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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事物的质的差异,只能根据个人的主观判断,而没有所谓的客观标准。即便只有两个人,每个人都有眼睛,故而都有“看”的自由,通常,这两个人也还是需要界定各自的自由——看,与其他任何一项权利一样,需要界定。任何个人的任何权利的界定,都包含了所谓“公共选择”的问题。我在许多文章里批评过经济学是“不思”的科学。如这篇文章的主题所示,我在这里把对经济学的批评转换为关于自由与公平的一些初步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