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河南省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人口基数大、农业人口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在农业与工业发展方面有着不同于别省的省情。据此,笔者将在分析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状以及其存在的一些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现状问题 对策
当前,我国农业经营体系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正由分散的小农经济加快向社会化的生产转变。在这个大背景之下,工商资本下乡,在从事农业投资与生产,支持农户提高生产集约化方面;在发展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方面;在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等方面都大有可为。河南省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人口基数大、农业人口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在农业与工业发展方面有着不同于别省的省情。如何结合我省特点,通过建立有效的引导机制,引导“工商企业进军农业领域”,借助外部资源和外部动力,实现对现有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道路,在促进农业增产、增收,推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同时,实现工商资本的盈利和我省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是省政府重点关注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现状
截止2013年11月,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8.6万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6.5万个,种粮大户、家庭农场1.5万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202家;同一品种种植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1567户,畜牧养殖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上大户1025户。从调研情况看,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发展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带动能力逐步增强。进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达到348万户,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耕地面积2772万亩,在引领农民发展特色产业,实行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经营等方面显示出强劲活力。二是合作形式的日益多样化。出现了“合作社+种养大户”、“合作社+社员”、“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合作组织模式,以及土地股份合作、联合社、资金互助合作、加工合作等多种合作形式,利益链接更为紧密。三是运行机制不断规范。通过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内部管理制度,部分农民合作组织提留了公积金、公益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和农产品质量提高,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增加了农业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投入,提高了农业的市场化程度,强化了工业化城镇化人力资源保障。
二、当前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制约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土地流转滞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民担心土地流转后生活、养老等问题得不到保障。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合同条款不完备的情况较为常见,有些地方存在口头协议现象。二是融资瓶颈亟待打破。金融机构的担保、授信标准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面临贷款困难、手续繁杂、隐性费用高等问题。三是内部管理有待加强。许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运行不规范,没有正式注册登记,经营者对本组织的运行宗旨、机构设置、职责划分等没有清晰的认识,管理者与会员之间的权责没有明确的界定。缺乏专业市场分析和经营管理人才,阻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四是财政支持政策有待健全。现有的财税支持政策分散在不同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中,支持政策有待系统化。个别涉农补助项目福利化,没有形成农业补贴同粮食生产挂钩机制,有的流出土地农民不用种粮也可获得各项补贴,而流入土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却得不到补贴。
三、推进我省新型农业发展进程的对策
近年来,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政策的指导引领下,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在新型农业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初步显现出来,但是也面临一系列难题亟待破解。需要进一步明确政策目标,完善政策机制,增强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协同性,充分发挥财政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职能作用。笔者认为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的人才培养,从而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应最大程度地使农民和涉农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受益,为此,应创造使更多的农民和涉农专业毕业生成为合格的新型农业经营人才的条件。应抓好三个方面:第一,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教育培训。第二,鼓励涉农学科大中专毕业生进入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第三,鼓励科研院所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培养人才。
(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生产与销售。现代信息技术是提升了农业现代化水平,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应该促进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微电子技术、光电技术、遥感技术等信息技术普遍应用于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中,在提高精准高效农业生产管理水平的同时,破解“产品销售需求数据从哪里来”、“农产品市场需求变化往哪里去”等难题,另外推动农业种植业生产管理、农产品市场监测、农产品销售方式等的信息化。
(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合作经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产业发展方面具有能够互相提供原料的优势,要通过政策的引导,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合作经营,形成互相支持、互为依托、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要逐步实现种植类、组织与养殖类、种养类、组织与加工类等企业的合作。
(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缓解融资困难的问题。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支持力度,帮助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瓶颈制约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应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落实好现有政策。第二,探索建立共同基金。第三,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增信。
关键词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现状问题 对策
当前,我国农业经营体系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正由分散的小农经济加快向社会化的生产转变。在这个大背景之下,工商资本下乡,在从事农业投资与生产,支持农户提高生产集约化方面;在发展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方面;在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等方面都大有可为。河南省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人口基数大、农业人口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在农业与工业发展方面有着不同于别省的省情。如何结合我省特点,通过建立有效的引导机制,引导“工商企业进军农业领域”,借助外部资源和外部动力,实现对现有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道路,在促进农业增产、增收,推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同时,实现工商资本的盈利和我省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是省政府重点关注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现状
截止2013年11月,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8.6万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6.5万个,种粮大户、家庭农场1.5万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202家;同一品种种植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1567户,畜牧养殖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上大户1025户。从调研情况看,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发展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带动能力逐步增强。进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达到348万户,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耕地面积2772万亩,在引领农民发展特色产业,实行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经营等方面显示出强劲活力。二是合作形式的日益多样化。出现了“合作社+种养大户”、“合作社+社员”、“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合作组织模式,以及土地股份合作、联合社、资金互助合作、加工合作等多种合作形式,利益链接更为紧密。三是运行机制不断规范。通过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内部管理制度,部分农民合作组织提留了公积金、公益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和农产品质量提高,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增加了农业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投入,提高了农业的市场化程度,强化了工业化城镇化人力资源保障。
二、当前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制约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土地流转滞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民担心土地流转后生活、养老等问题得不到保障。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合同条款不完备的情况较为常见,有些地方存在口头协议现象。二是融资瓶颈亟待打破。金融机构的担保、授信标准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面临贷款困难、手续繁杂、隐性费用高等问题。三是内部管理有待加强。许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运行不规范,没有正式注册登记,经营者对本组织的运行宗旨、机构设置、职责划分等没有清晰的认识,管理者与会员之间的权责没有明确的界定。缺乏专业市场分析和经营管理人才,阻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四是财政支持政策有待健全。现有的财税支持政策分散在不同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中,支持政策有待系统化。个别涉农补助项目福利化,没有形成农业补贴同粮食生产挂钩机制,有的流出土地农民不用种粮也可获得各项补贴,而流入土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却得不到补贴。
三、推进我省新型农业发展进程的对策
近年来,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政策的指导引领下,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在新型农业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初步显现出来,但是也面临一系列难题亟待破解。需要进一步明确政策目标,完善政策机制,增强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协同性,充分发挥财政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职能作用。笔者认为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的人才培养,从而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应最大程度地使农民和涉农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受益,为此,应创造使更多的农民和涉农专业毕业生成为合格的新型农业经营人才的条件。应抓好三个方面:第一,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教育培训。第二,鼓励涉农学科大中专毕业生进入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第三,鼓励科研院所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培养人才。
(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生产与销售。现代信息技术是提升了农业现代化水平,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应该促进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微电子技术、光电技术、遥感技术等信息技术普遍应用于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中,在提高精准高效农业生产管理水平的同时,破解“产品销售需求数据从哪里来”、“农产品市场需求变化往哪里去”等难题,另外推动农业种植业生产管理、农产品市场监测、农产品销售方式等的信息化。
(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合作经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产业发展方面具有能够互相提供原料的优势,要通过政策的引导,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合作经营,形成互相支持、互为依托、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要逐步实现种植类、组织与养殖类、种养类、组织与加工类等企业的合作。
(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缓解融资困难的问题。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支持力度,帮助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瓶颈制约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应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落实好现有政策。第二,探索建立共同基金。第三,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