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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情境犯罪预防是20世纪70年代传统的司法预防和社会预防对犯罪反应失败的情形下诞生的第三条预防犯罪模式。情境犯罪预防理论的价值取向经历了理念、定位、政策、责任和对象等重大变革。作为一种新兴理论,自其萌生之日起,外界对其的批判声也不绝于耳,情境预防对此一一做了回应。尽管情境预防可被用于任何形式的犯罪已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但其局限性也同样存在。
【关键词】情境犯罪预防 价值取向 批判 回应
【中图分类号】D917 【文献标识码】A
从理念到对象:情境预防价值取向的多元嬗变
从被动到主动:预防理念的嬗变。情境预防理论的出现,也标志着犯罪预防理念由被动式预防转向主动式预防。传统的司法预防模式的特殊预防功能是一种被动式反应,而且其犯罪预防的效果未必可观,犯率居高不下就是佐证。情境预防则着眼于犯罪发生之前对具体物理和社会环境的设计、管理和改造,认为机会是犯罪的重要原因,从而预先设计出减少犯罪机会的具体方略,这完全是主动式警务(Proaactive Policing)的自觉预防。受主动式警务影响,情境预防采取了一系列先发制人的预防策略和手段,防控犯罪于未发之时,既可以阻止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也可以打消潜在犯罪人的犯罪动机。
从理论到技术:预防定位的嬗变。传统的犯罪预防模式,不管是司法预防还是社会预防,都注重从理论层面探索犯罪的原因。而情境预防回避了对犯罪原因的执著探索,认为犯罪原因对于犯罪预防来说不具有重要的必然联系,只有开发出行之有效的预防策略和灵巧实惠的预防手段和技术,才是务实之道。情境预防已经发展为囊括25种手段的5类策略(增加犯罪难度、增大犯罪风险、减少犯罪收益、减少犯罪诱惑、消除犯罪借口)。这25种具体的预防手段全是实用的技术定位,从理论研究转向技术定位决定了情境犯罪预防鲜明的实用主义色彩。
从宏观到具体:预防政策的嬗变。传统的犯罪预防模式—司法预防和社会预防往往通过制定出宏观的国家政策、法律和计划,在全社会大范围实施,一旦失灵,又只能大规模改弦易张,预防成本大大增加,还会造成一种政府决策朝令夕改的负面效应。而情境预防则是一种小巧灵活、零售性的犯罪对策。情境预防与宏观政策相比优势明显:一是强调务实,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机动灵活,可随时调整;三是经济实惠,成本更小;四是一旦在某地实施成功,经验可迅速推广,起到以点带线、拉动全局的作用。
从国家到公民:预防责任的嬗变。现代西方国家的形成过程亦是国家权力集中化过程,防控犯罪的权力也日益被国家垄断,但貌似强大的国家在汹涌的犯罪浪潮面前也经常显得力不从心。情境犯罪预防则将犯罪预防的责任主体由国家扩展到了全体公民,它并不是要否定国家责任,而是强调社区和公民在犯罪预防中的重要作用,它使公民意识到防控犯罪不单纯是国家的事,为避免犯罪侵害,公民自己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有责任和义务做出自己的努力甚至牺牲。
从人到情境:预防对象的嬗变。传统的犯罪预防模式—司法预防和社会预防在犯罪率不断攀升面前的无能为力促使人们不得不进行反思,同时又不得不感叹对犯罪人和对犯罪原因认知能力之有限。那么不妨转换思维,着眼于我们能够把控的犯罪环境,从环境和机会上阻断犯罪行为的发生。情境犯罪预防理论从对犯罪根源的探寻,转向通过具体环境的设计、改造和管理来减少犯罪机会,并认为对微观环境的改造可以一定程度上影响个体的认知选择。
批判与回应:情境犯罪预防理论的正本清源
情境犯罪预防理论遭遇了很多批判之声,部分缘于其与众不同的对犯罪预防的关注点和激进的表达方式,情境预防对这些批评之声均一一给予了回应。概括起来,对情境预防的批判及对批判的回应可归纳为以下方面:
其一,它把人们的注意力从犯罪的根本原因中转移出来。情境预防理论对该批评的回应是:它通过立即减少犯罪使社会受益,它追求的是立竿见影的实用效果。再者,如前所述,人类对根本原因的认知和解决是一个不可把控的未知数,远不如采取情境预防建议的小巧实用的环境和情景设计来得实惠和更可把控。
其二,它是一个保守的、管理式的预防犯罪策略,批评者认为情境预防并没有提出一个很有创见性的理论范式。情境预防理论对此的回应是:它允诺的只是它能够做到的,情境预防理论最大的特色就是其实用性和社会可接受性。
其三,它忽视了惩罚犯罪人的需要。批评者认为情境预防理论关注的是犯罪的环境和情境,对真正的肇事者—犯罪人却关注不够,社会需要惩罚犯罪人并对其他人也起到警戒作用,这是司法预防主张的集中表达。情境预防理论对此的回应是刑罚的严厉性并不能预防犯罪。严峻的刑罚会造成这样一种局面:罪犯所面临的恶果越大,也就越敢于规避刑罚。刑罚最残酷的国家和年代,往往就是行为最血腥、最不人道的国家和年代①。
其四,它惩罚违法者,但却是通过限制自由来实现对犯罪的控制。批评者认为情境预防的机制具有侵害性,侵犯公民的自由,最突出的是闭路电视监控系统(CCTV)和以身份信息为基础的安保体制对公民自由的侵犯和限制。情境预防理论对此的回应是:有些自由是应该被限制的—如超速、酒驾等。情境预防技术对公民自由的侵犯换来的是安全,只有满足了较低层次的安全需要,人才能夠去追求自我实现等高层次的需要。情境预防正是追求牺牲公民的一小部分自由,以保障公民真正的自由。
其五,它服务富人的利益却忽视穷人的疾苦。批评者认为情境预防理论的许多技术和手段是为富人专设,如安装监视摄像头、电子出入卡等。情境预防理论对此的回应是:它对穷人和富人给予同样的保护,例如,为公共住房进行可防卫空间设计、保障公共交通安全、治理街头犯罪等。它关注更多的是街头犯罪和公共空间犯罪,体现的是一种预防理念和思想,这事关全体公民的幸福,而非仅仅关注富人。
其六,它关注的重点是街头犯罪,却忽视了公寓套房的安全。情境预防理论并不否认它对街头犯罪的特别关注,因为打击街头犯罪有利于提升公众的安全感。但事实上它的关注点却并不仅仅局限于街头犯罪,它的一些技术设计如目标加固、入口控制、自然监督、正式监督、财产标刻等均可用于住宅区的犯罪预防。 其七,它催生了社会排斥现象。批评者指的是情境预防理论在惠及实施情境预防措施人群的同时,必定会使另一部分人感到利益受损,即把社会底层人士边缘化。情境预防理论对此的回应是:一些私人警务也许会有这样的结果,但所有的情境预防策略都要求对社会成本包括社会排斥进行预先评估,只有评估过关的措施才会被推广。
其八,它把犯罪从富人区转移到了穷人聚居区。这是一个著名的批判—情境预防导致犯罪转移(displacement),是情境预防遭遇的最激烈的一个批判。这种观点对一些非常罕见的犯罪也许正确,但对大多数犯罪是不正确的。理性选择理论认为,如果因为采取了新的安保措施而使购物者在当地超市不能行窃的话,他们不可能会去更远的超市行窃,甚至更不可能会转向抢劫老人,因为商场扒窃很容易找到借口,而且比抢劫的风险要小。实际上,犯罪转移现象会发生,但并不是不可避免地会发生。Hesseling(1994)发现在他检查的55个研究中的22个研究中没有发现犯罪转移的证据;在剩下的33个研究中,他发现了一些转移的证据,但转移的犯罪绝对没有被预防的犯罪多②。情境预防理论对此批评的回应是:即便在一些极端案例中,比如情境预防犯罪措施只能由富人承受得起(如汽车追踪设置)的情形下,由此带来的好处也会惠及欠发达地区。
与犯罪转移联系紧密的一个批评是该理论有可能导致犯罪适应(criminal adaptation)。犯罪“适应”这一概念使得对情境预防的评估更加复杂,犯罪“适应”是指犯罪人在情境预防措施实施了一段时间后发现了新的犯罪漏洞的过程,它比犯罪转移的时间更长。
其九,它会导致犯罪人升级去犯更严重的罪行。批评者认为随着情境预防措施越来越严密和先进,犯罪分子也会不断提高自己的犯罪技能,导致犯罪不断升级。情境预防理论对此批评的回应是:这种批判忽略了所有犯罪人都会运用的道德推理,如果说防范过于严密非他们能力所能破解,他们很可能会就此停止犯罪,而不会以卵击石,去遭受可以预见的失败。
其十,它鼓励独裁监督,侵害了公民隐私。批评者认为情境预防的很多措施是在鼓励独裁监督而侵害了公民隐私权。情境预防理论对此批评的回应是:民主程序保护社会免受此类危险,尤其是像闭路电视监控系统(CCTV)这样的安全措施已经广为公众接受,人们在安全和隐私之间还是会选择安全。各种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已经发展为现代城市司空见惯的一道风景,可以称之为后现代版的边沁的“圆形监狱”。这不应该被指责,而是一个捍卫安全的典型的成功范例。
其十一,它使生活受局限和不方便。批评者认为情境预防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种种局限和不便。情境预防理论对此批评的回应是:只要能够使人们免受犯罪侵害和恐怖袭击之苦,他们心甘情愿忍受不便和对其自由的小小侵害。这种批评同样是抓住了情境预防的一个小缺陷,以偏概全地做批评的大文章。
其十二,丑陋的目标加固等措施使环境恶化。批评者认为情境预防的有些措施,如丑陋的目标加固等措施使环境恶化。情境预防理论对此批评的回应是:一些最有效的目标加固措施,如转向柱锁是看不见的,好的设计会产生和丑设计同样的加固效果。情境预防的各种具体措施的设计从来是不拘一格,鼓励创新,如完全可以用一个既美观又牢固的方法使目标得以加固,这种批评同样是以偏概全的。
其十三,它指责被害人。批评者认为情境预防将被害的责任归结于被害人。情境预防理论对此的回应是:通过向被害人提供关于犯罪危险和如何避免犯罪侵害的信息而使其更加强大。情境预防正是看到了“被害人促成”对犯罪发生的影响,提供给潜在被害人有关犯罪和犯罪预防的信息,这能够降低其被害性和被害风险。
其十四,情境预防会促使形成一个“堡垒社会”,这也是一个备受指责的话题。情境预防的目标强化、入口控制(接近控制)、自然监督等理念和逻辑被以“封闭社区”的形式发展到了极致,人们安全地生活在高墙、门禁以及CCTV监控等安保设施之中。有人认为铜墙铁壁式的环境设计在阻止犯罪人的同时,也向公众暗示这个环境是不安全的,于是增强其对犯罪的恐惧感,批评者认为这无疑是一种“堡垒社会”。情境预防理论对此批评的回应是:媒体对犯罪的报道而非情境预防是市民不斷增长的恐惧感的主要原因。许多情境预防的措施并不那么惹人注目,相反,一些措施如改善照明、自然监督、邻里照看等,在减少人们对犯罪的恐惧的同时也在鼓励人们进行社会交往,一个人人乐于交往和愿为邻居监督的社区怎么会是“堡垒社会”?
对于以上这些种种批判,克拉克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批评者有两个误区:一是很多批判针对的是情境预防的个例而非其原则,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实践中确实有未经认真分析和评估就采用的一些情境预防措施,如政府因政治原因在某些公共场所安装电子监控。另一个例子是该理论被批评只关注街头犯罪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其部分原因是情境预防源起之时的犯罪热点就是街头犯罪,随着该理论的不断成熟和发展,其应用范围不断扩展,几乎可用于减少每一种形式的犯罪。所以批评者是以静止的老眼光在看待情境预防理论。二是批评者们通常忽视了情境预防策略在实施之前需要被科学评估这样一个事实③。这些评估应囊括方方面面,而不应当只是经济方面的代价和收益,这理所当然包括诸多社会道义问题,如隐私保护、社会排斥、歧视、公平等等。
余论:情境预防的辐射效应
情境预防除了会实现既定的预防目标外,还会带来一些额外的收获,如受益扩散、预期收益等。
受益扩散(Diffusion of benefits)。对犯罪转移研究的一个意外发现是情境预防能够导致“受益扩散”。这一术语指的是犯罪减少在超过了采取情境预防措施的范围之外也会发生,即受益扩散,这大大增加了情境预防的实际吸引力。这样的事例很多。如在美国六个城市采用汽车追踪系统后,导致全市性的汽车盗窃大幅下降,而不仅仅是购买跟踪系统设备的车主受益。对这些结果的解释似乎是潜在的犯罪人知道引进了新的犯罪预防措施,但他们并不知道采取新措施的精确范围。他们也许认为新的犯罪预防措施比实际上的分布更广,因此犯罪率得以大幅下降。 预期收益(Anticipatory benefits)。正如犯罪人经常过高估计情境预防的范围,他們也经常认为情境预防措施已经付诸实施,而实际上却还没有实施,因此在任何措施采取之前犯罪率也会下降。这就是所谓的情境预防的“预期收益”。最近的一个回顾检查在多达40%的情境预防项目中发现了预期收益的证据④。除了广泛宣传外,几乎不知道怎样有意增加这些收益,但他们确实为情境预防增加了“附加价值”。
诚然,任何理论都有其局限性。情境犯罪预防理论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25种预防犯罪手段各有最佳适用的犯罪,不是所有的预防犯罪手段都可以均等地适用于所有犯罪;二是各种预防犯罪手段有交叉重叠现象。但是,在我国当下的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不断增加,犯罪形势日益严峻,社会整体犯罪防控局势堪忧,单靠传统的司法预防和社会预防显然不能满足犯罪防控形势的需求。怎样在有限的社会资源下使情境犯罪预防达到最优化的防控效果,便成为我们理论界、实务界乃至立法部门竭力研究的重大课题。
(作者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2级刑法学专业犯罪对策方向博士研究生、铁道警察学院讲师;本文系河南省教育厅2013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我国小学校园安全研究—以情景预防为视角”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3-ZD-005)
【注释】
①[意]切萨雷·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62~63页。
②④Ronald V. Clarke."Situational Crime Prevention: Theoretical Background and Current Practice", in Handbook on Crime and Deviance Handbooks of Sociology and Social Research, edited by Marvin D. Krohn, Alan J. Lizotte and Gina Penly Hall. New York: Springer, 2009, p269-270, p 270-271.
③Richard Wortley and Lorraine Mazerolle.Environmental Criminology and Crime Analysis, Cullompton, Devon: Willan Publishing, 2005. p.191.
责编 /王坤娜
【关键词】情境犯罪预防 价值取向 批判 回应
【中图分类号】D917 【文献标识码】A
从理念到对象:情境预防价值取向的多元嬗变
从被动到主动:预防理念的嬗变。情境预防理论的出现,也标志着犯罪预防理念由被动式预防转向主动式预防。传统的司法预防模式的特殊预防功能是一种被动式反应,而且其犯罪预防的效果未必可观,犯率居高不下就是佐证。情境预防则着眼于犯罪发生之前对具体物理和社会环境的设计、管理和改造,认为机会是犯罪的重要原因,从而预先设计出减少犯罪机会的具体方略,这完全是主动式警务(Proaactive Policing)的自觉预防。受主动式警务影响,情境预防采取了一系列先发制人的预防策略和手段,防控犯罪于未发之时,既可以阻止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也可以打消潜在犯罪人的犯罪动机。
从理论到技术:预防定位的嬗变。传统的犯罪预防模式,不管是司法预防还是社会预防,都注重从理论层面探索犯罪的原因。而情境预防回避了对犯罪原因的执著探索,认为犯罪原因对于犯罪预防来说不具有重要的必然联系,只有开发出行之有效的预防策略和灵巧实惠的预防手段和技术,才是务实之道。情境预防已经发展为囊括25种手段的5类策略(增加犯罪难度、增大犯罪风险、减少犯罪收益、减少犯罪诱惑、消除犯罪借口)。这25种具体的预防手段全是实用的技术定位,从理论研究转向技术定位决定了情境犯罪预防鲜明的实用主义色彩。
从宏观到具体:预防政策的嬗变。传统的犯罪预防模式—司法预防和社会预防往往通过制定出宏观的国家政策、法律和计划,在全社会大范围实施,一旦失灵,又只能大规模改弦易张,预防成本大大增加,还会造成一种政府决策朝令夕改的负面效应。而情境预防则是一种小巧灵活、零售性的犯罪对策。情境预防与宏观政策相比优势明显:一是强调务实,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机动灵活,可随时调整;三是经济实惠,成本更小;四是一旦在某地实施成功,经验可迅速推广,起到以点带线、拉动全局的作用。
从国家到公民:预防责任的嬗变。现代西方国家的形成过程亦是国家权力集中化过程,防控犯罪的权力也日益被国家垄断,但貌似强大的国家在汹涌的犯罪浪潮面前也经常显得力不从心。情境犯罪预防则将犯罪预防的责任主体由国家扩展到了全体公民,它并不是要否定国家责任,而是强调社区和公民在犯罪预防中的重要作用,它使公民意识到防控犯罪不单纯是国家的事,为避免犯罪侵害,公民自己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有责任和义务做出自己的努力甚至牺牲。
从人到情境:预防对象的嬗变。传统的犯罪预防模式—司法预防和社会预防在犯罪率不断攀升面前的无能为力促使人们不得不进行反思,同时又不得不感叹对犯罪人和对犯罪原因认知能力之有限。那么不妨转换思维,着眼于我们能够把控的犯罪环境,从环境和机会上阻断犯罪行为的发生。情境犯罪预防理论从对犯罪根源的探寻,转向通过具体环境的设计、改造和管理来减少犯罪机会,并认为对微观环境的改造可以一定程度上影响个体的认知选择。
批判与回应:情境犯罪预防理论的正本清源
情境犯罪预防理论遭遇了很多批判之声,部分缘于其与众不同的对犯罪预防的关注点和激进的表达方式,情境预防对这些批评之声均一一给予了回应。概括起来,对情境预防的批判及对批判的回应可归纳为以下方面:
其一,它把人们的注意力从犯罪的根本原因中转移出来。情境预防理论对该批评的回应是:它通过立即减少犯罪使社会受益,它追求的是立竿见影的实用效果。再者,如前所述,人类对根本原因的认知和解决是一个不可把控的未知数,远不如采取情境预防建议的小巧实用的环境和情景设计来得实惠和更可把控。
其二,它是一个保守的、管理式的预防犯罪策略,批评者认为情境预防并没有提出一个很有创见性的理论范式。情境预防理论对此的回应是:它允诺的只是它能够做到的,情境预防理论最大的特色就是其实用性和社会可接受性。
其三,它忽视了惩罚犯罪人的需要。批评者认为情境预防理论关注的是犯罪的环境和情境,对真正的肇事者—犯罪人却关注不够,社会需要惩罚犯罪人并对其他人也起到警戒作用,这是司法预防主张的集中表达。情境预防理论对此的回应是刑罚的严厉性并不能预防犯罪。严峻的刑罚会造成这样一种局面:罪犯所面临的恶果越大,也就越敢于规避刑罚。刑罚最残酷的国家和年代,往往就是行为最血腥、最不人道的国家和年代①。
其四,它惩罚违法者,但却是通过限制自由来实现对犯罪的控制。批评者认为情境预防的机制具有侵害性,侵犯公民的自由,最突出的是闭路电视监控系统(CCTV)和以身份信息为基础的安保体制对公民自由的侵犯和限制。情境预防理论对此的回应是:有些自由是应该被限制的—如超速、酒驾等。情境预防技术对公民自由的侵犯换来的是安全,只有满足了较低层次的安全需要,人才能夠去追求自我实现等高层次的需要。情境预防正是追求牺牲公民的一小部分自由,以保障公民真正的自由。
其五,它服务富人的利益却忽视穷人的疾苦。批评者认为情境预防理论的许多技术和手段是为富人专设,如安装监视摄像头、电子出入卡等。情境预防理论对此的回应是:它对穷人和富人给予同样的保护,例如,为公共住房进行可防卫空间设计、保障公共交通安全、治理街头犯罪等。它关注更多的是街头犯罪和公共空间犯罪,体现的是一种预防理念和思想,这事关全体公民的幸福,而非仅仅关注富人。
其六,它关注的重点是街头犯罪,却忽视了公寓套房的安全。情境预防理论并不否认它对街头犯罪的特别关注,因为打击街头犯罪有利于提升公众的安全感。但事实上它的关注点却并不仅仅局限于街头犯罪,它的一些技术设计如目标加固、入口控制、自然监督、正式监督、财产标刻等均可用于住宅区的犯罪预防。 其七,它催生了社会排斥现象。批评者指的是情境预防理论在惠及实施情境预防措施人群的同时,必定会使另一部分人感到利益受损,即把社会底层人士边缘化。情境预防理论对此的回应是:一些私人警务也许会有这样的结果,但所有的情境预防策略都要求对社会成本包括社会排斥进行预先评估,只有评估过关的措施才会被推广。
其八,它把犯罪从富人区转移到了穷人聚居区。这是一个著名的批判—情境预防导致犯罪转移(displacement),是情境预防遭遇的最激烈的一个批判。这种观点对一些非常罕见的犯罪也许正确,但对大多数犯罪是不正确的。理性选择理论认为,如果因为采取了新的安保措施而使购物者在当地超市不能行窃的话,他们不可能会去更远的超市行窃,甚至更不可能会转向抢劫老人,因为商场扒窃很容易找到借口,而且比抢劫的风险要小。实际上,犯罪转移现象会发生,但并不是不可避免地会发生。Hesseling(1994)发现在他检查的55个研究中的22个研究中没有发现犯罪转移的证据;在剩下的33个研究中,他发现了一些转移的证据,但转移的犯罪绝对没有被预防的犯罪多②。情境预防理论对此批评的回应是:即便在一些极端案例中,比如情境预防犯罪措施只能由富人承受得起(如汽车追踪设置)的情形下,由此带来的好处也会惠及欠发达地区。
与犯罪转移联系紧密的一个批评是该理论有可能导致犯罪适应(criminal adaptation)。犯罪“适应”这一概念使得对情境预防的评估更加复杂,犯罪“适应”是指犯罪人在情境预防措施实施了一段时间后发现了新的犯罪漏洞的过程,它比犯罪转移的时间更长。
其九,它会导致犯罪人升级去犯更严重的罪行。批评者认为随着情境预防措施越来越严密和先进,犯罪分子也会不断提高自己的犯罪技能,导致犯罪不断升级。情境预防理论对此批评的回应是:这种批判忽略了所有犯罪人都会运用的道德推理,如果说防范过于严密非他们能力所能破解,他们很可能会就此停止犯罪,而不会以卵击石,去遭受可以预见的失败。
其十,它鼓励独裁监督,侵害了公民隐私。批评者认为情境预防的很多措施是在鼓励独裁监督而侵害了公民隐私权。情境预防理论对此批评的回应是:民主程序保护社会免受此类危险,尤其是像闭路电视监控系统(CCTV)这样的安全措施已经广为公众接受,人们在安全和隐私之间还是会选择安全。各种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已经发展为现代城市司空见惯的一道风景,可以称之为后现代版的边沁的“圆形监狱”。这不应该被指责,而是一个捍卫安全的典型的成功范例。
其十一,它使生活受局限和不方便。批评者认为情境预防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种种局限和不便。情境预防理论对此批评的回应是:只要能够使人们免受犯罪侵害和恐怖袭击之苦,他们心甘情愿忍受不便和对其自由的小小侵害。这种批评同样是抓住了情境预防的一个小缺陷,以偏概全地做批评的大文章。
其十二,丑陋的目标加固等措施使环境恶化。批评者认为情境预防的有些措施,如丑陋的目标加固等措施使环境恶化。情境预防理论对此批评的回应是:一些最有效的目标加固措施,如转向柱锁是看不见的,好的设计会产生和丑设计同样的加固效果。情境预防的各种具体措施的设计从来是不拘一格,鼓励创新,如完全可以用一个既美观又牢固的方法使目标得以加固,这种批评同样是以偏概全的。
其十三,它指责被害人。批评者认为情境预防将被害的责任归结于被害人。情境预防理论对此的回应是:通过向被害人提供关于犯罪危险和如何避免犯罪侵害的信息而使其更加强大。情境预防正是看到了“被害人促成”对犯罪发生的影响,提供给潜在被害人有关犯罪和犯罪预防的信息,这能够降低其被害性和被害风险。
其十四,情境预防会促使形成一个“堡垒社会”,这也是一个备受指责的话题。情境预防的目标强化、入口控制(接近控制)、自然监督等理念和逻辑被以“封闭社区”的形式发展到了极致,人们安全地生活在高墙、门禁以及CCTV监控等安保设施之中。有人认为铜墙铁壁式的环境设计在阻止犯罪人的同时,也向公众暗示这个环境是不安全的,于是增强其对犯罪的恐惧感,批评者认为这无疑是一种“堡垒社会”。情境预防理论对此批评的回应是:媒体对犯罪的报道而非情境预防是市民不斷增长的恐惧感的主要原因。许多情境预防的措施并不那么惹人注目,相反,一些措施如改善照明、自然监督、邻里照看等,在减少人们对犯罪的恐惧的同时也在鼓励人们进行社会交往,一个人人乐于交往和愿为邻居监督的社区怎么会是“堡垒社会”?
对于以上这些种种批判,克拉克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批评者有两个误区:一是很多批判针对的是情境预防的个例而非其原则,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实践中确实有未经认真分析和评估就采用的一些情境预防措施,如政府因政治原因在某些公共场所安装电子监控。另一个例子是该理论被批评只关注街头犯罪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其部分原因是情境预防源起之时的犯罪热点就是街头犯罪,随着该理论的不断成熟和发展,其应用范围不断扩展,几乎可用于减少每一种形式的犯罪。所以批评者是以静止的老眼光在看待情境预防理论。二是批评者们通常忽视了情境预防策略在实施之前需要被科学评估这样一个事实③。这些评估应囊括方方面面,而不应当只是经济方面的代价和收益,这理所当然包括诸多社会道义问题,如隐私保护、社会排斥、歧视、公平等等。
余论:情境预防的辐射效应
情境预防除了会实现既定的预防目标外,还会带来一些额外的收获,如受益扩散、预期收益等。
受益扩散(Diffusion of benefits)。对犯罪转移研究的一个意外发现是情境预防能够导致“受益扩散”。这一术语指的是犯罪减少在超过了采取情境预防措施的范围之外也会发生,即受益扩散,这大大增加了情境预防的实际吸引力。这样的事例很多。如在美国六个城市采用汽车追踪系统后,导致全市性的汽车盗窃大幅下降,而不仅仅是购买跟踪系统设备的车主受益。对这些结果的解释似乎是潜在的犯罪人知道引进了新的犯罪预防措施,但他们并不知道采取新措施的精确范围。他们也许认为新的犯罪预防措施比实际上的分布更广,因此犯罪率得以大幅下降。 预期收益(Anticipatory benefits)。正如犯罪人经常过高估计情境预防的范围,他們也经常认为情境预防措施已经付诸实施,而实际上却还没有实施,因此在任何措施采取之前犯罪率也会下降。这就是所谓的情境预防的“预期收益”。最近的一个回顾检查在多达40%的情境预防项目中发现了预期收益的证据④。除了广泛宣传外,几乎不知道怎样有意增加这些收益,但他们确实为情境预防增加了“附加价值”。
诚然,任何理论都有其局限性。情境犯罪预防理论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25种预防犯罪手段各有最佳适用的犯罪,不是所有的预防犯罪手段都可以均等地适用于所有犯罪;二是各种预防犯罪手段有交叉重叠现象。但是,在我国当下的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不断增加,犯罪形势日益严峻,社会整体犯罪防控局势堪忧,单靠传统的司法预防和社会预防显然不能满足犯罪防控形势的需求。怎样在有限的社会资源下使情境犯罪预防达到最优化的防控效果,便成为我们理论界、实务界乃至立法部门竭力研究的重大课题。
(作者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2级刑法学专业犯罪对策方向博士研究生、铁道警察学院讲师;本文系河南省教育厅2013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我国小学校园安全研究—以情景预防为视角”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3-ZD-005)
【注释】
①[意]切萨雷·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62~63页。
②④Ronald V. Clarke."Situational Crime Prevention: Theoretical Background and Current Practice", in Handbook on Crime and Deviance Handbooks of Sociology and Social Research, edited by Marvin D. Krohn, Alan J. Lizotte and Gina Penly Hall. New York: Springer, 2009, p269-270, p 270-271.
③Richard Wortley and Lorraine Mazerolle.Environmental Criminology and Crime Analysis, Cullompton, Devon: Willan Publishing, 2005. p.191.
责编 /王坤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