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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高校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现状,从建立质量控制制度、规范报告编写、建立结果运用机制和建立外部评价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构建高校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的措施。
2018年3月,国家审计署颁布了新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部和各级国家审计机关根据这一规定都修订了相关的制度。上述制度规定对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引起了广大内部审计机构的重视。
一、高校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现状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可以理解为两个维度。第一个维度是内部审计项目开展时的质量控制,通俗的讲就是审计过程的质量控制;另一个维度是审计项目成果的质量控制,包括审计报告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审计结果的应用程度。从上述两个维度观察,高校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现状不能尽如人意,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质量控制的相关制度未建立或没有得到有效地执行
高校基本都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但这些制度多为原则性、概括性的经验总结,缺乏可操作性。没有制定针对具体审计业务的实务指南,更不会有针对具体审计流程的质量控制措施。因此,内部审计工作人员主要凭借自己的经验判断开展工作,审计项目质量受审计人员主观影响太大。
(二)审计报告质量不高
现有的内部审计报告,由于内部审计人员多为财务专业背景,提出的问题多集中在财务管理方面,审计报告的关注点局限在一隅之地,存在重大缺陷。审计重点没有与被审计单位的主要业务相结合,没有关注审计机关的重点,如“三重一大”、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管理等。这就导致了审计报告可能会漏报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中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審计结果没有得到充分运用
造成这一现象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不重视。由于是高校内部审计,审计报告缺乏权威性和强制性。对于被审计单位不按照审计报告进行整改的行为,由于内部没有相应的奖惩机制,内部审计机构对此毫无办法。二是审计结果不具备可操作性。很多审计报告主要从监管的层面提出审计建议,主要为原则性或政策性的建议,没有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结合,使得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时,无从下手,不知道怎么去整改到位,只能将审计报告的建议束之高阁。
(四)高校内部审计质量缺乏外部的监督与约束
高校内部审计质量不仅需要自身的约束提高,也离不开内部审计机构之外其他部门、单位的监督。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单靠内部审计机构内生动力去提高自身的审计质量,效果必然不尽如人意。
二、构建高校内部审计质量体系的措施
(一)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建设,建立一套贯穿内部审计业务全过程、可操作性强的质量控制体系
高校内部审计机构要对内部审计业务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的分类,制定规范的业务流程,对各个流程中的必须要履行的审计方法、程序、质量控制标准、关键控制点加以明确,以便于考核审计质量。制定的质量评价标准必须可量化,要根据具体项目特点,按照审计方案、审计程序履行情况、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方面制定量化评价标准,并将质量考核结果作为内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审计业务按照实施阶段划分可以分为审前、审中、审后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的关键质量控制点分别是审前阶段的审前调查、审中阶段的审计取证及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和审后阶段的审计结果运用。
1.做好审前调查。审计项目能不能做好,与审前调查的好坏有直接关系。审前调查应该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构成、主要业务开展等基本情况;二是学习掌握被审计单位业务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三是分析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筛查出审计疑点;四是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审计重点。
2.重视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审计讲究证据,而审计证据都应记录在工作底稿中。评价审计工作质量的好坏,工作底稿编制的好坏是一个重要因素。为了提高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制定标准化的工作底稿。工作底稿五花八门,不便于复核,也不便于考核审计人员的工作。二是要重要的审计发现、采用的审计程序、方法、得出的审计结论等都必须有工作底稿的记录作为依据。三是加强工作底稿的三级复核。工作底稿须由项目负责人、审计科室负责人和审计机构负责人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逐级复核,各级复核人在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后,应注明复核意见并签名。
3.建立审计整改反馈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在下发审计整改意见书后,要追踪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主要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审计建议进行整改,如果有替代的整改措施,要查看是否合理,如果未能如期整改,要查看是否有充足理由。
(二)规范审计报告的编写
一是为每一种内部审计报告设计标准模板,模板要格式规范,要素齐全;二是要对审计人员进行写作能力方面的培训,达到报告文字表述清晰、少用专业术语,观点明确,整体报告逻辑严密的目标;三是要加强对报告的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有:报告是否对审计方案中的重点全部进行了审计,审计目标是否达到,发现的问题是否有相关的审计取证作为支撑,引用的法律法规条文是否准确无误,提出的审计建议是否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具备可操作性,是否就审计报告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三)建立高校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机制
内部审计机构要与高校内部纪委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协调配合,形成联动,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审计发现问题,审计处要依法依规认定责任,同时将审计结果报送纪委(监察处)、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在对审计结果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并将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部将审计结果运用纳入干部管理监督体系,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积极协调,建立审计质量外部评价机制
外部评价是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外部评价,能够站在第三方的角度,以独立的视野,客观评价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际工作中从两个方面进行实施。一是可以邀请当地的行业主管部门,如审计局、内部审计协会等,对学校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检查;二是可以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评估。外部机构应该从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内部审计项目的完成度和内部质量控制标准、措施等方面做出评估,出具检查报告或者评估报告。内部审计机构根据报告结果,有针对性地改进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措施。
(作者单位: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处)
2018年3月,国家审计署颁布了新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部和各级国家审计机关根据这一规定都修订了相关的制度。上述制度规定对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引起了广大内部审计机构的重视。
一、高校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现状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可以理解为两个维度。第一个维度是内部审计项目开展时的质量控制,通俗的讲就是审计过程的质量控制;另一个维度是审计项目成果的质量控制,包括审计报告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审计结果的应用程度。从上述两个维度观察,高校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现状不能尽如人意,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质量控制的相关制度未建立或没有得到有效地执行
高校基本都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但这些制度多为原则性、概括性的经验总结,缺乏可操作性。没有制定针对具体审计业务的实务指南,更不会有针对具体审计流程的质量控制措施。因此,内部审计工作人员主要凭借自己的经验判断开展工作,审计项目质量受审计人员主观影响太大。
(二)审计报告质量不高
现有的内部审计报告,由于内部审计人员多为财务专业背景,提出的问题多集中在财务管理方面,审计报告的关注点局限在一隅之地,存在重大缺陷。审计重点没有与被审计单位的主要业务相结合,没有关注审计机关的重点,如“三重一大”、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管理等。这就导致了审计报告可能会漏报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中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審计结果没有得到充分运用
造成这一现象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不重视。由于是高校内部审计,审计报告缺乏权威性和强制性。对于被审计单位不按照审计报告进行整改的行为,由于内部没有相应的奖惩机制,内部审计机构对此毫无办法。二是审计结果不具备可操作性。很多审计报告主要从监管的层面提出审计建议,主要为原则性或政策性的建议,没有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结合,使得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时,无从下手,不知道怎么去整改到位,只能将审计报告的建议束之高阁。
(四)高校内部审计质量缺乏外部的监督与约束
高校内部审计质量不仅需要自身的约束提高,也离不开内部审计机构之外其他部门、单位的监督。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单靠内部审计机构内生动力去提高自身的审计质量,效果必然不尽如人意。
二、构建高校内部审计质量体系的措施
(一)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建设,建立一套贯穿内部审计业务全过程、可操作性强的质量控制体系
高校内部审计机构要对内部审计业务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的分类,制定规范的业务流程,对各个流程中的必须要履行的审计方法、程序、质量控制标准、关键控制点加以明确,以便于考核审计质量。制定的质量评价标准必须可量化,要根据具体项目特点,按照审计方案、审计程序履行情况、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方面制定量化评价标准,并将质量考核结果作为内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审计业务按照实施阶段划分可以分为审前、审中、审后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的关键质量控制点分别是审前阶段的审前调查、审中阶段的审计取证及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和审后阶段的审计结果运用。
1.做好审前调查。审计项目能不能做好,与审前调查的好坏有直接关系。审前调查应该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构成、主要业务开展等基本情况;二是学习掌握被审计单位业务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三是分析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筛查出审计疑点;四是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审计重点。
2.重视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审计讲究证据,而审计证据都应记录在工作底稿中。评价审计工作质量的好坏,工作底稿编制的好坏是一个重要因素。为了提高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制定标准化的工作底稿。工作底稿五花八门,不便于复核,也不便于考核审计人员的工作。二是要重要的审计发现、采用的审计程序、方法、得出的审计结论等都必须有工作底稿的记录作为依据。三是加强工作底稿的三级复核。工作底稿须由项目负责人、审计科室负责人和审计机构负责人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逐级复核,各级复核人在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后,应注明复核意见并签名。
3.建立审计整改反馈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在下发审计整改意见书后,要追踪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主要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审计建议进行整改,如果有替代的整改措施,要查看是否合理,如果未能如期整改,要查看是否有充足理由。
(二)规范审计报告的编写
一是为每一种内部审计报告设计标准模板,模板要格式规范,要素齐全;二是要对审计人员进行写作能力方面的培训,达到报告文字表述清晰、少用专业术语,观点明确,整体报告逻辑严密的目标;三是要加强对报告的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有:报告是否对审计方案中的重点全部进行了审计,审计目标是否达到,发现的问题是否有相关的审计取证作为支撑,引用的法律法规条文是否准确无误,提出的审计建议是否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具备可操作性,是否就审计报告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三)建立高校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机制
内部审计机构要与高校内部纪委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协调配合,形成联动,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审计发现问题,审计处要依法依规认定责任,同时将审计结果报送纪委(监察处)、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在对审计结果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并将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部将审计结果运用纳入干部管理监督体系,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积极协调,建立审计质量外部评价机制
外部评价是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外部评价,能够站在第三方的角度,以独立的视野,客观评价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际工作中从两个方面进行实施。一是可以邀请当地的行业主管部门,如审计局、内部审计协会等,对学校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检查;二是可以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评估。外部机构应该从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内部审计项目的完成度和内部质量控制标准、措施等方面做出评估,出具检查报告或者评估报告。内部审计机构根据报告结果,有针对性地改进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措施。
(作者单位: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