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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从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改善公司内部环境的角度出发,日本的立法部门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定为新世纪商法修改的中心议题。在2002年4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商法修改案中,作为减轻董事责任的一种方法,日本修改了董事责任免除制度。本文结合其中的相关规定,探讨减轻董事责任的必要性和应采取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