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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施行的《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刑事申诉案件如果具有较大争议和社会影响,人民检察院可邀请社会人士参与公开审查”。通过吸收第三方参与刑事申诉案件的处理程序,体现了程序公正的价值追求,也最大可能的保障了实体公正的实现,提高了申诉人对刑事申诉案件处理结果的信任度,增加了申诉人息诉罢访的可能性。本文在阐述了刑事申诉公开审查制度的概念和发展历程、制度价值的基础上,指出了现行刑事申诉公开审查制度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以期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