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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探讨基层医院发生护患纠纷的原因,以及防范基层医院护患纠纷发生的预防措施。方法:从基层医院当前现状分析其缺陷与不足,并总结可能造成护患纠纷的因素。依照其存在的缺陷因素,逐一调整并制定可行性的预防及改进方案。结果:基层医院的护患纠纷日益突出,亟待解决。我们要认清基层医院现有的问题所在,根据问题有针对性的处理,这样才能从根本彻底降低基层医院护患纠纷的发生。结论:基层医院的建设和发展仍处理发展中阶段,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都不健全。针对护患纠纷的发生率增高,还要从问题根源开始处理,提高护士的综合素质,加强医院的制度管理与监督。
【关键词】 基层医院;护患纠纷;纠纷原因;防范措施
随着我国国民文化综合素质的提高,以及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我国国民的法律自我保护意识也在加强。因此,在医疗需求方面除了基本的疾病救治要求外,对于医疗服务也有了更严格的增高。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的医疗纠纷逐年呈上升趋势,其中基层护患纠纷占有相当的比例,并且总结基层医院护患纠纷的产生原因有其共有的特性。本文结合我院在基层近些年来的工作体会,结合基层医院的服务对象及护理工作的特点,参考同类其他基层医院发生护患纠纷的原因分析,对基层医院护患纠纷产生的原因进行探讨,并提出防范纠纷产生的可行性改进措施。
1基层医院护患纠纷的常见原因
1.1基层医院护士的综合素质低,责任心差。护理工作是一项技术性与服务性相结合的基层工作。当前基层医院的护理人员一般都是专科生,他们在护理专业技术方面相对较低,尤其是在基层医院多为综合性医院,要求护理人员掌握多学科的护理技能和常识,进一步增加了对基层护理人员的技能要求。
1.2护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基层护理人员对自己工作内容与风险承担没有系统的概念。一直错误地认为她们的本职工作就是护理病人,日常的输液、巡房、监督服药等基本内容。法律与她们的工作内容毫无相关。而往往护理人员工作的某件事疏忽或差错,护理治疗过程中的方法失误,直接影响到患者的病情的变化,正是纠纷的起源。
1.3基层护理人员工作压力大,内容工作多而繁琐。基层医院在人员编制上很有限,护理人员的人数与护理工作经常是超负荷。而日常大量的常规治疗与护理工作下,护理人员也很难集中精力去顾暇自己的行为、语言,甚至有时也可能忽略了个别人的常规护理,这对护理质量影响极其严重。极易导致患者对护理人员服务态度不满意。
1.4基层医院对护理人员的制度规范不健全,执行与监督均有待加强。基层医院在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上都不到位。不能对护理人员的工作起到有效的指导和监督的作用。护理人员也因制度的不规范,工作随意性比较大,对护理工作中存在的过失不能及时纠正,比如护理人员的不认真交接班,交接班时内容不全面,病房巡视不及时,病历记录不规范等等。这些都是引起纠纷的常见原因。
2基层医院护患纠纷的防范措施
2.1护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为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技能,一方面定期组织培训考核机制,从理论知识上巩固基础;另一方面护士长组织不定期的实操培训,结合定期理论与实操,保证护理人员的培训更高效。同时,为起到监督考核的作用,阶段性对培训课程和实操进行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并给予严重的惩罚。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基层护理人员的专业综合素质会有显著提高。
2.2提高法律意识,规范护理行为。基于护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首先要在日常工作中灌输学法、懂法、用法的思想。在基层培训中增加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包括《护士条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病人的知情权、隐私权、受尊重权,增强法律意识。护理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工作有责任心,对自己的言行举止,护理行为有严格的要求。在这样潜意识的状态下,可以把护患纠纷的隐患控制在萌芽之中。
2.3健全并落实护理制度。护理制度的完善主要起到两方面作用。一是提高护理人员的工作效率,确保护理质量的同时,护理内容更有秩序。基层医院普遍面临护理人员缺乏的现象,工作任务量大而繁重。在制度上要科学合理,规范轮班时间和工作内容,这样有计划和统筹的安排可避免造成有些工作内容的忽视,也保证护理人员正常范围内的休息时间。另一方面,
监督和规范护理操作的随意性、不规范性。规范护理工作每一步骤的基本要求,有了指定标准后,护理人员很容易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错误也很容易被发现,这样双向监督可促进护理人员的责任心。保证护理工作出现差错的概率发生。
3小结
护士是最美丽的天使,她们为病痛中的人们带来希望和信心。医院中最直接面向患者的就是护理人员,她们肩负着对疾病治疗的传达与基础操作,所以与患者及家属产生纠纷只在一念间,也不可能完全的消除。但是,基层医院如果能够做好前期的防范工作,加强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情操、法律意识,基层医院的护患纠纷还是可以尽量避免的。
参考文献
[1]肖植兰;急诊输液室护患纠纷的原因及对策[J];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报;2010年01期.
[2]孙军国;兰俊;院前急救安全隐患分析及防范对策[J];中国误诊学杂志;2010年06期.
[3]唐仕琼;内儿科护理教学中安全隐患分析及防范对策[J];中国医药指南;2010年03期.
[4]胡珍;健康教育在护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探讨[J];中国误诊学杂志;2010年05期 .
[5]李婵;孙淑君;对护理实践中增强法律意识重要性的认识[J];中国医药导报;2010年08期 .
[6]智光媛;浅谈潜在的护理纠纷及防范措施[J];中国城乡企业卫生;2010年01期.
【关键词】 基层医院;护患纠纷;纠纷原因;防范措施
随着我国国民文化综合素质的提高,以及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我国国民的法律自我保护意识也在加强。因此,在医疗需求方面除了基本的疾病救治要求外,对于医疗服务也有了更严格的增高。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的医疗纠纷逐年呈上升趋势,其中基层护患纠纷占有相当的比例,并且总结基层医院护患纠纷的产生原因有其共有的特性。本文结合我院在基层近些年来的工作体会,结合基层医院的服务对象及护理工作的特点,参考同类其他基层医院发生护患纠纷的原因分析,对基层医院护患纠纷产生的原因进行探讨,并提出防范纠纷产生的可行性改进措施。
1基层医院护患纠纷的常见原因
1.1基层医院护士的综合素质低,责任心差。护理工作是一项技术性与服务性相结合的基层工作。当前基层医院的护理人员一般都是专科生,他们在护理专业技术方面相对较低,尤其是在基层医院多为综合性医院,要求护理人员掌握多学科的护理技能和常识,进一步增加了对基层护理人员的技能要求。
1.2护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基层护理人员对自己工作内容与风险承担没有系统的概念。一直错误地认为她们的本职工作就是护理病人,日常的输液、巡房、监督服药等基本内容。法律与她们的工作内容毫无相关。而往往护理人员工作的某件事疏忽或差错,护理治疗过程中的方法失误,直接影响到患者的病情的变化,正是纠纷的起源。
1.3基层护理人员工作压力大,内容工作多而繁琐。基层医院在人员编制上很有限,护理人员的人数与护理工作经常是超负荷。而日常大量的常规治疗与护理工作下,护理人员也很难集中精力去顾暇自己的行为、语言,甚至有时也可能忽略了个别人的常规护理,这对护理质量影响极其严重。极易导致患者对护理人员服务态度不满意。
1.4基层医院对护理人员的制度规范不健全,执行与监督均有待加强。基层医院在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上都不到位。不能对护理人员的工作起到有效的指导和监督的作用。护理人员也因制度的不规范,工作随意性比较大,对护理工作中存在的过失不能及时纠正,比如护理人员的不认真交接班,交接班时内容不全面,病房巡视不及时,病历记录不规范等等。这些都是引起纠纷的常见原因。
2基层医院护患纠纷的防范措施
2.1护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为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技能,一方面定期组织培训考核机制,从理论知识上巩固基础;另一方面护士长组织不定期的实操培训,结合定期理论与实操,保证护理人员的培训更高效。同时,为起到监督考核的作用,阶段性对培训课程和实操进行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并给予严重的惩罚。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基层护理人员的专业综合素质会有显著提高。
2.2提高法律意识,规范护理行为。基于护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首先要在日常工作中灌输学法、懂法、用法的思想。在基层培训中增加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包括《护士条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病人的知情权、隐私权、受尊重权,增强法律意识。护理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工作有责任心,对自己的言行举止,护理行为有严格的要求。在这样潜意识的状态下,可以把护患纠纷的隐患控制在萌芽之中。
2.3健全并落实护理制度。护理制度的完善主要起到两方面作用。一是提高护理人员的工作效率,确保护理质量的同时,护理内容更有秩序。基层医院普遍面临护理人员缺乏的现象,工作任务量大而繁重。在制度上要科学合理,规范轮班时间和工作内容,这样有计划和统筹的安排可避免造成有些工作内容的忽视,也保证护理人员正常范围内的休息时间。另一方面,
监督和规范护理操作的随意性、不规范性。规范护理工作每一步骤的基本要求,有了指定标准后,护理人员很容易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错误也很容易被发现,这样双向监督可促进护理人员的责任心。保证护理工作出现差错的概率发生。
3小结
护士是最美丽的天使,她们为病痛中的人们带来希望和信心。医院中最直接面向患者的就是护理人员,她们肩负着对疾病治疗的传达与基础操作,所以与患者及家属产生纠纷只在一念间,也不可能完全的消除。但是,基层医院如果能够做好前期的防范工作,加强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情操、法律意识,基层医院的护患纠纷还是可以尽量避免的。
参考文献
[1]肖植兰;急诊输液室护患纠纷的原因及对策[J];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报;2010年01期.
[2]孙军国;兰俊;院前急救安全隐患分析及防范对策[J];中国误诊学杂志;2010年06期.
[3]唐仕琼;内儿科护理教学中安全隐患分析及防范对策[J];中国医药指南;2010年03期.
[4]胡珍;健康教育在护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探讨[J];中国误诊学杂志;2010年05期 .
[5]李婵;孙淑君;对护理实践中增强法律意识重要性的认识[J];中国医药导报;2010年08期 .
[6]智光媛;浅谈潜在的护理纠纷及防范措施[J];中国城乡企业卫生;2010年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