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管理》期刊发展回顾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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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管理》自2015年编委会组建以来,坚持学术期刊的办刊定位,不断开拓出版资源,持续刊登高质量论文,办刊质量稳步提升.本文主要总结《中国环境管理》自编委会组建以来的办刊进展,分析期刊发展形势,重点阐述近几年提升办刊质量的主要做法和办刊思路,并对未来期刊发展提出思考和展望.《中国环境管理》作为一本行业性中文科技期刊,其办刊探索对于类似中文科技期刊的发展具有案例研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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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文艺民族化理论的演化进程和“民族形式”论争过程看,茅盾的“文艺民族形式论”的理论创新主要表现为三点:一是茅盾以辩证的文化开放主义立场纠正了“民族形式”论争以来的概念混用;二是茅盾辩证分析民间形式和旧形式的利弊及其价值,倡导文艺的民族内容与民族形式统一论,主张民族形式需要不断改造和创新,纠正了形式主义的偏误;三是茅盾超越当时文论家的某些主流观点,厘清了民族形式和大众化的差异.茅盾的“文艺民族形式论”坚守“开放型的民族文学观”,彰显了开放性对话性包容性的文化思维.
中共中央宣传部组织编写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是党史学习教育的指定用书之一.该书以问答体的形式,全面系统地展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等问题,内容通俗易懂,形式新颖活泼,是一部有深度、有厚度、有温度的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权威读本.
《论中国共产党历史》坚持史论结合,在党史中阐发科学理论,以科学理论筑牢理想信念,从理想理念中汲取精神动力,并以三者共同发力,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伟大实践.该书深刻体现了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提出的"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指导思想,是一本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历史的权威教科书.
《大中华文库》是我国历史上首次全面系统地进行中国文化典籍外译的国家重大翻译出版工程.本文首先利用联机联合目录数据库(WorldCat)对《大中华文库》汉英对照版在美国图书馆的收藏情况进行统计排名,然后结合美国亚马逊图书网上的读者评价分析排名前十的作品在美国的传播情况和进入排名的全部作品的构成情况,最后总结其对中国文化典籍“走出去”的启示,以期为中国文化典籍的对外传播提供有益的借鉴.
《实践论》《矛盾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典范,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实事求是的思想基础,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和民族特色,是"中国经验"的哲学创造和诗意表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性飞跃和创造性升华,有鲜明的实践性、时代性和创造性品格,是当代"中国经验"的最高总结.
《人的追问与审美教化:西方古典美学的人学解读》一书全面梳理了自古希腊至19世纪西方古典人学与美学的交织影响与演递进程,采用"人学"与"美学"的双线叙述结构,借鉴年鉴学派的"长时段"与"短时段"叙述法,通过观念史分隔"人物史",通过"人物史"统领"问题史",整体论述史料凿实,血肉丰满.可以说,我们读到的不仅是一部人学史,而且是一部人如何成为"人"的历史;不仅是一部美学史,而且是一部人如何成为"美"的历史.
源自古代的“说公案”(后来被命名为“公案小说”)的中国犯罪文学逐次以清末民初的引进的侦探小说与警探小说为代表作.这些次文类,以及嵌入主流文学的犯罪小说因子的勃发与式微,无不受到同时代的本土文学观念以及影响文学观念生成的社会思想操控,在嬗变中与时俱进.与以消遣为主旨的欧美同类类型文学作品相比,它们首先是一种有益的“载道”文学.考察引导中国犯罪文学发展方向的文学观念的隐形呈现方式,有助于研究者更全面地认识此种基本无关“雅”“俗”的文学形态.
奥地利著名德语作家斯蒂芬·茨威格1881年11月28日出生在维也纳,2021年是茨威格诞辰140周年.1941年10月底,茨威格终于完成自传《昨日的世界——一个欧洲人的回忆》.该书不同于一般意义的回忆录和自传,茨威格本人并非这本书的主角,而重在以他为中心来展现曾经生活过的那个时代.他深情回望"精神故乡欧洲",毫不掩饰地表达了对和平黄金时代的留恋,深情追忆与各界名流的交游.他认为战争是一种罪恶,知识分子要忠于自己的良知,同时哀悼了犹太人的不幸命运.《昨日的世界》蕴含"多样化的人类经验",是一部常读常新、永不
在当代文学理论与批评的转型发展进程中,我国学人创构了文化诗学.李圣传的新著《中国文化诗学:历史谱系与本土建构》对其展开集大成式的研究,在某种意义上推动了中国文化诗学研究的自觉.然而,中国文化诗学如何处理其“中国”属性,又怎样落实好“诗学”建设问题,依然是需要加以研究的重要课题,值得学界持续关注.
在风险社会背景下,环境治理的现代化需要多元共治,而要实现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力量,首先要保障公众享有知情权.我国危险化学品专门立法中有关公众知情权的规定存在诸多问题:公众知情权的客体范围不明确,对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规定过于笼统,公众知情权的实现与救济途径不畅,政府未依法公开信息的法律责任不足.相较而言,美国在这一领域具有一定的探索经验.立足我国国情,本文参照域外美国《应急计划与公众知情权法案》,就公众知情权提出完善我国危险化学品专门立法的法制建议,以兹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