题是“生”的问题,即当今的生态问题,它提倡“天人合一”的德性主体,其根本精神是与自然界及其万物之间建立内在的价值关系,以亲近和爱护自然为职责。德治是一种以道德为目的和手段的治国理念,其基本要义有二,一是强调执政者要有德,这是德治的关键,二是强调治国要以民为本。周公的“敬德”思想源于殷纣王无德丧国的教训,他多次强调君德和官德。孔子认为只有“为政以德”才能出现“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的局面。孟子认为“君子之德,风也;小人之德,草也,草尚之风,必偃”。君德、官德对社会风气的好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尚书》提出了“民惟邦本”的思想,孟子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著名论断,荀子还提出了著名的君民舟水之喻与官员选拔要以爱民、利民为标准,使“贤者在位,能者在职”。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战略方针、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与上述先贤的德治思想是一脉相承且与时俱进的。
(2)生态补偿公平有效的实施策略:让生态补偿程序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据了解,北京市密云水库地区已初步形成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市民在交纳水电费时,要按一定比例交纳补偿款,该款用于支持密云地区发展不包括铁矿开采的其他产业,并保证密云水库的水质稳定。2008年贵州瓮安“6·28事件”表明,不为良吏,则为害马;民众安全的丧失,真话缺失,正是以往官德沦丧的标志。民不可欺,和谐社会须建立在公平正义与人心思稳的基础上。绝不允许“少数人发财、人民群众受害、全社会买单”的情况再出现。要将讲真话的能力,还于世道人心。如果民众可以参与谈判,那么当地矿产开发的红利,何至于与当地民众无缘,却让其承受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代价?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适时建立统一的协调机构,设立必要的监督机构,建立生态补偿鉴定评估机构,建立确保公众参与的机制以及严格的生态补偿申请、管理、补偿和评估程序,使生态补偿的金额和程序透明、公开,真正让保护地的老百姓感受到保护环境给自己的生活带来的实惠。
关键词:环境经济政策伦理;生态补偿机制;生态文明社会核心价值;法治;德治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60(2010)02—0120—05
源于中国伦理哲学的天人合一、道法自然与众生平等之德治思想的环境经济政策,是调节或影响市场主体行为、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制度支撑。其政策内涵与伦理目标是,以代内公平、代际公平与种际公平为制约条件的“发展”、“生态正义”与“生态安全”。质言之,公平正义是环境经济政策伦理的生命线。伦理道德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亦是中国文化对人类文明最突出的贡献之一。经过批判扬弃和创造发展的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智慧,对生态文明社会核心价值的提升仍具有普遍价值和时代意义。本文以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涵义与目标为中心进行讨论,探析我国内需主导型循环经济模式中的环境经济政策伦理的比较优势与可行路径。
一、问题的提出:环境经济政策伦理研究刻不容缓
近年的国际金融危机,也可能成为我国有效扩大内需的好时机。党中央号召全党全国全民,下决心把扩大内需作为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把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强大动力,把改善民生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扩大内需,把我国经济增长动力置于百姓消费增长的基础上,依靠国内市场繁荣带动经济增长,构建健康的大国经济发展模式,从而有效减少经济波动对国内经济与民生的冲击程度。
我国至今仍是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检测和调查数据,农业面源污染2002年起全面超过工业污染和城市污染,成为最大的环境污染源且至今仍被轻视。基于国情,制订环境经济政策时应予区分且着重研究城市对乡村、富裕人群对贫困人群、受益方对受损方、“两高”产业对环保产业、发达地区对不发达地区、下游对上游等进行以财政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生态补偿政策。
二、国内外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和实施
1、国外生态补偿的研究与实施概况
(1)生态补偿政策是从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以改善或恢复生态系统及其服务功能为目的,参照市场经济和公共经济原理,避免“市场失灵”和“政策失灵”,在信息充分和对称的条件下,以经济手段为主调整保护和/或破坏环境的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分配关系为对象,具有经济激励作用的一种环保制度。生态补偿机制根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价值、环境保护成本、生态修复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市场和政策手段,调节环境与生态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必须以环境成本内部化为原则,对保护行为的外部经济性补偿以及破坏行为的外部不经济性补偿。其依据在于,前者是保护者为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所付出的额外保护和相关建设成本与为此而牺牲的发展机会成本,后者是破坏者造成环境与生态资产及其服务功能的价值与修复成本,以及因破坏行为造成的被补偿者发展的机会成本。
(2)国际上比较通用的是“生态服务付费”(PES),主要有四个类型。一是直接公共补偿:政府直接向提供生态系统服务的农村土地所有者及其他提供者进行补偿;二是私人直接补偿:由非盈利性和盈利性组织取代政府作为生态系统服务的购买者;三是限额交易计划:政府或管理机构首先为生态系统退化或一定范围内允许的破坏量设定一个“限额”或“基数”,处于这些规定管理之下的机构或个人可以直接选择通过遵守这些规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也可以通过资助其他土地所有者进行保护活动来平衡损失所造成的影响。可以通过对这种抵消措施的“信用额度”进行交易,获得市场价格的补偿;四是生态产品认证制:消费者可以通过选择,为独立的第三方根据标准认证的生态友好性产品提供补偿。从各国实施PES情况来看,生态补偿的政策与做法可从两个方面进行论述。首先,许多案例是围绕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展开的,除政府支付外,很多情况下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的。其次,在与农业生产活动相关的生态补偿方面,瑞士、美国与欧盟均通过立法手段,以补偿退耕休耕等措施来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在这些计划和法案的实施过程中,其重要内容是政府为计划实施(成本)和由此对当地居民造成的损失提供补贴或补偿。
2、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实施与亟待解决的问题
(1)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我国科研人员借鉴国际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研究的思路与方法,对不同尺度上的各种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进行定量估算,揭示了生态系统在生态环境服务方面的巨大价值,亦为生态补偿标准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例如,据新华网长沙2008年1月17日电,中科院亚热带农业生态所等单位运用环境经济学、资源经济学和生态经济学的估算方法,对洞庭湖生态服务功能价值重新评估与定位。研究表明,洞庭湖区湿地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价值总和为2097,2亿元(含1998年以来退田还湖的增加值70,9亿元),单位面积湿地生态服务系统价值为146023元/公顷,分别相当于全国和全球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平均水平的26,9倍和26,3倍。其中,物质生产的功能价值仅占2,3%,而调蓄洪水占72,7%、大气调节占14,9%、蓄水占5,3%、净化环境占1,9%,生物栖息地占0,2%。这充分表明单纯的GDP核算标准和现行经济核算体系的结构性缺陷,以及环境与生态效应的外部性造成的市场失灵,需要政策调节进行生态补偿。
(2)目前的实践工作主要集中在森林与自然保护区、流域和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等方面。可以认为,我国现行的几类资源环境政策初具生态补偿萌芽。一是在政策概念设计上明确含有生态补偿性质,如“三江源”生态保护工程等;二是可以作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良好平台,如矿产资源补偿费政策;三是看似属资源补偿性的,实际上会产生生态补偿效果,如耕地占用补偿政策;四是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扶贫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生态建设工程政策等,在政策设计上虽没有生态补偿性质,但实际上已经发挥且将进一步发挥生态补偿作用。
(3)亟待解决明确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涵义与目标,在国家战略层面形成生态补偿政策的总体设计问题。由于环境利益及其相关的经济利益在保护者、破坏者、受益者和受害者之间的非公平分配,导致受益者无偿占有环境利益,保护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回报,责任人丧失保护的经济压力;破坏者未能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成本,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这种环境及其经济利益关系的扭曲,不仅使我国的生态保护面临困境,且威胁着地区间和不同人群间的和谐发展。故须建立一种能调整相关主体环境利益及其经济利益的分配关系与激励生态保护行为的政策,这就是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涵义和目标。
三、环境经济政策伦理的内涵、理念、原则与规范
1、环境经济政策伦理的内涵、理念、价值取向与原则
(1)环境经济政策伦理的基本内涵。环境经济政策与可持续发展产生的时代背景相同,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在环境经济学领域的深化与具体化,二者的内涵与发展目标必然一致,其价值取向与基本原则亦必然相同。可持续发展伦理观的核心是公平与和谐。只有公平才能和谐,其最终目标是实现社会、生态与经济持续。社会持续是人类发展的终极目标,是至高的善(good);生态持续是社会持续与经济持续的基础;经济持续又是实现社会持续的手段。
(2)环境经济政策伦理的基本理念:它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观的内在一致性。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观整合了诸多的环境伦理观点,吸取了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理论的合理成分,避免其理论缺陷,通过整合,超越了二者。以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整体价值观为理论基础,以与之相适应的社会道德原则为基本内容,以关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为目的,从而在不同层面上指导人类对环境的保护,达到生态、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环境经济政策反对以牺牲环境来获取人类的利益,而代之以对自然的尊重,而生态价值正是环境伦理的核心概念。
(3)环境经济政策伦理的价值取向与基本原则:社会公正与和谐。环境经济政策伦理承认自然价值,以环境公平、生态公平为追求目标。人类作为道德代理人,应珍惜和爱护生物与自然,承认它们在一种自然状态中持续存在的创造性价值、维持性价值、局部性价值、整体性价值、白为性价值、工具价值、使用价值与转换价值。使人类具有自觉维护生物和自然的良心与责任,避免和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而最大可能地实现环境稳健持续与和谐公正,即实现国内外环境代内公正、代际公正与种际公正。后者强调人类之种与其他生物及其组成的生态自然等异种之间的公平及和谐。其价值取向与基本原则至少有以下三点:一是对自然索取最小化,达到资源利用率最大化,从而大大降减人类在对自然的索取与资源争夺过程中的相互冲突,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二是环境污染最小化,即对自然伤害最小化,体现了尊重自然的原则与生态补偿原则;三是生态价值的增殖与生态安全,这是它最根本的伦理原则。
2、环境经济政策的伦理道德规范
生态系统健康是指居民的衣食住行环境及其赖以生存的生命支持系统的代谢过程和服务功能的健康程度。以维护生态系统的健康即人与环境关系的健康这一基本原则为指导,至少可以将下列准则确立为环境经济政策伦理道德的基本规范:
(1)可持续生存。着重体现的是环境伦理的公平观,包括代内公平、代际公平与种际公平。前者强调现当代穷人/穷国与富人/富国都享有平等的发展权和自然环境受益权。
(2)节制与适度。过犹不及,人类活动必须要充分考虑以资源环境的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要高度关注生态系统的健康。要实现对人类有限理性的节制,核心在于对“度”的把握。其一,人类利用自然资源不能超过自然界自我供给和恢复的限度。其二,人类破坏自然的程度不能超出人类治理自然的能力。其三,人类在利用和开发自然资源时,应实现从主要使用不可再生资源转变到主要使用可再生资源。
(3)合理生产与消费。前者是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宗旨,强调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共同发展,在维持自然界再生产的基础上进行经济再生产。后者要求消费方式自觉受制于自然界的承受能力,经济发展的水平与消费水平保持平衡,实现经济建设、人类生活与自然环境承载能力的协调发展;构筑健康生活方式,倡导消费公平,抑制贪欲,厉行节俭。显而易见,我们不应该忘记我国央行行长周小川(2008)对美国财政部长保尔森强调的一个论点:“过度消费和高负债的增长模式是产生美国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美国应该主动加快国内调整,适当提升储蓄水平,减少贸易和财政赤字。”
四、“德治”思想的经济学分析与环境经济政策伦理的实施策略
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母体中孕育着我国现代的环境经济政策伦理。中国哲学是伦理型的,哲学体系的核心是伦理道德学说,宇宙的本体是伦理道德形而上的实体,哲学的理性是道德化的实践理性。孔孟有“中庸之道”;老子有“为道日损”之说,追求道则减知。荀子的专著《解蔽》认为,“凡万物异则莫不相为蔽。”对任何认识的执著,走向极端都可能形成“蔽”,故需破执著。海德格尔认为,应在“无蔽”的意义上“思”真理。
1、德治具有抑制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和降低交易费用的经济功能
(1)新制度经济学家提出了经济人机会主义行为倾向的假定,认为它与承担风险、寻找机遇、改革创新等现象有一定的联系,又会对他人造成一定的危害。其危害表现有二:一是在追求自己利益时,会采用非常微妙和隐蔽的手段“附带地”损害他人的利益;二是用“人为的”、“故意的”手段来为自己谋利,如说谎、欺骗、偷窃、腐败和毁约。市场交易中还存在交易费用的问题。科斯基于新制度经济学提出:交易费用就是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需要付出的费用,以及谈判和经常性契约的费用。把交易费用界定为,它是决定企业和市场边界的唯一变数,认为企业的存在就是为了用费用较低的企业内部交易替代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
(2)德治的核心是在社会中强调并树立良好的从人类长期的经验中演化出来的道德规范,它反映着一个人与共同体内其他人之间关系的主观理解,体现着过去曾有益于人类的各种解决社会问题的办法。德治强调道德教化有助于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和降低人与人交往中的交易费用。一个社会共同体内人们对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形成社会的凝聚功能,激励着人们在这一道德观念允许的规范框架内行动。历史事实表明,一个较稳健的价值观念体系能使一个难以驾驭的复杂世界变得较易管理。于是,基本价值观念体系构成了一种生产要素。道德规范还是“人力资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如何有效地转化劳动、资本、自然这些物质资源,使之服务于人类的需求具有重要作用,可称其为“文化资本”或“文化软实力”。宋孝宗制《原道论》,谓“以佛修心,以道养生,以儒治世,斯可也”。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血脉、灵魂和品格,积淀着一个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和行为准则。文化软实力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民族凝聚力,而这种凝聚力主要来自于人们对社会核心价值的认同。上世纪90年代前,哈佛大学约瑟夫·奈(Joseph s,Nye,Jr,)提出的定义是:软实力是一种通过文化与意识形态的感召力而吸引他人的能力。李侃(1987)指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是一种巨大而顽强的民族凝聚力。”中华民族凝聚力是在历史发展长河中维系整个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一种内在的力量。
(3)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处于核心的地位,因它不仅可培育一个社会和民族的基本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和社会习俗,且可构成某种正式制度安排的“先验”模式。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它是减少提供其他制度安排的服务费用的最重要的制度安排。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等意识形态的制度性 作用可以概括为它首先是个人与其环境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约费用的工具,它以世界观的形式简化了决策过程。“好”的意识形态能降低社会运行费用。而意识形态内在的与公平、正义相关的道德和伦理评价机制,还明显地有助于缩减人们在相互对立的理性之间进行非此即彼的选择时所耗费的时间和成本。此外,它还是一种节约信息费用的工具,减少执行法律的费用以及实施其他制度的费用,故具有很强的经济功能。因此,德治就要通过政府加大对社会核心价值等意识形态的教育投资对个人意识资本进行积累和补贴。由此可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2、“德治”理念与生态补偿公平有效的实施策略
(1)中国哲学是深层次的生态哲学,其实质是探究和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中国儒释道哲学的核心问题是“生”的问题,即当今的生态问题,它提倡“天人合一”的德性主体,其根本精神是与自然界及其万物之间建立内在的价值关系,以亲近和爱护自然为职责。德治是一种以道德为目的和手段的治国理念,其基本要义有二,一是强调执政者要有德,这是德治的关键,二是强调治国要以民为本。周公的“敬德”思想源于殷纣王无德丧国的教训,他多次强调君德和官德。孔子认为只有“为政以德”才能出现“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的局面。孟子认为“君子之德,风也;小人之德,草也,草尚之风,必偃”。君德、官德对社会风气的好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尚书》提出了“民惟邦本”的思想,孟子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著名论断,荀子还提出了著名的君民舟水之喻与官员选拔要以爱民、利民为标准,使“贤者在位,能者在职”。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战略方针、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与上述先贤的德治思想是一脉相承且与时俱进的。
(2)生态补偿公平有效的实施策略:让生态补偿程序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据了解,北京市密云水库地区已初步形成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市民在交纳水电费时,要按一定比例交纳补偿款,该款用于支持密云地区发展不包括铁矿开采的其他产业,并保证密云水库的水质稳定。2008年贵州瓮安“6·28事件”表明,不为良吏,则为害马;民众安全的丧失,真话缺失,正是以往官德沦丧的标志。民不可欺,和谐社会须建立在公平正义与人心思稳的基础上。绝不允许“少数人发财、人民群众受害、全社会买单”的情况再出现。要将讲真话的能力,还于世道人心。如果民众可以参与谈判,那么当地矿产开发的红利,何至于与当地民众无缘,却让其承受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代价?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适时建立统一的协调机构,设立必要的监督机构,建立生态补偿鉴定评估机构,建立确保公众参与的机制以及严格的生态补偿申请、管理、补偿和评估程序,使生态补偿的金额和程序透明、公开,真正让保护地的老百姓感受到保护环境给自己的生活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