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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齐克在他的成名作《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一书的前言里开宗明义:“个人拥有权利,有一些事情是任何人或任何群体都不能对他们做的,否则就会侵犯他们的权利”。这明确地表明他将权利视为个人行为和国家行为的道德标准以及对个人权利的重视。本文通过详细地论述诺齐克个人权利理论的三大组成部分:个人权利理论的内涵-持有正义理论、个人权利的实现保障-最弱意义的国家理论和个人权利理论的最终发展-乌托邦理论,以此清晰地得出诺齐克个人权利理论的核心和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