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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一方面已经由“大包大揽”的包办管理,向集约型、灵活性突出的“善治”模式转变.另一方面,社区自身又普遍存在居民间的联系松散、邻里关系淡化、社区工作缺乏活力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要确立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主体地位,以提升社区互助共融为途径,促进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