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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来,信息革命的迅猛发展造就了一批信息产业巨头,但让这些大企业困惑的是:他们通过创新取得了成就,却频频触动“垄断”的高压线。科技创新似乎与反垄断法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也给反垄断法“维护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价值目标带来了冲击。缓解这种矛盾有三种途径:明确反垄断法的基本价值是保护竞争,广泛适用合理原则,以及慎用剥离制度。提出中国应对科技革命,反垄断立法及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