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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以产品免检制度为代表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存在诸多漏洞。产品免检制度是国家通过有形之手干预市场的一种措施,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产品免检制度的设立违背了法律效力的位阶性,是行政不作为的表现,为权力寻租打开了方便之门,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应当废止食品、药品类产品免检,完善其他类产品免检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监督、市场竞争和社会监督互补的现代产品质量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