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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实习生与学校之间是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学校与医院之间是委托关系;实习生与医院之间是实习与协助实习的关系。通过分析侵犯实习生实习权和实习生违反义务的各类情形,发现学校、医院和实习生等相关各方均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及其制度设计。目前可通过签订实习协议予以充分体现,并辅以法治环境的改善,未来将实习生的实习权立法化才能从根本上保障护理实习生的相关权利,从而实现护理专业实习中各主体权利和义务的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