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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从一般社会文化,特别是生育文化的角度对ART临床管理的探讨,是对该技术领域临床人文管理的具体尝试和实验性研究。缺少文化层面所建立的生育观念的管理是没有理论和合理观念的无原则管理。从人类生育文化的层面和视角审视生殖和人类辅助生殖的问题,是建立正确的ART临床管理基本观念的基础。由于ART给社会“绝续”问题提供了具体而有重要价值的生物和社会选项,作为自然生育的有效补充方式,对生命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生育文化场域对ART临床管理的规制效应问题。
【关键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生育文化;场域效应
一、文化与生育文化
人类的生育问题之所以必须置于人类文化的视野加以考察,是因为人类的生育承载的使命远超出人类生理需求和家庭责任带来的人类繁衍的直接结果,而导致了这种个体、男女的本能行为和家庭生活构成方式向人类历史和社会责任广泛延伸。也正因为人类的生育被赋予了社会进步和人类发展的沉重责任,对生育问题从文化视野的关注就成为研究这一问题的必然前提。在一定意义上说,生育文化则是人类最古老、最丰富和最具活力的人类文化构成,因为生育不仅伴随着人类从自然界向人类社会的进化发展,人类文化的所有成就都以人类的繁衍作为生物学意义上的基础,同时生育本身由于涉及到情感、性爱、两性关系、婚姻、家庭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它的文化特质、文化内涵和所沉淀的广泛文化意义,具有其他文化形式的不可替代性。
生育的文化意义更多地应该从制度文化的层面去认识和分析。在原始阶段生育负载更多的应该是生物性要素,人类从动物性进化而来的生物性本能成为人类最初繁衍的客观结果,那个时代的生育文化意义更多地集中在物质文化层面或者自然文化层面,甚至只能说只有人类追溯文化发展的时候才赋予其文化意义。人类生育文化的真正形成,在于生育从人类最初自然行为向社会(家庭)行为(家庭行为本质上是社会行为)的转化,生育带给人类进化发展,而人类的进化发展又对生育行为的自然属性做出社会性规定和限定,制度化的发展成为生育的文化特征,因为制度文化本质上是规范性文化。中西方生育文化无论怎么变化发展,但是制度文化的特质始终没有根本性改变,不同国家和民族的生育文化表现方式不同,但是在特定民族文化和国家制度烙印下和规范下的生育现象和行为方式,都充分体现着这个国家和民族的制度文化和规范文化。应该说生育的制度文化和规范文化特性是生育行为的本质决定的,无论从生育带给人类进化发展的终极意义上看,还是从社会个体生育行为微观意义上看,生育从来都是极具文化内涵和文化特质的社会现象。
现代社会发展中,人类的生育问题被更为广泛的文化形态所包围和关注,甚或可以说生育问题是文化的热点问题。这主要是因为社会发展对生育的依赖性不断增强,生育现象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标示性要素和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杠杆。特别是由生育行为造就的人口的数量和质量等问题,成为社会发展系统中最敏感的指数和指标。生育在道德上和法律上的制度化程度,越来越成为一个社会进步与否的标志。然而,生命科学技术的巨大进步,又不停地用生殖科学和技术的成就扰动乃至动摇社会制度性建构,生育文化的伦理特性不断地凸显和成长,而且成为解决生育文化难题的重要视角和手段。
二、ART的生育文化审视
从生育文化的社会视角出发审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RT)的问题,其根本的理据同样是生殖问题与社会制度的内在联系,也就是说生殖问题从根本上超越了生理学意义中的单纯含义,这种超越因而需要从社会属性中进行含纳。换言之,生殖问题在社会生产、生活、文化制度中都起到了一定的维系作用,只有從社会有机体的结构功能系统中才能得到更为全面的理解,这也为ART问题的研究预先创设了根本的问题框架,正因为社会后果和伦理意义内生于生育问题之中,因此ART问题的伦理学影响也就是不可忽略的。因为ART必然作为生育制度的延伸而存在,但这个延伸的利弊又因为受到从技术、管理层面到心理层面的多方面影响而难以明确断定。
立足于生殖问题所承负的社会性意义与后果,从社会学的视角来审视生育问题的根基将是伦理探讨的题中之义。而鉴于生育问题的中国背景,亦有必要同时将生育问题与社会制度的互相作用、生育问题在中国社会中的特殊性纳入考察的视野中。
基于个体需要和社会需要的整全考虑,社会学、人类学家费孝通先生在《生育制度》[1]一书中根据对大量经验材料的归纳,和对生育过程所涉及的一系列社会功能链条的逻辑把握,对生育问题的社会性与制度性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对我们的研究尤具意义的是,费孝通先生的观察往往建立在具体中国语境之下,因而在对于生殖问题的一般论述中,更反映着中国传统下的生育文化所具有的特定含义。生育的社会性理据可以建立在一系列论证之中。
生育制度并非产生于单纯个体利益的谋划。生育文化这个概念反映着这样一种努力:使“生育问题”超越自然的生理问题的单纯框架,而获得文化属性。无论是出于种族绵续的保障,还是家庭结构的稳定,亦或社会价值的传承,生育制度都拒绝一种纯然个体式的或生物学的解释。
ART虽然是生育制度的一个补充性的技术手段,但由于生育问题本身的重要性而具有了重要的文化和伦理意义。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当“不能生育”的情况发生时,生育文化的约束场域将使得生育的替代措施尤为重要。
三、生育文化对ART临床管理的人文场域效应
上文对生育问题的表述将生育现象置于超越了单纯生理意义的文化论域中予以考察,这不但使得从伦理、文化的观念角度理解生育问题成为可能,并且表明了这一视角的转变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对ART进行的伦理考察,已经在逻辑上与生育制度、生育文化建立了内在的联系。ART自身必然带有的伦理意义决定了,只有综合考虑到生育文化与具体技术的相互作用,对ART的研究才能在与社会环境和伦理语境的融合中获得其完整性。 从反思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心智结构与社会结构二者不能互相割裂[2]。ART的伦理研究既不能单方面关注主体意向性建构,也不能忽略客体静态关注,同样不能忽略外在环境的内向影响。ART的主体、客体与环境都处于生育文化的宏观背景中,只有从生育文化的先行语境下,综合考察主体——医生职业素质,客体——患者的伦理意向与需求,以及环境——医疗市场的结构影响,才能对ART的伦理意义进行融通的把握。
ART本身所处的生育制度语境不但要求我们的研究必须上升到生育文化的宏观视角,而且这种上升也具有了自身的人文意蕴。
对生育文化的引入要求我们将ART临床管理問题置于一个具有约束性的文化背景之中来考察,借用社会学前沿理论来描述,这一过程正是不同因素在生育文化场域的客观互动所构成的。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所发展的“反思社会学”强调对社会学研究本身的反思,而描述者必须时时将描述的现象置于语境的动态建构之中。这种语境的动态建构表现为,社会文化并不表现为单一的普遍的客观总体逻辑,而是由不同领域各自构成的文化场域构成。每个场域拥有各自的原则,因而各自建构了独特的文化空间。“在每个空间里,行动者根据他们在空间里占据的位置进行着争夺,以其改变或力图维持其空间的范围或形式。[3]”
在建构ART分析框架之时,本文对生育文化的先行探讨为这一微观研究提供了文化超越的结构框架。如果从文化场域的视角来观察,那么ART所牵涉的一系列问题都在生育文化场域中各自发挥着其约束力。
历史变迁中的生育文化为当代的生育制度提供了多重文化根源,当代中国的社会文化变迁为生育文化引人了新的影响因素,城市工业社会的价值体系虽然逐渐消解着传统宗族价值观,但传统的宗族伦理制度始终是影响生育文化的重要因素,因此人们对生育问题的心理认同往往以传宗接代的宗族价值为归依,这种文化底蕴在农村表现得尤其明显。政策导向因素在改革开放之后更加明显,这为生育文化的场域增加了新的因素,在事实层面上改变了生育的增长率。着眼于控制人口的政策导向虽然对生育子女的数量构成了抑制,但并未改变人们对生育的心理预期和伦理理解。生育文化场域虽然经过了从传统到现代的变化,但在动态调整中始终保持着稳定性,也决定着人们对生育的肯定性需求。生育文化场域对人们生育心理的习惯性形塑作用,使得这一机制能够从宏观上的结构层面深入到微观上的个人层面。
生育文化场域中的另一重要的参与者是医疗机构。实施ART的医疗部门也在客观上从属于生育文化的约束域中,生育文化所透射出的伦理性为医院的行为提供了道德规范,这一规范不仅是抽象的道德形式,而且因为生育场域的约束效应而成为具体的存在。但文化场域的约束作用并不能自身独立存在,还必须在制度约束和法律约束的共同作用中得以实现。这种特点也决定了生育文化场域对医疗机构的约束并不如其对患者的形塑作用一样有力,两种约束之间的不平衡也预示了ART的临床管理可能存在着道德真空:医疗机构的自身利益可能构成对ART临床管理的消极影响因素,在这种影响之下,生育文化场域所投射的伦理要求并不足以对医疗机构构成充分的约束。恐怕对这种约束失位的观察与诊断将是ART临床管理研究的关键环节。
从生育文化场域来理解的ART临床管理问题,再次呈现了宏观价值与微观实践的张力。回顾本文研究的主题,我们就进一步明确了我们的根本问题意识:生育文化为ART所投射的伦理价值是否,以及如何在微观的临床管理中得以实现?
从社会学的场域理论对生育文化的场域建构,展示了生育文化场域对其中的不同行为者的形塑作用。患者个人对于生育文化的伦理归依决定了ART在理论上的伦理意义。而医疗机构在与生育文化场域的互动中,具有更大的选择空间,医疗利益变量的考虑构成了与生育文化场域的潜在紧张关系,这也决定了ART临床管理的道德真空必须得到弥补。
对生育文化场域的分析,展现了生育文化场域的伦理意义,同时也展示了生育文化场域在与经济伦理场域的并存中面临着一定的挑战。这种挑战因此为ART临床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伦理要求。
ART临床管理在实践层面的改善,同时也会对生育文化产生深远的影响。就生育文化场域中的行为者而言,ART临床管理的改善将使得相关医疗机构增强其职业伦理和医疗道德,完善医疗机构的伦理角色,使医疗市场更加健全。而对不育患者而言,临床管理的确实完善也将使其从ART中的获益得到更加完全的保障,不仅实现其基于生育文化而持有的生育期许,而且能够在具体实践层面保障其要求的微观实现。
从整体的文化场域层面而言,ART临床管理的完善将使生育文化场域增强其形塑功能,使得文化场域自身承担更大的社会功能,成为制度、法律手段的更为有力的补充。这些因素都将有利于生育文化的完善。
基金资助项目:河北省社科联人文社科项目《生育文化与ART临床管理——以河北省为例的研究(2015030102)》研究成果;“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经费资助”;“河北医科大学医学人文研究中心”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戴晓晖(1983-),女,硕士学位,内蒙古赤峰市,讲师,就职于河北医科大学社科部,主要研究方向为医学人文及生命伦理学。
参考文献:
[1]费孝通.生育制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2]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M].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
[3]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M].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17
【关键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生育文化;场域效应
一、文化与生育文化
人类的生育问题之所以必须置于人类文化的视野加以考察,是因为人类的生育承载的使命远超出人类生理需求和家庭责任带来的人类繁衍的直接结果,而导致了这种个体、男女的本能行为和家庭生活构成方式向人类历史和社会责任广泛延伸。也正因为人类的生育被赋予了社会进步和人类发展的沉重责任,对生育问题从文化视野的关注就成为研究这一问题的必然前提。在一定意义上说,生育文化则是人类最古老、最丰富和最具活力的人类文化构成,因为生育不仅伴随着人类从自然界向人类社会的进化发展,人类文化的所有成就都以人类的繁衍作为生物学意义上的基础,同时生育本身由于涉及到情感、性爱、两性关系、婚姻、家庭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它的文化特质、文化内涵和所沉淀的广泛文化意义,具有其他文化形式的不可替代性。
生育的文化意义更多地应该从制度文化的层面去认识和分析。在原始阶段生育负载更多的应该是生物性要素,人类从动物性进化而来的生物性本能成为人类最初繁衍的客观结果,那个时代的生育文化意义更多地集中在物质文化层面或者自然文化层面,甚至只能说只有人类追溯文化发展的时候才赋予其文化意义。人类生育文化的真正形成,在于生育从人类最初自然行为向社会(家庭)行为(家庭行为本质上是社会行为)的转化,生育带给人类进化发展,而人类的进化发展又对生育行为的自然属性做出社会性规定和限定,制度化的发展成为生育的文化特征,因为制度文化本质上是规范性文化。中西方生育文化无论怎么变化发展,但是制度文化的特质始终没有根本性改变,不同国家和民族的生育文化表现方式不同,但是在特定民族文化和国家制度烙印下和规范下的生育现象和行为方式,都充分体现着这个国家和民族的制度文化和规范文化。应该说生育的制度文化和规范文化特性是生育行为的本质决定的,无论从生育带给人类进化发展的终极意义上看,还是从社会个体生育行为微观意义上看,生育从来都是极具文化内涵和文化特质的社会现象。
现代社会发展中,人类的生育问题被更为广泛的文化形态所包围和关注,甚或可以说生育问题是文化的热点问题。这主要是因为社会发展对生育的依赖性不断增强,生育现象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标示性要素和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杠杆。特别是由生育行为造就的人口的数量和质量等问题,成为社会发展系统中最敏感的指数和指标。生育在道德上和法律上的制度化程度,越来越成为一个社会进步与否的标志。然而,生命科学技术的巨大进步,又不停地用生殖科学和技术的成就扰动乃至动摇社会制度性建构,生育文化的伦理特性不断地凸显和成长,而且成为解决生育文化难题的重要视角和手段。
二、ART的生育文化审视
从生育文化的社会视角出发审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RT)的问题,其根本的理据同样是生殖问题与社会制度的内在联系,也就是说生殖问题从根本上超越了生理学意义中的单纯含义,这种超越因而需要从社会属性中进行含纳。换言之,生殖问题在社会生产、生活、文化制度中都起到了一定的维系作用,只有從社会有机体的结构功能系统中才能得到更为全面的理解,这也为ART问题的研究预先创设了根本的问题框架,正因为社会后果和伦理意义内生于生育问题之中,因此ART问题的伦理学影响也就是不可忽略的。因为ART必然作为生育制度的延伸而存在,但这个延伸的利弊又因为受到从技术、管理层面到心理层面的多方面影响而难以明确断定。
立足于生殖问题所承负的社会性意义与后果,从社会学的视角来审视生育问题的根基将是伦理探讨的题中之义。而鉴于生育问题的中国背景,亦有必要同时将生育问题与社会制度的互相作用、生育问题在中国社会中的特殊性纳入考察的视野中。
基于个体需要和社会需要的整全考虑,社会学、人类学家费孝通先生在《生育制度》[1]一书中根据对大量经验材料的归纳,和对生育过程所涉及的一系列社会功能链条的逻辑把握,对生育问题的社会性与制度性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对我们的研究尤具意义的是,费孝通先生的观察往往建立在具体中国语境之下,因而在对于生殖问题的一般论述中,更反映着中国传统下的生育文化所具有的特定含义。生育的社会性理据可以建立在一系列论证之中。
生育制度并非产生于单纯个体利益的谋划。生育文化这个概念反映着这样一种努力:使“生育问题”超越自然的生理问题的单纯框架,而获得文化属性。无论是出于种族绵续的保障,还是家庭结构的稳定,亦或社会价值的传承,生育制度都拒绝一种纯然个体式的或生物学的解释。
ART虽然是生育制度的一个补充性的技术手段,但由于生育问题本身的重要性而具有了重要的文化和伦理意义。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当“不能生育”的情况发生时,生育文化的约束场域将使得生育的替代措施尤为重要。
三、生育文化对ART临床管理的人文场域效应
上文对生育问题的表述将生育现象置于超越了单纯生理意义的文化论域中予以考察,这不但使得从伦理、文化的观念角度理解生育问题成为可能,并且表明了这一视角的转变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对ART进行的伦理考察,已经在逻辑上与生育制度、生育文化建立了内在的联系。ART自身必然带有的伦理意义决定了,只有综合考虑到生育文化与具体技术的相互作用,对ART的研究才能在与社会环境和伦理语境的融合中获得其完整性。 从反思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心智结构与社会结构二者不能互相割裂[2]。ART的伦理研究既不能单方面关注主体意向性建构,也不能忽略客体静态关注,同样不能忽略外在环境的内向影响。ART的主体、客体与环境都处于生育文化的宏观背景中,只有从生育文化的先行语境下,综合考察主体——医生职业素质,客体——患者的伦理意向与需求,以及环境——医疗市场的结构影响,才能对ART的伦理意义进行融通的把握。
ART本身所处的生育制度语境不但要求我们的研究必须上升到生育文化的宏观视角,而且这种上升也具有了自身的人文意蕴。
对生育文化的引入要求我们将ART临床管理問题置于一个具有约束性的文化背景之中来考察,借用社会学前沿理论来描述,这一过程正是不同因素在生育文化场域的客观互动所构成的。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所发展的“反思社会学”强调对社会学研究本身的反思,而描述者必须时时将描述的现象置于语境的动态建构之中。这种语境的动态建构表现为,社会文化并不表现为单一的普遍的客观总体逻辑,而是由不同领域各自构成的文化场域构成。每个场域拥有各自的原则,因而各自建构了独特的文化空间。“在每个空间里,行动者根据他们在空间里占据的位置进行着争夺,以其改变或力图维持其空间的范围或形式。[3]”
在建构ART分析框架之时,本文对生育文化的先行探讨为这一微观研究提供了文化超越的结构框架。如果从文化场域的视角来观察,那么ART所牵涉的一系列问题都在生育文化场域中各自发挥着其约束力。
历史变迁中的生育文化为当代的生育制度提供了多重文化根源,当代中国的社会文化变迁为生育文化引人了新的影响因素,城市工业社会的价值体系虽然逐渐消解着传统宗族价值观,但传统的宗族伦理制度始终是影响生育文化的重要因素,因此人们对生育问题的心理认同往往以传宗接代的宗族价值为归依,这种文化底蕴在农村表现得尤其明显。政策导向因素在改革开放之后更加明显,这为生育文化的场域增加了新的因素,在事实层面上改变了生育的增长率。着眼于控制人口的政策导向虽然对生育子女的数量构成了抑制,但并未改变人们对生育的心理预期和伦理理解。生育文化场域虽然经过了从传统到现代的变化,但在动态调整中始终保持着稳定性,也决定着人们对生育的肯定性需求。生育文化场域对人们生育心理的习惯性形塑作用,使得这一机制能够从宏观上的结构层面深入到微观上的个人层面。
生育文化场域中的另一重要的参与者是医疗机构。实施ART的医疗部门也在客观上从属于生育文化的约束域中,生育文化所透射出的伦理性为医院的行为提供了道德规范,这一规范不仅是抽象的道德形式,而且因为生育场域的约束效应而成为具体的存在。但文化场域的约束作用并不能自身独立存在,还必须在制度约束和法律约束的共同作用中得以实现。这种特点也决定了生育文化场域对医疗机构的约束并不如其对患者的形塑作用一样有力,两种约束之间的不平衡也预示了ART的临床管理可能存在着道德真空:医疗机构的自身利益可能构成对ART临床管理的消极影响因素,在这种影响之下,生育文化场域所投射的伦理要求并不足以对医疗机构构成充分的约束。恐怕对这种约束失位的观察与诊断将是ART临床管理研究的关键环节。
从生育文化场域来理解的ART临床管理问题,再次呈现了宏观价值与微观实践的张力。回顾本文研究的主题,我们就进一步明确了我们的根本问题意识:生育文化为ART所投射的伦理价值是否,以及如何在微观的临床管理中得以实现?
从社会学的场域理论对生育文化的场域建构,展示了生育文化场域对其中的不同行为者的形塑作用。患者个人对于生育文化的伦理归依决定了ART在理论上的伦理意义。而医疗机构在与生育文化场域的互动中,具有更大的选择空间,医疗利益变量的考虑构成了与生育文化场域的潜在紧张关系,这也决定了ART临床管理的道德真空必须得到弥补。
对生育文化场域的分析,展现了生育文化场域的伦理意义,同时也展示了生育文化场域在与经济伦理场域的并存中面临着一定的挑战。这种挑战因此为ART临床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伦理要求。
ART临床管理在实践层面的改善,同时也会对生育文化产生深远的影响。就生育文化场域中的行为者而言,ART临床管理的改善将使得相关医疗机构增强其职业伦理和医疗道德,完善医疗机构的伦理角色,使医疗市场更加健全。而对不育患者而言,临床管理的确实完善也将使其从ART中的获益得到更加完全的保障,不仅实现其基于生育文化而持有的生育期许,而且能够在具体实践层面保障其要求的微观实现。
从整体的文化场域层面而言,ART临床管理的完善将使生育文化场域增强其形塑功能,使得文化场域自身承担更大的社会功能,成为制度、法律手段的更为有力的补充。这些因素都将有利于生育文化的完善。
基金资助项目:河北省社科联人文社科项目《生育文化与ART临床管理——以河北省为例的研究(2015030102)》研究成果;“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经费资助”;“河北医科大学医学人文研究中心”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戴晓晖(1983-),女,硕士学位,内蒙古赤峰市,讲师,就职于河北医科大学社科部,主要研究方向为医学人文及生命伦理学。
参考文献:
[1]费孝通.生育制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2]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M].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
[3]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M].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