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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乞还是行骗
最近行乞成了很热闹的新闻。丐头白天乞讨晚上桑拿,大学生也做起了“网络乞丐”。一些地方政府开始采取措施限制乞讨。
有的地方禁乞,据说理由是“有些乞丐是‘假乞丐’,是把乞讨当成了职业”,这显然不能作为禁乞的理由,行乞当然可以成为职业。但是在铺天盖地的揭露所谓的“职业乞丐”的诈穷伪怜的面目的报道后,我们还能把这类“乞丐”称为乞丐吗?他们是一群真正的有组织有手段有规律的集团,左手是破瓷碗,右手是计算器。他们靠死缠烂打的“尾随战术”的逼迫路人给予其“工资”,他们靠出卖可怜的伪装衰像赢得路人的同情。他们还经常使用童工,有时甚至是拣来的婴儿。
这些人不是真正值得人们去施舍的穷人,甚至你不必非是穷人才能在街上要钱,但是你怎能行骗?所以我们首先必须清楚的事实是,我们现在讨论的问题中“职业乞丐”的本质到底是什么。事实上区分行乞行为与其中的行骗行为是比较困难的,但至少要意识到这一事实的存在。
行善为什么
为什么如此多的人选择靠行乞谋生或者发财。其实这个世界上即使没有人行乞,也是会有人行善的,我们理应认为即使一个人在行善时他也是在追逐个人效用的最大化。盖茨就在不断捐款,其动机不乏存在要让人知道,要留名后世。同样有人匿名捐款,只求心理的快慰。这都无所谓,即使邵逸夫捐助的每座图书馆都毫无创意地叫作“逸夫楼”,但这丝毫没影响到莘莘学子从中受益。人行善,当然也希望自己的捐助得到高效率运用,帮助更多的人,而不愿看到所捐助的钱财物品是被人拿去修别墅。因此现在“讨钱”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逐渐多起来时,人们对其的施舍行为却明显在减少。
因为媒体的报道使人们逐渐意识到路边很多有手有脚的“乞丐”可能比他们还富有。但对于在街头为乞丐慷慨解囊除了行善的心理安慰外,还有两个原因:做给旁人看的虚荣,以及打发一些有“坚持精神”的“无赖”。因此我们也完全可以理解在当前媒体大肆揭露假乞丐现象、人们也有越来越清醒的认识时,为什么还是有人会解囊行善。但是很显然我们也看到了问题随之而来。
把钱投给捐款箱而不是讨要者的碗
一个路人显然不可能去区分一个讨钱者是否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这是现实的困境。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一些骗子骗了一些人。有利可图,又不易被发现,于是假冒伪劣泛滥。一个公正自由的社会,我们必须允许一个人因为运气而获得成功,同时一个人也必须为自己哪怕是无意的犯错而负责,因为很多时候我们无法区分。因此我们可能必须允许一个即使很富有的人通过乞讨来挣钱,他有这样做的自由。但是他若以一个贫穷可怜甚至凄惨的形象来向路人讨要,那么他就是在行骗。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人们上当受骗,自由交易原则受到破坏;故意的衣衫破烂影响市容,污染人们的生存环境;拉帮结派相互争“地盘”扰乱社会治安......情况是清楚的,行骗是违法的,和小偷强盗无异。
行骗需要打击,现在的问题就是如何区分行乞与其中的行骗。
有关部门通过跟踪、调查等方式可以找出一些乞丐中的行骗者,但那样成本大。我们从真正需要帮助的乞讨者说起,对于“这些人为什么不去救助站?”这个问题,有人说了,人有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但是我们很难想像街头行乞是一种人们愿意选择的生活方式,除非下面这个原因,即街头讨要的收益更大。这有包含了两方面因素:救助站救助不力;街头能要得更多钱。(可以肯定有一部分讨要者就是从行乞逐渐变成带领全家老小开始行骗了。)
政府不能用完全拒绝态度“禁讨”,为了城市建设和更多人有权利可以设立“禁讨区”。有关部门要全力打击以行乞方式行骗的讨要者,特别要着力打击其组织机构,就像小偷强盗必须要抓一样,这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我们也必须清楚,我们不能打击那些没有行骗但也不是真正需要帮助的讨要者(比如一个人西装革履明目张胆地告诉路人要钱修别墅,当然讨不讨得到是另一回事),也就是说是打击行骗,而不是禁止行乞。但是这显然是不足够的,因为很难打尽,而且成本高。
打击是让行骗者行骗成本增高,同时我们更要想办法让他们收益减少并最终无利可图。这一方面需要政府、媒体的大力宣传让人们减少失误的行善行为,同时我们要想办法通过其他方式捐助一部分真正是为了生存而需要帮助的人。
笔者建议,除了政府的救助站,各个城市应该设立民间的救助站(是真正的民间的,那毫无疑问会更有效率)。也就是要转移市民们捐助的方式,由直接给路边讨要者改为集中后处理,捐助的钱显然能会被更好地使用。这样的结果是,行骗者“赚”不了钱,自然减少;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可以得到民间的救助站的帮助。有个问题就是,路人给街头讨要者施舍可能仅仅是因为当时很方便,也就是说民间救助站也必须通过在超市、街头、路边设立捐助箱来减小路人行善的成本。同时要通过各种公开的手段使人们意识到把钱交到这里更能帮助到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取信于大家。设立民间的救助站符合市场原则。
市民行善的三个原因:心理安慰,做给旁人看的荣耀,打发死缠的人。政府应该禁止死缠不放的讨要行为。对于前两者可以通过给民间救助站设在街头的捐助箱捐款得到很好的解决。更重要是要逐渐形成一种集体意识,使大家把钱交给民间救助站能得到更大的心理安慰和荣耀。
最近行乞成了很热闹的新闻。丐头白天乞讨晚上桑拿,大学生也做起了“网络乞丐”。一些地方政府开始采取措施限制乞讨。
有的地方禁乞,据说理由是“有些乞丐是‘假乞丐’,是把乞讨当成了职业”,这显然不能作为禁乞的理由,行乞当然可以成为职业。但是在铺天盖地的揭露所谓的“职业乞丐”的诈穷伪怜的面目的报道后,我们还能把这类“乞丐”称为乞丐吗?他们是一群真正的有组织有手段有规律的集团,左手是破瓷碗,右手是计算器。他们靠死缠烂打的“尾随战术”的逼迫路人给予其“工资”,他们靠出卖可怜的伪装衰像赢得路人的同情。他们还经常使用童工,有时甚至是拣来的婴儿。
这些人不是真正值得人们去施舍的穷人,甚至你不必非是穷人才能在街上要钱,但是你怎能行骗?所以我们首先必须清楚的事实是,我们现在讨论的问题中“职业乞丐”的本质到底是什么。事实上区分行乞行为与其中的行骗行为是比较困难的,但至少要意识到这一事实的存在。
行善为什么
为什么如此多的人选择靠行乞谋生或者发财。其实这个世界上即使没有人行乞,也是会有人行善的,我们理应认为即使一个人在行善时他也是在追逐个人效用的最大化。盖茨就在不断捐款,其动机不乏存在要让人知道,要留名后世。同样有人匿名捐款,只求心理的快慰。这都无所谓,即使邵逸夫捐助的每座图书馆都毫无创意地叫作“逸夫楼”,但这丝毫没影响到莘莘学子从中受益。人行善,当然也希望自己的捐助得到高效率运用,帮助更多的人,而不愿看到所捐助的钱财物品是被人拿去修别墅。因此现在“讨钱”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逐渐多起来时,人们对其的施舍行为却明显在减少。
因为媒体的报道使人们逐渐意识到路边很多有手有脚的“乞丐”可能比他们还富有。但对于在街头为乞丐慷慨解囊除了行善的心理安慰外,还有两个原因:做给旁人看的虚荣,以及打发一些有“坚持精神”的“无赖”。因此我们也完全可以理解在当前媒体大肆揭露假乞丐现象、人们也有越来越清醒的认识时,为什么还是有人会解囊行善。但是很显然我们也看到了问题随之而来。
把钱投给捐款箱而不是讨要者的碗
一个路人显然不可能去区分一个讨钱者是否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这是现实的困境。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一些骗子骗了一些人。有利可图,又不易被发现,于是假冒伪劣泛滥。一个公正自由的社会,我们必须允许一个人因为运气而获得成功,同时一个人也必须为自己哪怕是无意的犯错而负责,因为很多时候我们无法区分。因此我们可能必须允许一个即使很富有的人通过乞讨来挣钱,他有这样做的自由。但是他若以一个贫穷可怜甚至凄惨的形象来向路人讨要,那么他就是在行骗。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人们上当受骗,自由交易原则受到破坏;故意的衣衫破烂影响市容,污染人们的生存环境;拉帮结派相互争“地盘”扰乱社会治安......情况是清楚的,行骗是违法的,和小偷强盗无异。
行骗需要打击,现在的问题就是如何区分行乞与其中的行骗。
有关部门通过跟踪、调查等方式可以找出一些乞丐中的行骗者,但那样成本大。我们从真正需要帮助的乞讨者说起,对于“这些人为什么不去救助站?”这个问题,有人说了,人有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但是我们很难想像街头行乞是一种人们愿意选择的生活方式,除非下面这个原因,即街头讨要的收益更大。这有包含了两方面因素:救助站救助不力;街头能要得更多钱。(可以肯定有一部分讨要者就是从行乞逐渐变成带领全家老小开始行骗了。)
政府不能用完全拒绝态度“禁讨”,为了城市建设和更多人有权利可以设立“禁讨区”。有关部门要全力打击以行乞方式行骗的讨要者,特别要着力打击其组织机构,就像小偷强盗必须要抓一样,这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我们也必须清楚,我们不能打击那些没有行骗但也不是真正需要帮助的讨要者(比如一个人西装革履明目张胆地告诉路人要钱修别墅,当然讨不讨得到是另一回事),也就是说是打击行骗,而不是禁止行乞。但是这显然是不足够的,因为很难打尽,而且成本高。
打击是让行骗者行骗成本增高,同时我们更要想办法让他们收益减少并最终无利可图。这一方面需要政府、媒体的大力宣传让人们减少失误的行善行为,同时我们要想办法通过其他方式捐助一部分真正是为了生存而需要帮助的人。
笔者建议,除了政府的救助站,各个城市应该设立民间的救助站(是真正的民间的,那毫无疑问会更有效率)。也就是要转移市民们捐助的方式,由直接给路边讨要者改为集中后处理,捐助的钱显然能会被更好地使用。这样的结果是,行骗者“赚”不了钱,自然减少;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可以得到民间的救助站的帮助。有个问题就是,路人给街头讨要者施舍可能仅仅是因为当时很方便,也就是说民间救助站也必须通过在超市、街头、路边设立捐助箱来减小路人行善的成本。同时要通过各种公开的手段使人们意识到把钱交到这里更能帮助到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取信于大家。设立民间的救助站符合市场原则。
市民行善的三个原因:心理安慰,做给旁人看的荣耀,打发死缠的人。政府应该禁止死缠不放的讨要行为。对于前两者可以通过给民间救助站设在街头的捐助箱捐款得到很好的解决。更重要是要逐渐形成一种集体意识,使大家把钱交给民间救助站能得到更大的心理安慰和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