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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指出,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评议,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承诺践诺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对党员进行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情况,承诺践诺情况,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