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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中国将取消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加工材、酒精、农药、医药、化工产品、塑料、橡胶、玻璃及制品等406个税号的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商品出口退税。这是中国自2008年下半年针对外需回落重启上调出口退税政策以来,首次对这一政策进行反向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