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了吗,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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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大二时的晚自习课,学习部放电影。男生们恶作剧似的开始放经典鬼片《咒怨》,等着班里女生们的惊恐和尖叫,可没想到却只等来了迟晓澜再也停不下来的眼泪。她的面前仿佛不是阴森恐怖的鬼片而是凄惨悲情的狗血韩剧,迟晓澜哭得无比伤心而真切,惊到男生们都羞愧地跑去关了电影来安慰她,不至于吓成这样吧。可当时,迟晓澜的脑袋里一片模糊,根本看不到听不到身边的一切,只看到心里压抑了好久的难过全都具象成涩涩的泪水,快要被源源不竭地涌上来的寂寞感溺死,只听见心里的小人儿一遍遍在小声地问:为什么人会喜欢上另一个人呢?
  其实她根本不害怕,她只是为片里的女主阴沉的伽椰子而难过罢了。默默地喜欢一个人数十年之久,因为他的一句话欢喜得像是得到了救赎,却无论如何也开不了口传达自己的那份心意,直到被那份过剩的感情折磨得满是怨念、失去了自己。迟晓澜在她身上看到了过去的的自己,她看见高中的下课间自己缩在门后偷偷看着那个穿着雪白T恤的男生,看他牙齿咬合咬下一口苹果,便仿佛是日月星辰运转的齿轮都“咔嚓”一响,无边界的金色光芒霎时倾泻,她如同《小王子》里的狐狸,看见了麦子的颜色。那个会在下课间听着歌望向窗外出神的帅气剪影,属于陶然。
  [02]
  很久之前,迟晓澜并不知道喜欢一个人会是什么理由、什么心情,她在体育课叼着冰棒和同学八卦明星,在政治课上发呆犯癔症,在数学课上笨笨地把黑板上的内容都抄下来,平实而安然,她觉得这样的生活也挺自在,直到遇见了陶然。
  其实这么说有点不实在,她早就遇见过同班的陶然,只是在那天,他从眼前的过客无意间走进了她的心。
  那是一场足球赛,班里的男生很争气地从十六个班里踢到了准决赛,班主任破例放了一下午的课让大家准备加油板排练口号。班里的体委郑超凡是足球队长,上场比赛踢出了3比0的好成绩,在班里女生的加油呐喊声里膨胀成了一只气球,赛前不停向观众的方向挥手互动。迟晓澜在那时注意起陶然,他沉默地跟在队长身后,酷酷地只低头走自己的路,无视着大家的火热口号声。迟晓澜当时只是觉得那个人好臭屁啊,一会儿比赛前才看到,原来他的耳朵里一直塞着一副耳机,像是把自己分隔开在一个独立的小世界里。
  可开赛时,陶然却像猛然上了发条,在绿茵场上犹如一头所向披靡的雄狮,气场十足。他的鞋子像是吸铁石,足球服帖地粘着他步步过人,一口气闪过了两名对手,潇洒地起脚射门后,足球稳稳地扑进了球网里,势大力沉,帅到全场先安静了一秒才开始疯狂地呐喊喝彩,连矜持的班花都兴奋地高喊了两声,完全抢了队长郑超凡的风头。陶然风轻云淡地擦了把汗,迟晓澜注意到来拥抱他的队友里没有郑超凡。
  再接下来的比赛格局有些失控,迟晓澜能看出来,郑超凡为了表现自己,不按套路出牌,一次次地带球突击,妄图压下陶然的风头,结果却因为心急而一次次地失去了绝好的机会,反而因为中场空虚连失两球,出乎大部分人意料,他们1比2输给了对手。
  人群四散而归,负责清理会场的迟晓澜开始收拾被丢弃的彩带纸板,忽然听见队长郑超凡很大声的一句脏话,指着陶然说:“你这个吊死鬼抢什么风头,不是你扰乱我计划能输吗!”
  这指责有点莫名其妙,迟晓澜好奇地回头想看陶然会怎么回答他,谁想到陶然阴冷着脸低着头,抬起头时眉紧紧地锁着,拳头一紧狠狠地掷向了郑超凡胸口。
  那是迟晓澜第一次看见男生们打架,陶然平时就话不多,也没郑超凡人缘好,所以除了几个拉架的,班里的男生大多也站在郑这边,让他看上去就让人想起“孤军奋战”这个词。陶然一个人倔强地站着,眼睛瞪得血红,迟晓澜下意识地想逃走,可陶然的表情却印在脑袋里让她不忍逃离。胆小的她还是躲远了点,深深灌了一口气,扯着嗓子喊了一声:“老师来了——”
  [03]
  而那之后迟晓澜才知道,比赛之前,郑超凡向他所暗恋的班花下了一个赌,如果这场比赛自己能进第一个球,就让他做她的男朋友,可美好的憧憬开场十分钟就被陶然戳破了,怪不得他当时会恼怒地乱了分寸。爱情真是一种会让人慌乱愚蠢的化学物质,迟晓澜在走廊上低头边走边想,路却被挡住了,一抬头正好迎上了陶然的脸。
  说实话当时的陶然一点都不帅,前一天被打成了猪头的他嘴角还留着淤青,眼神淡漠面无表情,耳朵里依旧插着耳机说:“不好意思,没看到你。”
  仿佛高空坠物一般的猝不及防,迟晓澜看着他的脸整个人都傻住了,只有心跳越跳越大声。这一刹那的动念是她心头永恒的歌,她逃也似的转身跑走了,也从那时开始知道,自己变得不一样了。
  当女生遇到一个自己喜欢的人时就会经历成长。迟晓澜和女生们八卦时会有意无意地提到陶然才知道,原来他在女生间人气也很高,那副酷酷拽拽的样子有着十足的小说范儿。迟晓澜就很安心,她知道自己和其他人不一样,不是单纯因为陶然的帅气外表而喜欢他,而是因为他在那时流露出的软弱却倔强的姿态,让她整颗心都变成了温柔的月光。那时的平安夜开始流行起送苹果,迟晓澜准备了一个没有包装纸却很好吃的普通苹果,偷偷放到了陶然的抽屉里。她想着要是他真的吃掉它的话,自己就勇敢地去接近他吧。
  时间像从漫长的梦中醒来,她看到他拿起了那个外表不扬的苹果,轻轻地送到了嘴边。
  [04]
  迟晓澜跟老师说自己远视看不清黑板,主动调到了倒数第二排,陶然的正前方。陶然不是差生,却也说不上优秀,他的成绩随心情而定,是一支最不稳定的股票,涨落完全无从预料,连老师都拿他没办法。迟晓澜看到他习惯把教科书高高地垒成一摞,而最上面一本夹着书签的,竟然是弗洛伊德。迟晓澜好奇地买回来看时,只翻了两页就困意萌生,她边打着哈欠边想,陶然真是个好特别的人啊。
  迟晓澜听陶然说过,一沉浸在音乐里,他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了。陶然的耳机里总在放着高分贝的摇滚乐,倒是和他寡言的外表很不合,所以外人问他说话时一般都得说两遍,他才会爱理不理地摘下耳机,耷拉着眼皮“啊?”上一声。本来传言说班花喜欢他来着,可也因为陶然的冷清性子终究匿了声。陶然的死党挎着他的肩膀说:“你就作吧,再这么耍帅下去的话迟早会酷到没朋友的。”   可即使陶然一个朋友都没有,迟晓澜也坚定地知道自己绝对不会离开的。她很珍惜自己换来的机会,每天下课都像上生物观察课一样回头看陶然的座位好久。她发现冷漠的陶然只是不爱说话,骨子里却还是一个文艺气息满载的人,课桌上总会夹杂着几本大块头的课外书,看书时还会露出很难得的微笑。学完《林黛玉进贾府》那一课时,他甚至把古装本的《红楼梦》带到了学校。迟晓澜好奇地问:“何必现在开始看全本啊,现在直接看看简装的介绍不就好了。”陶然接着看书没有抬头,只是淡淡回了句:“你觉得一头猪愿意以一根香肠的形象存在吗?”
  他是在讽刺现在的快餐文化吗?迟晓澜眨眨眼睛:“你好厉害啊,连比喻都这么特别。”陶然就有些害羞似的蹭蹭鼻子,她丝毫不掩饰自己对他的欣赏和赞扬,也许某天陶然回想到记忆中的自己时,可以抿着唇角微笑一次就够了吧。
  他们开始有了些小小的交集,比如陶然翻了半天还是找不到课本时迟晓澜会默默地把自己的书递过去,而迟晓澜上课打盹时,感到背后被笔杆子捅了两下时也知道是陶然在提醒自己老班来查岗了。可也止于此,陶然像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神像,习惯和身边的人保持着若有若无的距离,礼貌性的低眉像是隔出了一道透明的墙,明明就在眼前,却无论如何也触碰不到。
  [05]
  迟晓澜费了好大力气才说服自己一定要在毕业之前向陶然表白一次。她计划了无数种可能的方式,一次次地告诉自己勇敢些,却又一次次地梗在喉咙里。毕竟是在课上都不怎么发言回答问题的她,推敲过好久也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最完整的恋慕。直到在毕业的前一天,大家都去查看自己的考场,迟晓澜匆匆地赶回教室时,陶然真的在那里,他桌上高高的书本已被装进了书包,而他还是一如往日地沉默望着窗外,被夕阳泼了一身金橙,背景好看得要命。迟晓澜用力地按住心口深吸了一口气,一字一句地说:
  “陶然,我喜欢你,好久了。”
  身边的空气仿佛瞬间被抽光。迟晓澜紧咬着嘴唇睫毛微微地颤,神啊,我只等这一个愿望一次回眸,愿奉上毕生的感情,请答应我吧。她像是一位吊在绞刑架上的犯人,等待着国王最后的审判。
  可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只是慢动作回放一样地默默转回头,轻轻地摘下了耳机,眼神依旧涣散而迷茫,耳机里传来的高声摇滚,在这里都听得到。
  哗啦,迟晓澜的世界猛然落下了漆黑的帷幕。
  他没听到!她疯了一样转身就跑,不知道尽头在哪里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跑,只有眼泪不受控地洗刷成了雨帘。怎么办怎么办,刚才要爆炸的心脏,时间都真空化的三秒钟,她已经把这辈子的勇气都用光了,怎么可能笑着再重复一遍啊。她还记得那个故事,王子中了一年只能说一个字的诅咒,等了十年王子才说出:“我爱你公主,嫁给我好吗?”可公主只用一个字就让王子崩溃了:“啥?”
  这不是笑话,这是能让人难过到极致的最大的悲剧了。原来没法把喜欢的心意传达给对方,是一件这么让人悲伤的事啊。毕竟从来没有人喜欢过寂寞,他们只是害怕失望罢了。而这个太过沉重的失望,已经狠狠击溃了迟晓澜积攒了三年才存留起来的全部力量。她甚至可以肯定,以后再不会用这样久的时间酝酿那几个字,每个字都像烙印到心上,回想都会紧张,像恐龙穿越荒野般艰难。
  [06]
  随后而来的生活再简单不过,毕业升学,只是不见了那个憧憬的少年。迟晓澜有时还会想,会有机会再见一面吗,像是在等待那个连存在都不确定的戈多。
  迟晓澜感觉自己就像那只可怜的女鬼一样,只从无望的感情中收获了心痛和绝望,她开始想为什么人会喜欢上另一个人呢?如果是像喜欢一件能给自己带来快乐享受的事物一样就好了,可是自己的喜欢明明只会让自己这样寂寞而难过。如果可以,迟晓澜一点也不想喜欢上他,她想找一个平凡话多的少年,也不用被思念折磨得这么难过。可是从来没人给过她机会,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就是那样遥远到连一句话都传不过去的存在。
  又是一年的平安夜,她裹着风衣迷惘地漫步在街上,看着身边一对对幸福甜蜜的恋人,一遍遍幻想记忆中的少年重新出现在自己眼前,哪怕一眼就够了。连他的背影都谙熟于心不舍得忘记的自己,在人群中分辨出他来比任何一道题目都要简单。她眯着眼睛望着远方,那个身影好像陶然啊,不对,那真的是吧!
  红尘滚滚的盛世街头,迟晓澜被瞬间击中,霎时,石破天惊,云垂海立。
  陶然真的出现了。他穿着黑色的短鸭绒上衣和直筒牛仔,简单的穿着依旧将他装扮得精神而特别。迟晓澜看见他分开人流,从那个永远不会醒来的漫长梦境走到现实,从失去了缤纷颜色的黑白记忆走到了眼前,从永远可望不可即的遥远之处走到了身边。陶然长高了些,鼻尖红红的,呵出的白气让他整个人像朦胧在梦里。他轻声说:“迟晓澜,我来见你了。
  “我习惯了随波逐流的,在高考失利后才知道要认真起来。我复读了一年,现在在邻省的大学里。虽然我不懂这算不算叫做喜欢,我只知道,我很想你,很想见到你再和你说说话,所以我就来了。一年的努力没有白费,以后,我可以继续在你身边了。”
  迟晓澜惊讶地顿住了,反应过来才紧紧抱住他,生怕美梦碎裂一样,如同饥寒的蛇蜷入农人温暖的怀抱。印象里自己为他流尽了眼泪,耗光了感情,丢失了自己,所以这一次,他真的来偿还了,一直以来那么辛苦的单恋终于收获了回应,终于可以隔着时间抱一下当年的自己了,还有比这更幸福的事了吗。
  她忍着眼里的泪小声说:“谢谢你来找我,我真的太幸福了。”
  “嗯,我才要谢谢你的那句喜欢,给了我高四复习时那么多的力量,终于找到了目标。我一直坚持着等到成功时再来找你,告诉你答案。”
  迟晓澜分开他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怎么可能?当时你在听着嗨翻天的摇滚啊!”
  陶然的微笑温柔得像是月光轻吻熟睡的脸:“因为那是在两首歌之间,停留的三秒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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