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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用证制单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单据与信用证不符的情况,作为受益人应该首先积极分析不符点产生的原因,如属于自身原因则需要尽快改单;如不能改单可以考虑通过凭保议付、电提、表提等方式回收货款。在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贸易操作中,要特别注意掌握货物的处置权,以便在单据和信用证不符时受益人能够掌控货物,视市场情况随机处理,掌握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