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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上海市172家二、三级医疗机构为调查对象,对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袋(瓶)的处置情况展开了专题调查。在调查的使用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的172家医疗机构中,9家医疗机构不使用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外,未设传染病门诊和病房的共有73家,其余90家医疗机构每日在传染病门诊和病房产生的一次性输液袋(瓶)约1 527 kg,均能按医疗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置。而每日产生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约8434 kg,负责处置的院内部门及交由处置的单位各不相同。对于使用后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的处置,目前主要存在规定不明确、管理不统一;处置单位混杂、去向用途不明等问题。本文建议对医疗机构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袋(瓶)卫生部门要加强其在医疗过程的管理,制订切实可行的制度,加强源头管理、环节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袋(瓶)是否被污染能进行严格的分类处置;同时环保部门要对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袋(瓶)的回收处理过程加强监控,实行定点回收利用管理,由卫生部门与环保部门联手,核定处置单位的资质,规范处置流程,确保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利用时不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危害人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