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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的迅速发展虽然促进了信息传播,却也从主体、内容、形式和客体四方面对既有的信息传播规则提出了挑战,并带来了网络诈骗、人肉搜索、信息泄露等突出问题。基于这种睛况,必须对现有规则进行重构,具体来说,有他律与自律两种手段。从现代媒体的技术特点与信息的自由传播角度而言,对新媒体环境下信息传播的规制应优先适用自律手段,法律应采取多种措施对自律规范的形成进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