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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20日,中国农行云南省A市支行与平安化肥公司签订了《担保借款合同书》,约定A市支行贷款人民币100万元给平安化肥公司作为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2002年5月20日至2003年5月20日,利率为月息7.26‰。同时.由A市.工业总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若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款,则由保证人代为清偿借款本息及违约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