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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提出监管方式的“五个转变”,是谋求监管格局之变的重要举措,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三鹿事件”暴露了一个我们必须面对的严酷事实:质监系统沿用多年的一些监管思路、监管模式已经不适应监管现实的需求,甚至成为影响制约监管效能的因素,必须尽快提出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如何实现“五个转变”?我们认为,必须抓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这个关键,重点突破,带动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