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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结构化金融产品的发展现状出发,提出了几条加快其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结构化金融产品;发展现状;解决方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带来金融产品的变化。目前,我国金融体系的日益完善,市场参与者也发生了变化,除了专业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广大居民也成为了市场参与者,他们的投资意识与规避风险的意识较之前要强很多,而应时代发展要求而生的现代结构化金融产品必将成为我国投资者广为喜欢的一个投资产品。
一、我国结构化金融产品的发展现状
结构化金融产品是将若干种基本的金融产品和金融衍生产品相结合而出的新型金融产品。现在国际和国内市场上出现的结构化金融产品的种类主要有:利率联动型结构化产品,如可提前赎回债券、与浮动利率票据相关的利率联动型结构化债券;股权联动型结构化产品,如可转换证券、新型的股权联动型结构化产品;外汇联动型结构化产品,如双货币债券及相关的拓展产品;信用联动型结构化产品和商品联动型结构化产品五类金融产品。
目前,在市场上最为流行的结构化金融产品主要是由商业银行开发和推出的各类结构化金融理财产品,以及可以在交易市场上交易的各种类型的结构化票据,它们的投资收益随价格的变化而变化,是收益和风险并存的金融产品。
中国结构化金融产品市场的发展具有自己的特点:产品结构日益多样化,从最开始的本金保护结构产品发展到了更多的非本金保护结构产品;市场参与者日益多样化,早期结构化金融产品的参与者主要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现在普通个人投资者也参加进来了;挂钩资产日益多样化,早期的结构化金融产品主要与利率掛钩,这些产品受利率变化影响明显,现在发展到同外汇、股票、商品价格等等挂钩。
二、我国结构化金融产品发展存在的问题
1 自主创新的产品还很少。很多产品都是学习国外的现有金融产品,把它们稍微改变而投向中国市场,所以有些并不适合中国的市场也不符合中国的国情。目前,我国结构性金融产品,在理财产品市场的主要业务为外资券,外资券商(往往以银行的名义)通过与中方的银行做背对背交易来实施,中方银行只是作为其产品销售的渠道,而经营和管理是由外资券商进行的。这种业务形式虽然对中方而言风险比较小,可是利润也很低,对中方银行的管理水平、风险承受能力、盈利水平都没有帮助和益处。
2 国内资金外流。对于现在的投资者而言,追求利润最大化是目标,所以要追逐收益最高的投资品种,而这种投资产品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都不是投资者考虑的主要内容了。但是国内投资渠道的不畅通和投资品种种类的不足,导致国内投资者陆陆续续将资金投向于海外的金融市场,开始购买国外的结构化金融产品。这样做会使得大量资金外流,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国内银行和国内券商的经营,不利于我国结构化金融产品的发展。
三、进一步发展我国结构化金融产品的建议
1 培养人才,主动研发新产品
针对当前市场上流行的结构化金融产品绝大部分都是由境外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国内的各大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和证券行业要积极主动的开发新产品,来迎合中国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我们可以向国外的先进金融机构学习,采用它们的科学技术力量,利用我们自己的优势开发创造新产品。创新的关键在人才,因此要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多跟高校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在今后的激烈竞争中获得更大的发展。
2 金融产品交易所要进一步发展
针对目前的实际情况,要扩大证券市场的参与程度,满足投资者多方面的需要。而对我国金融产品交易所而言,就是需要加速发展,一方面要有定价参数参考,结构化金融产品的定价需要场内金融衍生品交易提供定价参数。另一方面金融产品交易所的发展,也是人民币理财产品定价和套期保值的需要。
3 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发行结构化金融产品必须有完善的风险监督和控制体系作为保障,要对自己推出的所有产品进行有效地预测和评估,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设置规避风险的方法。监管机构要加强监督管理机制,积极监督结构化金融产品可能给各个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带来的风险。同时,也要为结构化金融产品创造有利的条件,促进其进一步发展,比如说要协调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之间的关系,保证金融产品能够在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期货市场等市场之间自由流动。
四、结束语
结构化金融产品是基于各种基础性金融产品的组合而产生的,它是金融创新的产物。比较于以前的金融衍生产品,它更具丰富性、可操作性和灵活性的特点,因此也更能满足市场和投资者的个性化需求,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我国的各大金融机构应该加快结构化金融产品的研发速度,增加投资品种、拓宽投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进一步开发利用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扩展它们的业务范围,让广大投资者熟悉各种新的结构性金融产品,为广泛开展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广工作做好准备。
当然,结构化金融产品的出现对市场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市场增强监管力度,提高对风险的预警和加强对市场的组织管理。根据我国结构性金融产品的特点和发展历程,相关机构和组织部门应该根据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随时做好准备,向国际已经成熟的结构性金融产品市场学习,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结构性金融产品的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郑振龙
张雯:各国衍生金融市场监管比较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2]黄晋渊:带你走入结构性产品.[J].中国外汇管理,2004(10).
[3]蔡向辉:国内结构化产品市场的发展前景、问题及建议[J].新金融,2006(8).
[4]崔海蓉,何建敏胡小平:结构化金融产品的最优设计与定价——基于发行者与投资者视角,中国管理科学,2010(8).
关键词:结构化金融产品;发展现状;解决方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带来金融产品的变化。目前,我国金融体系的日益完善,市场参与者也发生了变化,除了专业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广大居民也成为了市场参与者,他们的投资意识与规避风险的意识较之前要强很多,而应时代发展要求而生的现代结构化金融产品必将成为我国投资者广为喜欢的一个投资产品。
一、我国结构化金融产品的发展现状
结构化金融产品是将若干种基本的金融产品和金融衍生产品相结合而出的新型金融产品。现在国际和国内市场上出现的结构化金融产品的种类主要有:利率联动型结构化产品,如可提前赎回债券、与浮动利率票据相关的利率联动型结构化债券;股权联动型结构化产品,如可转换证券、新型的股权联动型结构化产品;外汇联动型结构化产品,如双货币债券及相关的拓展产品;信用联动型结构化产品和商品联动型结构化产品五类金融产品。
目前,在市场上最为流行的结构化金融产品主要是由商业银行开发和推出的各类结构化金融理财产品,以及可以在交易市场上交易的各种类型的结构化票据,它们的投资收益随价格的变化而变化,是收益和风险并存的金融产品。
中国结构化金融产品市场的发展具有自己的特点:产品结构日益多样化,从最开始的本金保护结构产品发展到了更多的非本金保护结构产品;市场参与者日益多样化,早期结构化金融产品的参与者主要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现在普通个人投资者也参加进来了;挂钩资产日益多样化,早期的结构化金融产品主要与利率掛钩,这些产品受利率变化影响明显,现在发展到同外汇、股票、商品价格等等挂钩。
二、我国结构化金融产品发展存在的问题
1 自主创新的产品还很少。很多产品都是学习国外的现有金融产品,把它们稍微改变而投向中国市场,所以有些并不适合中国的市场也不符合中国的国情。目前,我国结构性金融产品,在理财产品市场的主要业务为外资券,外资券商(往往以银行的名义)通过与中方的银行做背对背交易来实施,中方银行只是作为其产品销售的渠道,而经营和管理是由外资券商进行的。这种业务形式虽然对中方而言风险比较小,可是利润也很低,对中方银行的管理水平、风险承受能力、盈利水平都没有帮助和益处。
2 国内资金外流。对于现在的投资者而言,追求利润最大化是目标,所以要追逐收益最高的投资品种,而这种投资产品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都不是投资者考虑的主要内容了。但是国内投资渠道的不畅通和投资品种种类的不足,导致国内投资者陆陆续续将资金投向于海外的金融市场,开始购买国外的结构化金融产品。这样做会使得大量资金外流,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国内银行和国内券商的经营,不利于我国结构化金融产品的发展。
三、进一步发展我国结构化金融产品的建议
1 培养人才,主动研发新产品
针对当前市场上流行的结构化金融产品绝大部分都是由境外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国内的各大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和证券行业要积极主动的开发新产品,来迎合中国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我们可以向国外的先进金融机构学习,采用它们的科学技术力量,利用我们自己的优势开发创造新产品。创新的关键在人才,因此要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多跟高校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在今后的激烈竞争中获得更大的发展。
2 金融产品交易所要进一步发展
针对目前的实际情况,要扩大证券市场的参与程度,满足投资者多方面的需要。而对我国金融产品交易所而言,就是需要加速发展,一方面要有定价参数参考,结构化金融产品的定价需要场内金融衍生品交易提供定价参数。另一方面金融产品交易所的发展,也是人民币理财产品定价和套期保值的需要。
3 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发行结构化金融产品必须有完善的风险监督和控制体系作为保障,要对自己推出的所有产品进行有效地预测和评估,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设置规避风险的方法。监管机构要加强监督管理机制,积极监督结构化金融产品可能给各个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带来的风险。同时,也要为结构化金融产品创造有利的条件,促进其进一步发展,比如说要协调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之间的关系,保证金融产品能够在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期货市场等市场之间自由流动。
四、结束语
结构化金融产品是基于各种基础性金融产品的组合而产生的,它是金融创新的产物。比较于以前的金融衍生产品,它更具丰富性、可操作性和灵活性的特点,因此也更能满足市场和投资者的个性化需求,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我国的各大金融机构应该加快结构化金融产品的研发速度,增加投资品种、拓宽投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进一步开发利用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扩展它们的业务范围,让广大投资者熟悉各种新的结构性金融产品,为广泛开展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广工作做好准备。
当然,结构化金融产品的出现对市场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市场增强监管力度,提高对风险的预警和加强对市场的组织管理。根据我国结构性金融产品的特点和发展历程,相关机构和组织部门应该根据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随时做好准备,向国际已经成熟的结构性金融产品市场学习,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结构性金融产品的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郑振龙
张雯:各国衍生金融市场监管比较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2]黄晋渊:带你走入结构性产品.[J].中国外汇管理,2004(10).
[3]蔡向辉:国内结构化产品市场的发展前景、问题及建议[J].新金融,2006(8).
[4]崔海蓉,何建敏胡小平:结构化金融产品的最优设计与定价——基于发行者与投资者视角,中国管理科学,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