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日前,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发出紧急通知,禁止向西部地区转移污染。通知要求:对于《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问题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关停的15类严重污染的小企业(简称“十五小”)、国家经贸委要求关停的小火电机组和清理整顿的小玻璃厂、小水泥厂、小炼油厂、小钢铁厂(简称“新五小”)以及国家经贸委《关于公布第一批严重污染环境(大气)的淘汰工艺与设备名录的通知》、国家经贸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和《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规定淘汰和禁止投资的生产能力、工艺与设备及产品,包括目前尚不到期限的,在西部地区建设中一律不得立项建设。建设项目立项和竣工验收时,各级环保、经贸部门要严格审查,从严控制。通知还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行为。rn 〔国家经贸委资源司王玉芬供稿 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100053〕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