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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期是影响需求的重要因素,本文侧重从提前期影响需求的角度,探讨两部定价合同、批发价格合同以及数量折扣合同对双渠道的影响与协调问题。研究表明,两部定价合同以及批发价格合同能够实现渠道协调,数量折扣合同不能实现协调。同时,两部定价合同与批发价格合同的实施效果是等价的;当存在双渠道时,数量折扣合同的使用不能够实现协调,原因在于订购批量受到双渠道竞争的影响。此外,本文讨论了提前期变化对其他参数的影响,并通过表格的分析形象地说明了不同参数受提前期变化的影响程度,从而验证了结论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