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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按照农村的生活习惯,张某在自家房屋后面堆放了各种柴草以及农作物的秸秆。为防止草垛倒塌,其在垛顶放置石块、木头等,并用木棍支撑垛身。2012年9月,同村李某之子与同龄的钱某在张某屋后草垛周围玩耍嬉戏。嬉耍过程中,不知谁将支撑草垛的木棍推倒,导致该草垛垮塌,李某之子被滚落的石块、木头砸伤头部及右肩。花费医疗费共计13500元。李某因赔偿问题与张某达不成协议,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3500元。
评析:
本案中,被告张某按照农村生产、生活习惯将柴草堆放在自家屋后,其堆放的位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仍处于相对开放的公共场所,其堆放柴草的方式亦有不妥当之处,如其在垛顶放置石块、木棍,用木棍支撑并不牢固的草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未加强对草垛的管理、看护,致使草垛具有垮塌的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危险。可见张某在堆放柴草的位置、方式方面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涉案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伤者及钱某在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场所玩耍的过程中推到支撑草垛的木棍,而致伤者被滚落的石块、木棍砸伤,伤者及钱某的监护人未尽到充分的监护义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按照农村的生活习惯,张某在自家房屋后面堆放了各种柴草以及农作物的秸秆。为防止草垛倒塌,其在垛顶放置石块、木头等,并用木棍支撑垛身。2012年9月,同村李某之子与同龄的钱某在张某屋后草垛周围玩耍嬉戏。嬉耍过程中,不知谁将支撑草垛的木棍推倒,导致该草垛垮塌,李某之子被滚落的石块、木头砸伤头部及右肩。花费医疗费共计13500元。李某因赔偿问题与张某达不成协议,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3500元。
评析:
本案中,被告张某按照农村生产、生活习惯将柴草堆放在自家屋后,其堆放的位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仍处于相对开放的公共场所,其堆放柴草的方式亦有不妥当之处,如其在垛顶放置石块、木棍,用木棍支撑并不牢固的草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未加强对草垛的管理、看护,致使草垛具有垮塌的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危险。可见张某在堆放柴草的位置、方式方面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涉案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伤者及钱某在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场所玩耍的过程中推到支撑草垛的木棍,而致伤者被滚落的石块、木棍砸伤,伤者及钱某的监护人未尽到充分的监护义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