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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没被妖魔化,而是被黄色化
长 平
本周我在自己所在的刊物中撤换了一篇评论文章。那篇文章说李银河因为有过跟王小波的绝世爱情,就不可能对一夜情、多边恋、乱伦等行为产生好感;她为这些行为主张权利纯粹是出于学术的宽容;网友的谩骂会不会伤了她的心,导致她以后再也不敢说话了呢?
如你所知,这是在说李银河上周在南京的一个“关于爱情”的讲座引发的新闻。当地一家报纸报道说,李银河为一夜情正名,“憧憬多边恋,性观念过于前卫惹众怒”。各报刊和网络纷纷转载,引来网友对李银河骂声一片。那篇评论文章是要为李银河“正名”的,但我认为善良的心理猜测对于明辨是非没有必要,而且暗含着明显的歧视;而李银河岂是几句谩骂就可能吓倒的,她“惹众怒”早已不是头一回了。
但是第二天我读到了李银河为此事接受北京一家周刊的专访,就有点惶惑了。专访中,李银河除了一以贯之地阐述自己的观点之外,新的东西主要有两点:一,指出那家报纸报道失实,她的观点并没有惹起众怒;二,自己并不憧憬多边恋、一夜情和乱伦,而是喜欢传统的一夫一妻,所以被那家报纸妖魔化,想要去法院告它。
再去看她的博客,原来这两点当时就写出来了:“我自己就不喜欢多边恋,觉得它太累了,太闹腾了。我喜欢老派的一对一的关系。”“心情郁闷啊。我现在的感觉就是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我真有点怕了这帮没素质的人了,跟吃苍蝇感觉差不多。也许以后就不说什么话了,咱们自己聊聊天算了。”看来我们的社会学家真的是受伤了。
我的惶惑在于,李银河要去告这家报社什么呢?或者说,她到底怎样被妖魔化了呢?是她喜欢“老派的一对一的关系”,而被说成“憧憬多边恋”,所以就被妖魔化了吗?但是按照李银河自己的观点,多边恋“就是一种新的人际关系而已”,“我觉得它没什么不好。如果其中所有的人都是自愿的,他们也有权利这样做。我们的人际关系类型少得可怜,人民群众自发创造出新的人际关系,我们应当加以肯定。”据此,那个报道只能说是一个并不造成伤害的误解:如果多边恋并非妖魔,那么被误解成多边恋也就谈不上什么妖魔化了。
虽然自己不践行却为践行者主张权利,也具有类似“我不同意你的主张,但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的道德力量,但是,从客观效果看,由于她所主张权利的对象处于社会弱势地位,在公共空间几乎没有发言权,作为代言人的她如此急于“撇清”自己,显然有不够道义的嫌疑。至于用以下这个比喻来形容自己的感受——“就好比说吧,我没有偷东西,然后被人说我偷东西,然后全国人都来说看,这是个小偷”——把多边恋、一夜情、同性恋等等同于小偷行为,按照她自己的逻辑,就是赤裸裸的歧视了。
或者,李银河是去状告那家报社说自己的观点惹众怒吗?按照她的描述,报道中显然对“众怒”夸大其词以哗众取宠了。但是,假如报纸正面地报道她的观点了,就不会在读者中引起“众怒”吗?如果大多数人都赞同她的观点,又何须她来“传播一种正确的理念”呢?
李银河说过,对她的事业影响最大的两个人,一个是美国性学家金赛,一个是法国哲学家福柯。金赛的性学研究改变了整个美国的社会风气,“我觉得中国现在的情况真有点像美国1948年那个样子,就是当时的美国也是清教精神特别保守那样的,中国也是谈性色变,我希望通过我的工作也能够起到这样的作用”。而福柯几乎就是为离经叛道、惊世骇俗而生的,“据说福柯到晚年,他每说一句话都是一个新闻事件,就到这个程度,他的生活当然是一个艺术品了”。
给自己找来这样两个伟大的榜样,又肩负起这样艰巨的任务,其主张的社会争议性自然是题中之义了,其实跟一家报纸怎样报道并没有多少关系。直到今天,这两个伟大榜样在西方社会也还是争议不休的人物呢。
金赛鼓励性学研究者身体力行,他自己就是一个多边恋者。福柯则是一个同性恋者,死于艾滋病。西方很多有影响力的性学家都忍不住拿自己做过实验,有一个叫华生的性学家因为跟女助手实验而家庭破裂,被迫改行做广告业度过余生。谁也不会要求李银河一定要效仿,但是她想要“清白”而不惹“众怒”却完全没有必要。
那么是不是那篇报道就没有问题了呢?不,问题很严重。我同意一个朋友的说法,那就是这个新闻被典型地黄色小报化了。黄色新闻来源于十九世纪末的美国,是指“用极度夸张及捏造情节的手法来渲染新闻事件,尤其是关于色情、暴力、犯罪方面的事件,达到耸人听闻、进而扩大销量之目的的新闻报道”,它“把人生的重大问题变成了廉价的闹剧,把新闻变成最适合报童大声叫卖的东西”。同样是在南京,前不久关于“女大学生自拍下体”的艺术展报道也是黄色新闻报道一个典型的例子。在严肃的新闻从业者眼里,黄色小报是应该遭到唾弃的低级媒体。
在低级的新闻竞争环境中,新闻的黄色小报化总是防不胜防。比如那篇专访中,李银河称自己被“妖魔化”,就是记者用一个提问“你觉得自己是在被妖魔化吗”诱导出来的。它并不能准确地表达被采访者的观点,却被做成了“适合报童大声叫卖”的标题,这也是新闻黄色化的倾向。
长 平
本周我在自己所在的刊物中撤换了一篇评论文章。那篇文章说李银河因为有过跟王小波的绝世爱情,就不可能对一夜情、多边恋、乱伦等行为产生好感;她为这些行为主张权利纯粹是出于学术的宽容;网友的谩骂会不会伤了她的心,导致她以后再也不敢说话了呢?
如你所知,这是在说李银河上周在南京的一个“关于爱情”的讲座引发的新闻。当地一家报纸报道说,李银河为一夜情正名,“憧憬多边恋,性观念过于前卫惹众怒”。各报刊和网络纷纷转载,引来网友对李银河骂声一片。那篇评论文章是要为李银河“正名”的,但我认为善良的心理猜测对于明辨是非没有必要,而且暗含着明显的歧视;而李银河岂是几句谩骂就可能吓倒的,她“惹众怒”早已不是头一回了。
但是第二天我读到了李银河为此事接受北京一家周刊的专访,就有点惶惑了。专访中,李银河除了一以贯之地阐述自己的观点之外,新的东西主要有两点:一,指出那家报纸报道失实,她的观点并没有惹起众怒;二,自己并不憧憬多边恋、一夜情和乱伦,而是喜欢传统的一夫一妻,所以被那家报纸妖魔化,想要去法院告它。
再去看她的博客,原来这两点当时就写出来了:“我自己就不喜欢多边恋,觉得它太累了,太闹腾了。我喜欢老派的一对一的关系。”“心情郁闷啊。我现在的感觉就是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我真有点怕了这帮没素质的人了,跟吃苍蝇感觉差不多。也许以后就不说什么话了,咱们自己聊聊天算了。”看来我们的社会学家真的是受伤了。
我的惶惑在于,李银河要去告这家报社什么呢?或者说,她到底怎样被妖魔化了呢?是她喜欢“老派的一对一的关系”,而被说成“憧憬多边恋”,所以就被妖魔化了吗?但是按照李银河自己的观点,多边恋“就是一种新的人际关系而已”,“我觉得它没什么不好。如果其中所有的人都是自愿的,他们也有权利这样做。我们的人际关系类型少得可怜,人民群众自发创造出新的人际关系,我们应当加以肯定。”据此,那个报道只能说是一个并不造成伤害的误解:如果多边恋并非妖魔,那么被误解成多边恋也就谈不上什么妖魔化了。
虽然自己不践行却为践行者主张权利,也具有类似“我不同意你的主张,但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的道德力量,但是,从客观效果看,由于她所主张权利的对象处于社会弱势地位,在公共空间几乎没有发言权,作为代言人的她如此急于“撇清”自己,显然有不够道义的嫌疑。至于用以下这个比喻来形容自己的感受——“就好比说吧,我没有偷东西,然后被人说我偷东西,然后全国人都来说看,这是个小偷”——把多边恋、一夜情、同性恋等等同于小偷行为,按照她自己的逻辑,就是赤裸裸的歧视了。
或者,李银河是去状告那家报社说自己的观点惹众怒吗?按照她的描述,报道中显然对“众怒”夸大其词以哗众取宠了。但是,假如报纸正面地报道她的观点了,就不会在读者中引起“众怒”吗?如果大多数人都赞同她的观点,又何须她来“传播一种正确的理念”呢?
李银河说过,对她的事业影响最大的两个人,一个是美国性学家金赛,一个是法国哲学家福柯。金赛的性学研究改变了整个美国的社会风气,“我觉得中国现在的情况真有点像美国1948年那个样子,就是当时的美国也是清教精神特别保守那样的,中国也是谈性色变,我希望通过我的工作也能够起到这样的作用”。而福柯几乎就是为离经叛道、惊世骇俗而生的,“据说福柯到晚年,他每说一句话都是一个新闻事件,就到这个程度,他的生活当然是一个艺术品了”。
给自己找来这样两个伟大的榜样,又肩负起这样艰巨的任务,其主张的社会争议性自然是题中之义了,其实跟一家报纸怎样报道并没有多少关系。直到今天,这两个伟大榜样在西方社会也还是争议不休的人物呢。
金赛鼓励性学研究者身体力行,他自己就是一个多边恋者。福柯则是一个同性恋者,死于艾滋病。西方很多有影响力的性学家都忍不住拿自己做过实验,有一个叫华生的性学家因为跟女助手实验而家庭破裂,被迫改行做广告业度过余生。谁也不会要求李银河一定要效仿,但是她想要“清白”而不惹“众怒”却完全没有必要。
那么是不是那篇报道就没有问题了呢?不,问题很严重。我同意一个朋友的说法,那就是这个新闻被典型地黄色小报化了。黄色新闻来源于十九世纪末的美国,是指“用极度夸张及捏造情节的手法来渲染新闻事件,尤其是关于色情、暴力、犯罪方面的事件,达到耸人听闻、进而扩大销量之目的的新闻报道”,它“把人生的重大问题变成了廉价的闹剧,把新闻变成最适合报童大声叫卖的东西”。同样是在南京,前不久关于“女大学生自拍下体”的艺术展报道也是黄色新闻报道一个典型的例子。在严肃的新闻从业者眼里,黄色小报是应该遭到唾弃的低级媒体。
在低级的新闻竞争环境中,新闻的黄色小报化总是防不胜防。比如那篇专访中,李银河称自己被“妖魔化”,就是记者用一个提问“你觉得自己是在被妖魔化吗”诱导出来的。它并不能准确地表达被采访者的观点,却被做成了“适合报童大声叫卖”的标题,这也是新闻黄色化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