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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按照国务院部署,山东省与重庆市14个国家重点贫困县开展扶贫协作工作,其中,山东省日照市扶贫协作重庆市黔江区。 日照市在扶贫协作黔江区工作中,了解到石会中学女子宏志班学生2011年和2012年的学习生活费还没有解决,影响了学生们学习的情况后,将帮扶宏志班贫困学生纳入援助项目。考虑到实际援助时间为一年半,按照每人4000元标准,向宏志班捐赠助学资金20万元,解决学生们的伙食、学习及生活用品补助等费用,帮助她们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