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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与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交换生的接触,笔者对美国的教育体系有了一定的了解,尤其是对美国的家庭学校特别感兴趣。美国的家庭教育主要在基础教育阶段进行。
发展中的家庭学校
家庭学校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的美国,由被称为“美国家庭学校之父”的约翰·霍特(John Holt)最早提出。其最初宗旨是为了传播宗教信仰,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在20世纪中后期作为一场教育运动重新受到家长与教育者的关注。经过多年的发展,它已经由早期被视为狂热分子所实行的教育活动,转变为被大众所接受的、合法的教育方式,甚至在美国还成为一种时尚和潮流。美国家庭学校的繁荣是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和背景的。
受到约翰·杜威教育思想的影响,许多人都认为家庭为孩子提供了最天然的、有学习氛围的社会环境。这也充分体现了美国追求民主和自由的社会特色。家长对公立学校教育质量的不满,也是美国家庭学校出现的最初原因之一。一些家长认为公立学校的教育质量太差,并且校园暴力横行,孩子们的安全难以得到保证,因此,越来越多的家长都选择让孩子在家接受教育。美国是一个多民族融合的国家,所以,宗教因素是其不可避免需要考虑的一环。基督徒家长是选择家庭学校教育数量最多的,他们既要求孩子学习一些传统的科目,又亲自教授他们宗教教义,以表达对上帝的尊敬。再加上社会其他因素的影响,家庭学校自身的优势发挥得越来越充分;因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地位也越来越重要。美国的“家庭学校”不同于传统的家庭教育。它是指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公立或私立学校接受教育,而是在自己的家中接受符合教师条件的父母或专门的教育人员有计划、有目的的教育,在家中完成初等教育的学习课程。其特点是以家庭为主要的教育场所,家长为教育者,对孩子的宗教信仰、道德、智力发展等综合素质进行培养,对儿童进行个别化的教育。目前,家庭学校教育在美国50个州都已经取得了合法地位,成为公立学校、私立学校之外的另一种重要的教育形态。在美国,越来越多的孩子选择了家庭学校。据美国教育部全国教育统计中心相关数据显示,2007年有150万儿童接受家庭学校教育,并且人数还在不断地增加。
近年来,在我国许多地方多多少少地出现了一些家庭学校教育现象,如郑渊洁在家教育自己的孩子,成功的丁俊晖等。但是这些只是一些典型的例子,并没有形成规模化的行为,因此也就没有引起政府和家长的争议。
美国家庭学校的优点
一方面,家庭学校的孩子因为在家接受教育,有更多的机会接触不同的人群。这样,既扩大了自己的视野,又受到了在学校中没有的社会教育,参与到更多的社会活动中去,相对来说都比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孩子成熟得多。他们接受知识的方式、思考问题的思维习惯和处理问题的手段都有一定的不同。在家庭学校里,家长不但更好地帮助孩子认识了社会,也有利于孩子各方面的发展,并为他们能在今后顺利地进入社会打下基础。另一方面,孩子的安全是父母担心的一个重要问题。当今美国校园的各种暴力事件频频发生,枪杀、吸毒、性泛滥等等不良行为都危害着孩子的身心健康。家庭学校既可以保护孩子,避免他们被社会上的不良行为毒害,又可以为孩子接受教育、获得知识提供了一种新途径。这种良好的环境是学校所不能相比的。
从以前公立学校和家庭学校的分离和对立到如今两者的通力合作,家庭学校也有了良好的后备资源。公立学校既为学生提供了一定的利用学校资源和活动的机会,也为家长提供一定的培训服务,使家长的技能和素质不断提高。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也为不断提高和改进家庭教育的方式和手段提供了便利。家庭学校所需教材的来源形式也多样化,不仅仅局限于图书馆和社区,家长可以在网络上下载各种资料文献,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便利方式与其他家庭学校的家长交流,还可以与公立学校紧密联系,获得公立学校和社区的帮助。孩子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与学校的教师和同学交流,例如,美国的密歇根州和阿拉斯加州等地区,网络都已经广泛应用到家庭学校里。这种灵活多样的、有针对性的教学方式既让孩子在学习中获得了知识,还真正实现了寓教于乐。
这种一对一的教学方法更具有针对性,不但充分体现了因材施教,而且这也给孩子们提供了宽松灵活的学习时间,而不是和在学校一样有着固定的上课时间点,父母可根据自己的工作和休闲时间调整教学的时间,孩子也可以更好地支配自己的自由时间。大部分的美国家庭学校由父亲或者母亲充当教师。每天的上课时间是5至6个小时。各州对此都有法律规定。虽然时间长短会有不同,但是多数要求上课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每年不得少于180天。在密苏里州,根据有关法律,家长要把孩子留在家里上学必须向当地的教育当局报告备案;并且每学年的上课时间必须保证1000个小时,其中阅读、数学、历史、地理、英文和科学等主课至少在600小时以上,而且每次上课必须“签到”,孩子的作业和家长的批改记录都要保存,以备教育官员的抽查。
在美国的家庭教育中,并不是所有的家长都具有较高的学历,也并不是所有的家长都具有教育孩子的专业知识。这不仅给家长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挑战,也给他们带来了激励。他们为了教好自己的孩子,也会积极主动地学习以提高自己的知识和技能。这样,就有利于整个社会关注知识和能力,有利于整个社会形成一种学习的氛围,有利于学习型社会的形成。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有俗语说“知子莫如母”。父母既是孩子的监护人,也最了解自己的孩子,因此,有确定孩子教育形式的优先权利。但是,长久以来,公立学校一直是孩子教育的主体,随着社会的发展,私立学校也在儿童教育中有了立足之地,家庭教育的地位却被忽视。美国家庭学校的兴起、繁荣对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的回归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兴起是宗教的需要
从国内来看,对家庭学校教育的研究很少,也不深入。这可能与我国实施的是强制的九年义务教育有关。美国家庭学校的优点,却值得我们借鉴和吸收。这不但会对我国教师改进课堂教学方法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而且又可以对我国家庭学校教育的理论研究提供参考。 我们从美国的家庭学校可以认识到,并不是只有学校才可以进行教育,也并不是只有教师才可以教学生,家长也可以是孩子的教师,他们的教学成果可能会比学校教育更加显著。相对于学校对孩子所起到的部分作用来看,家长对孩子所施加的影响是更加全面的,尤其是在孩子的早期成长阶段,父母的作用更是不可代替的。他们不仅仅教给孩子知识,而且还教他们做人的道理,使他们可以在一种宽松的、无压力的氛围内进行学习。在我国的基础教育阶段,师生比过大,学生间的竞争特别激烈,幼小的孩子从小就知道升官、当官,当然这些情况不能把责任全部推给学校,但是学校肯定是要负大部分责任的。学校毕竟是学生活动的、受熏陶的主要场所。国外的轻松氛围,值得我们深思和借鉴。美国的家庭学校教育也并不是一“出生”就受到法律的认可的,它也是在经历了不断的斗争之后,在民主自由的最终引导下才得以生存下来且逐步发展的,并以立法的形式得到最终的承认。这种由于法律冲突所引起的权力认定过程,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我国的法律并未赋予父母为自己孩子选择在家读书的权利,必须得在儿童适合的年龄送入学校接受教育。笔者认为,我们国家在确定教育立法时,是不是应该根据孩子的实际发展水平有一点区分的界定标准呢?这个问题值得推敲。
美国的家长既可以选择把孩子送到公立学校读书,也可以选择在家自主教学。选择家庭学校的家长还可以和学校密切地沟通联系,既可强化学校的主要课程,还可鼓励孩子自主、超前学习。他们真正从孩子的生命成长的需要出发,有针对性地满足不同孩子的需求,真正做到了因材施教。有的学校从各个方面对家庭学校进行支持,不但对教学的父母进行培训,还鼓励孩子到学校中参与各种活动。这种新兴的模式在学校和家长之间架了一座桥梁,缩短了他们之间的距离。反观我国的基础教育,父母基本上是把孩子送到学校里就心安理得了,孩子一旦出什么问题,就把所有责任推给学校,反正不怕学校不负责。有这种心态的家长,完全放弃甚至是故意抛弃了自己对孩子生命成长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寻求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间的最佳平衡状态,既不完全无视,也不盲从。
美国家庭学校兴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宗教的需要。美国家庭学校这种重视重塑宗教信仰以及伦理道德的教育方式,也对我们有一定的启发。我国的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也应大力弘扬我国的传统文化美德,重视那些经典。经典不是过去,而是永恒。历史是不能忘记的。可是在我国的基础教育界,虽然每周都有思想政治课、历史课等,但是那些曾对人类历史产生推动作用的先秦诸子经典等却并未排进学生的课表。虽然经过几年的学习,但是一旦学生们走入社会,那些美德就哗的一声消失不见了。小学时,老师还会给我们讲各种励志的故事;长大后,老师给我们讲的是题海战术。老师们总是忙着各种考试而忘记给我们讲经典,家长们也总是忙东忙西而忘记给我们讲那些古老的美德。
美国的家庭学校是一种独立于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之外的新的教育形式,它的产生、昌盛有其特定的美国特色和时代背景。虽然我们不能全盘照搬;但是我们也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其优点为我国的基础教育改革所用。
(摘自《教学与管理》2012年第7期)
发展中的家庭学校
家庭学校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的美国,由被称为“美国家庭学校之父”的约翰·霍特(John Holt)最早提出。其最初宗旨是为了传播宗教信仰,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在20世纪中后期作为一场教育运动重新受到家长与教育者的关注。经过多年的发展,它已经由早期被视为狂热分子所实行的教育活动,转变为被大众所接受的、合法的教育方式,甚至在美国还成为一种时尚和潮流。美国家庭学校的繁荣是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和背景的。
受到约翰·杜威教育思想的影响,许多人都认为家庭为孩子提供了最天然的、有学习氛围的社会环境。这也充分体现了美国追求民主和自由的社会特色。家长对公立学校教育质量的不满,也是美国家庭学校出现的最初原因之一。一些家长认为公立学校的教育质量太差,并且校园暴力横行,孩子们的安全难以得到保证,因此,越来越多的家长都选择让孩子在家接受教育。美国是一个多民族融合的国家,所以,宗教因素是其不可避免需要考虑的一环。基督徒家长是选择家庭学校教育数量最多的,他们既要求孩子学习一些传统的科目,又亲自教授他们宗教教义,以表达对上帝的尊敬。再加上社会其他因素的影响,家庭学校自身的优势发挥得越来越充分;因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地位也越来越重要。美国的“家庭学校”不同于传统的家庭教育。它是指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公立或私立学校接受教育,而是在自己的家中接受符合教师条件的父母或专门的教育人员有计划、有目的的教育,在家中完成初等教育的学习课程。其特点是以家庭为主要的教育场所,家长为教育者,对孩子的宗教信仰、道德、智力发展等综合素质进行培养,对儿童进行个别化的教育。目前,家庭学校教育在美国50个州都已经取得了合法地位,成为公立学校、私立学校之外的另一种重要的教育形态。在美国,越来越多的孩子选择了家庭学校。据美国教育部全国教育统计中心相关数据显示,2007年有150万儿童接受家庭学校教育,并且人数还在不断地增加。
近年来,在我国许多地方多多少少地出现了一些家庭学校教育现象,如郑渊洁在家教育自己的孩子,成功的丁俊晖等。但是这些只是一些典型的例子,并没有形成规模化的行为,因此也就没有引起政府和家长的争议。
美国家庭学校的优点
一方面,家庭学校的孩子因为在家接受教育,有更多的机会接触不同的人群。这样,既扩大了自己的视野,又受到了在学校中没有的社会教育,参与到更多的社会活动中去,相对来说都比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孩子成熟得多。他们接受知识的方式、思考问题的思维习惯和处理问题的手段都有一定的不同。在家庭学校里,家长不但更好地帮助孩子认识了社会,也有利于孩子各方面的发展,并为他们能在今后顺利地进入社会打下基础。另一方面,孩子的安全是父母担心的一个重要问题。当今美国校园的各种暴力事件频频发生,枪杀、吸毒、性泛滥等等不良行为都危害着孩子的身心健康。家庭学校既可以保护孩子,避免他们被社会上的不良行为毒害,又可以为孩子接受教育、获得知识提供了一种新途径。这种良好的环境是学校所不能相比的。
从以前公立学校和家庭学校的分离和对立到如今两者的通力合作,家庭学校也有了良好的后备资源。公立学校既为学生提供了一定的利用学校资源和活动的机会,也为家长提供一定的培训服务,使家长的技能和素质不断提高。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也为不断提高和改进家庭教育的方式和手段提供了便利。家庭学校所需教材的来源形式也多样化,不仅仅局限于图书馆和社区,家长可以在网络上下载各种资料文献,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便利方式与其他家庭学校的家长交流,还可以与公立学校紧密联系,获得公立学校和社区的帮助。孩子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与学校的教师和同学交流,例如,美国的密歇根州和阿拉斯加州等地区,网络都已经广泛应用到家庭学校里。这种灵活多样的、有针对性的教学方式既让孩子在学习中获得了知识,还真正实现了寓教于乐。
这种一对一的教学方法更具有针对性,不但充分体现了因材施教,而且这也给孩子们提供了宽松灵活的学习时间,而不是和在学校一样有着固定的上课时间点,父母可根据自己的工作和休闲时间调整教学的时间,孩子也可以更好地支配自己的自由时间。大部分的美国家庭学校由父亲或者母亲充当教师。每天的上课时间是5至6个小时。各州对此都有法律规定。虽然时间长短会有不同,但是多数要求上课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每年不得少于180天。在密苏里州,根据有关法律,家长要把孩子留在家里上学必须向当地的教育当局报告备案;并且每学年的上课时间必须保证1000个小时,其中阅读、数学、历史、地理、英文和科学等主课至少在600小时以上,而且每次上课必须“签到”,孩子的作业和家长的批改记录都要保存,以备教育官员的抽查。
在美国的家庭教育中,并不是所有的家长都具有较高的学历,也并不是所有的家长都具有教育孩子的专业知识。这不仅给家长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挑战,也给他们带来了激励。他们为了教好自己的孩子,也会积极主动地学习以提高自己的知识和技能。这样,就有利于整个社会关注知识和能力,有利于整个社会形成一种学习的氛围,有利于学习型社会的形成。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有俗语说“知子莫如母”。父母既是孩子的监护人,也最了解自己的孩子,因此,有确定孩子教育形式的优先权利。但是,长久以来,公立学校一直是孩子教育的主体,随着社会的发展,私立学校也在儿童教育中有了立足之地,家庭教育的地位却被忽视。美国家庭学校的兴起、繁荣对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的回归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兴起是宗教的需要
从国内来看,对家庭学校教育的研究很少,也不深入。这可能与我国实施的是强制的九年义务教育有关。美国家庭学校的优点,却值得我们借鉴和吸收。这不但会对我国教师改进课堂教学方法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而且又可以对我国家庭学校教育的理论研究提供参考。 我们从美国的家庭学校可以认识到,并不是只有学校才可以进行教育,也并不是只有教师才可以教学生,家长也可以是孩子的教师,他们的教学成果可能会比学校教育更加显著。相对于学校对孩子所起到的部分作用来看,家长对孩子所施加的影响是更加全面的,尤其是在孩子的早期成长阶段,父母的作用更是不可代替的。他们不仅仅教给孩子知识,而且还教他们做人的道理,使他们可以在一种宽松的、无压力的氛围内进行学习。在我国的基础教育阶段,师生比过大,学生间的竞争特别激烈,幼小的孩子从小就知道升官、当官,当然这些情况不能把责任全部推给学校,但是学校肯定是要负大部分责任的。学校毕竟是学生活动的、受熏陶的主要场所。国外的轻松氛围,值得我们深思和借鉴。美国的家庭学校教育也并不是一“出生”就受到法律的认可的,它也是在经历了不断的斗争之后,在民主自由的最终引导下才得以生存下来且逐步发展的,并以立法的形式得到最终的承认。这种由于法律冲突所引起的权力认定过程,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我国的法律并未赋予父母为自己孩子选择在家读书的权利,必须得在儿童适合的年龄送入学校接受教育。笔者认为,我们国家在确定教育立法时,是不是应该根据孩子的实际发展水平有一点区分的界定标准呢?这个问题值得推敲。
美国的家长既可以选择把孩子送到公立学校读书,也可以选择在家自主教学。选择家庭学校的家长还可以和学校密切地沟通联系,既可强化学校的主要课程,还可鼓励孩子自主、超前学习。他们真正从孩子的生命成长的需要出发,有针对性地满足不同孩子的需求,真正做到了因材施教。有的学校从各个方面对家庭学校进行支持,不但对教学的父母进行培训,还鼓励孩子到学校中参与各种活动。这种新兴的模式在学校和家长之间架了一座桥梁,缩短了他们之间的距离。反观我国的基础教育,父母基本上是把孩子送到学校里就心安理得了,孩子一旦出什么问题,就把所有责任推给学校,反正不怕学校不负责。有这种心态的家长,完全放弃甚至是故意抛弃了自己对孩子生命成长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寻求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间的最佳平衡状态,既不完全无视,也不盲从。
美国家庭学校兴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宗教的需要。美国家庭学校这种重视重塑宗教信仰以及伦理道德的教育方式,也对我们有一定的启发。我国的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也应大力弘扬我国的传统文化美德,重视那些经典。经典不是过去,而是永恒。历史是不能忘记的。可是在我国的基础教育界,虽然每周都有思想政治课、历史课等,但是那些曾对人类历史产生推动作用的先秦诸子经典等却并未排进学生的课表。虽然经过几年的学习,但是一旦学生们走入社会,那些美德就哗的一声消失不见了。小学时,老师还会给我们讲各种励志的故事;长大后,老师给我们讲的是题海战术。老师们总是忙着各种考试而忘记给我们讲经典,家长们也总是忙东忙西而忘记给我们讲那些古老的美德。
美国的家庭学校是一种独立于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之外的新的教育形式,它的产生、昌盛有其特定的美国特色和时代背景。虽然我们不能全盘照搬;但是我们也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其优点为我国的基础教育改革所用。
(摘自《教学与管理》2012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