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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国务院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改革指导意见》文件中明确指出:“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且新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中也明确规定,医院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分别管理、分别核算。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办法。淮安市政府行政单位根据中央及江苏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实行按药品收支结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