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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中国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反溢出效应”,有学者认为占用外省市自然资源的地区应给予输出自然资源的地区一定的经济补偿,也是生态转移支付的一种形式,试图以此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的公平性。文章基于生态足迹理论,建立这种补偿的理论基础并尝试确定补偿的标准。结果显示:有13个省市需要向其他地区支付一定的生态补偿。应支付生态补偿的地区多为东部沿海的经济发达地区,应接受补偿的地区多为较落后的中西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