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学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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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写字儿的人,想必都很羡慕那种“天成”的作家,或者“天成”的写作状态。那往往是文学史上的神话———养在深闺或来自深山的单纯男女,从肉体到心灵都一尘不染,有感而发、提笔而就,一出手就是高峰。要不干脆就是孩子,比如7岁的骆宾王,“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几成天籁。然而很遗憾,水能提纯、保纯,但人不能,正如大部分人的人格都是滚滚红尘造就的,大部分作家的文学修养也是通过对前人、同时代人的阅读和思考来完成的。绝对的“未曾染尘埃”多半只有一个结果,就是彻头彻尾的无知。
  那么,对于某些既有文学观念的认同、反对以及再思索,也是能够表明一个作家在某一时间段的文学态度的。作为一个也算接受过“科班”文学教育的人,我所接触过的文学观念估计算是比较多的———翻开文学史的课本,就有多少“主义”得记得背呢。上大学的时候,我也深受此道的熏染,张嘴尽是夹生洋词儿。然而文学史上还有一个规律:刚冒出来时越是离奇、越是震聋发聩的文学主张,往往也越容易变成一阵风的事儿。尤其是写起来以后,才发现一个作家最需要面对的,其实还是那几个自古有之,如今仍在缠斗中的文学观念———也就是那些还在“真实地活着”的文学观念。
  首先,我对“小说是一门技艺”这个观念一直持怀疑态度。写小说当然需要琢磨人物,要谋篇,要铸炼语言,也就是说,的确是需要技艺的,而且技艺越精妙越好。同行或者同好们在一起,谈论得最多的好像也是技艺。然而也许是谈得太多了,现代小说的技艺偏偏又越来越复杂,成了门单独的学问,渐渐地就有了点用手段代替目的的意思,好像小说的好坏仅仅决定于技艺,小说几乎可以等同于技艺似的。当然还有另一种逻辑,就是想说的话不好说出来,不想说的别人又逼着说,那么好吧,索性只谈技艺,从此当一匠人也免了苦闷。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我觉得如果把小说单纯地等同于一项技术活儿,那还真是有些辱没这个历时近千年才发展成熟的文学体裁。技艺仅仅是写出一篇优秀小说的基础条件,除了技艺之外,必要的因素还多着呢。其次,我也比较怀疑“作家只是为了自己写作”这个观念。要想让作家全为了别人而写恐怕不太现实,真能做到“我手写我心”的作家,往往也有着单纯而高洁的人格,这都是必须承认的事实。但是从小说的基本传播形式来说,它归根结底是一门“我写你看”的艺术,它的主要审美过程,也是让读者看到“别人”的故事。没有了看的,写的人又忙活什么劲呀?还不如述而不作呢。当然,也不能把追求销量的写作等同于为人民服务,读者和作者之间肯定还不是一买一卖这么简单,那其中有着微妙的关系,值得写作的人长期研究。
  那么,有必要坚持的文学观念是什么呢?起码在现在这个阶段,我认为小说是一门关于价值观的艺术。所谓和价值观有关,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抒发自己的价值观,二是影响别人的价值观,三是在复杂的互动过程中形成新的价值观。在文学兴盛的时代,前两个方面比较突出,比如古人“教化”的传统,还有上世纪80年代的思想解放运动。然而到了今天,文学尤其是纯文学式微了,影响不了那么广大的人群了,也让很多人认为过去坚守的东西都失效了。但我觉得,恰恰是因为今天这个时代,对价值观的探讨和书写才成为了文学写作最独特的价值所在。且不说这是作家对时代和社会所应该负担的责任,就是和影视、游戏这些新兴的娱乐形式相比,文学也恰恰因为远离了大资本、大工业的运作模式,才天生地和思想的自由表達、深度探索有了更紧密的联系。
  怀疑必然带来割舍和收获,坚持则往往意味着更深的自我怀疑,乃至精神层面的磨砺。在这个时代,真正的怀疑和坚持都并不容易,需要我们在长期的文学实践中验证自己的所思所想。
  选自“中国作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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