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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在全国范围内人口流动呈现大规模、快速流动的现状,这些流动人口为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流动人口道德方面现存的状况,给社会带来了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日益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关注。本文着重对这一群体所产生的道德现状进行原因分析,以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流动人口;道德;道德教育
本世纪头20年,是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重要而关键的历史时期。一个城市或地区外来流动人口道德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该地区现代化建设的速度和水平,[1]加强流动人口的道德建设对本地区的发展是非常必要和关键的。
一、客观原因
(一)我国法律对公民迁徙自由的规定几经波折。建国初期具有宪法效力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规定,人民有“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人身、居住、迁徙、宗教信仰及示威游行的自由权”。1954年《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居住和迁徙自由。”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城市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为了稳定社会秩序,1957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制止农村人口盲目流动的指示》,第一次提出了对人口迁徙和流动进行限制的政策。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登记条例》,明确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正是我国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流动的开始,标志着我国城乡分离的“二元结构’’体制的形成。1975年《宪法》取消了“公民有居住和迁徙自由”的规定,在以后的每次宪法修改中,都没有恢复公民迁徙和居住自由的规定。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正是在那个年代,是计划经济的必然产物。这种僵死的户籍管理制度已经造成了农村人和城市人的不平等,阻碍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从而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就是由于我国这种二元户籍制度的存在,才使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即使在城市生活多年,却不能被城市户籍政策所接纳,無法对城市产生认同感、归属感;有些城市存在着对流动人口就业的歧视性规定,有些企业中存在着“同工不同酬”现象,因此导致流动人口在思想上产生诸多的矛盾和冲突,增加了流动人口思想政治道德教育工作的难度;目前,户籍制度改革仍不彻底,即便是暂住证制度也未能从根上消除“城市人”或“农村人"的划分,使得流动人口在心理上没有办法消除其“过客心理”和自卑感。[2]
(二)我国近几年颁布的政策、法律、法规等很多都是关心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物质利益、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流动人口的道德教育这一方面关注的比较少,对流动人口道德教育的“目标、内容、任务究竟应该是什么,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对流动人口的道德教育工作缺少权威的、合法的支持与依据。[3]没有形成良好的道德秩序和社会风尚和建立有效的道德控制机制。
(三)缺乏流动人口的组织管理力度。流动人口“进城打工,在农村的时间比较少,农村基层组织把握不了他们的思想,管理很难到位;虽在城里打工,但是没有城市户口不属于街道办、社区、工会管理的范围;企业老板们“只管手脚,不管头脑”,对他们来说赚钱才是硬道理,对流动人口的道德状况视而不见。再者流动人口属于分散流动状态的社会群体”,[4]更增加了加强道德教育的难度,是道德教育工作中的薄弱点。
二、主观原因
(一)被剥夺意识感较为强烈
剥夺感是个人将自己的地位与别的地位的人做了比较之后所产生的情绪体验。十几年来,流动人口为中国的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非常大的贡献,创造了不可估量的财富,提供了多样化的服务,但却未能享受与群体同样的待遇。以农民为主的流动人口是具有劳动能力的弱势群体,文化水平不高,他们大多从事着城里人不愿干的苦、脏、累、险行业工作。在许多工厂里,他们不仅不能享有应有的权利、当家作主的地位,而且还遭遇到非人的待遇。流动人口处于相当艰难的生存状况之中。农民工相对剥夺感的产生,一方面容易加重他们的自卑心理,另一方面也很容易滋长他们对改革的不满,导致他们对“共同富裕”政策的怀疑。
(二)法制观念薄弱,总体文化素质不高
流动人口由农村到进入城市打工,工作和生活的环境发生了转变,即使进入了城市却无法真正融入到城市的主流社会。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感到城乡、工农之间的悬殊,遭受到了许多不公平待遇,但却没能力改变现状。他们渴望在城市里发展下去,通过自己的劳动快速致富,但由于缺乏规范的就业市场,而且普遍劳动技能不高,大多难以实现愿望,再加上贫穷、地位低下和歧视,难以被城里人接受,诱发他们的自卑心理,导致他们对城市产生疏离感和缺少责任感,而产生心理失衡和敌对情绪。这种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违反城市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行为,甚至会转化为违法犯罪行为。流动人口整体文化素质不高,缺乏城市文明和生活的必要常识。一些流动人口在生活中不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不讲究卫生,不爱护公共设施,一些人缺少最起码的法律常识和社会公德,抱团结帮现象严重,城市法规对于他们来说形同虚设。
(三)城市融入意识受到打击
城市对于流动人口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流动人口在进城务工之前就向往城市,时间久了对城市也很依恋。正是这种心理预期与向往,使他们尽管在城镇的生存发展遇到种种困难,尽管受到种种歧视、偏见,仍然坚持在城市打工甚至是长期定居。但由于他们的身份,使他们至今还不能融入城市社会,不被承认为城市的居民,因而也享受不到应有的权利,以至于很多流动人口发出了“城里何时才能容下我们”的感慨。流动人口强烈的城市融入意识在遭到冷遇后,很容易产生孤独心理,淡化融入城市意识,把自己看成“打工仔” 、“外来人”,对城市缺少爱心,逃避管理,不服从管理,还有的产生了强烈的反城市倾向。 (四)精神生活贫乏,引发家庭危机
为了维护安定团结的稳定局面,在稳定是发展的前提下,城市政府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采取了一些带有歧视色彩的行政干预与防范措施,甚至进行“封闭式管理”。因此大多数的流动人口只能处于与城市社会相对隔离的亚环境中,接触最多的文化媒体是录像点放映的录像和车站码头兜售的不太健康的期刊、小报等不良文化。他们在工作之余主要以“看电视、电影”、“读书看报”来打发时间,精神生活极度贫乏,尤其是远离亲人,独自在异乡工作和生活的流动人口,孤独寂寞容易使一些人误入歧途,出现了一些非法同居、重婚、性病等社会问题,引发家庭危机。
(五)自我保障意识的淡薄,缺乏维权意识
改变流动人口的边缘人现状。一方面要呼吁社会重视,促进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另一方面流动人口要积极争取自身的权利。而让人十分吃惊的是,流动人口对改变自身的保障状况甚为麻木。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做工大多是通过同乡介绍而来,加上劳动岗位竞争激烈,他们往往因信任同乡和确立劳动关系心切,很少事先考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毫无考虑。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很容易陷入那些善于坑骗的雇主所设置的侵权陷阱,等发觉上当为时已晚。还有些人本想维护自己的权益,但面对雇主的蛮横凶残只好忍气吞声。如今,流动人口尚未被纳入城市社会的保障体系之中,无法培养起他们对城市社会的利益共同体意识,更多的是将自己作为一个过客,在城市中只为赚钱,既不关心也不愿意承担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义务。
(六)急切的谋富心理
流动人口中大多数人因生活所迫出来谋生。城乡物质生活、精神文化生活的反差,使他们有一种急切的谋富心理,产生快速摆脱贫困的欲望,因此他們在工作中看重的是获取利益的多少,而对自己的生活环境、身体健康、基本权益往往不予重视。他们最大的希望就是老板能按时发放他们的工资,不要出现拖欠现象。但当他们的希望破灭,工资拖欠现象出现在自己身上时,难免产生焦虑心理,而且,这种焦虑感也会随着工资拖欠问题的解决与否而加重或减轻。当然,也有一些人在快速致富心理的驱使下,当“淘金梦”无法变成现实时,往往会走向极端,为了利益和财富而搞歪门邪道,甚至不择手段。
(七)对道德观的认识障碍
对进入城市中的流动入口往往缺少包容之心和宽广的胸怀。加上流动人口涌入城市后,一般都会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寻找各种机会务工经商.一方面固然提高了他们自身的收入,带来了诸多的社会便利性;但如果在城市经济得不到快速发展的前提条件下,另一方面这实际上也压缩了城市市民的就业渠道、降低了市民的收入,加之一些边缘性的媒体的误导——似乎城市中目前存在的较高失业率、犯罪率和城市环境的脏乱差等,流动人口相关。从而引起城市市民的不满。从更深层次的角度来说,城市市民对他们的偏见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公共管理者的决策,更何况有的决策者自身也对流动人口的市民化问题存在着矛盾的心理甚至是种种思想误区,结果势必造成城市居民对农村流动人口的歧视。在这样的心理与社会氛围下,流动人口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种与城市居民甚至整个城市社会相对立的情绪,成为自身的道德缺失的诱因。
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的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5]这既着重指出了德教育与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密切关系,也向思想政治道德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历史任务。人的道德素质的形成,在根本上依赖于各种类型、各种方式、各种层次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工作。处于相对“管理中空”地带的流动人口的道德教育更显示出重要性,所以我们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道德教育的四大功能,[6]为流动人口的全面发展提供前进方向和精神动力保障。
参考文献:
[1]余虹.外来流动人口思想道德建设初探[J].西北人 口,2004,(3).
[2]张艺.我国流动人口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研究[D]. 山东:山东大学,2008.
[3]张慧卿.农民工思想政治道德教育工作探析[J].运城 学院学报,2006,(3).
[4]封福霖.农民工思想政治道德教育急需关注的特殊 群体川[J].行政与法,2004,(6).
[5]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 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 的报告[M].人民出版社,2002.
[6]张耀灿,陈万柏.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北京:高 等教育出版社,2001.
[责任编辑:胡 悦]
关键词:流动人口;道德;道德教育
本世纪头20年,是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重要而关键的历史时期。一个城市或地区外来流动人口道德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该地区现代化建设的速度和水平,[1]加强流动人口的道德建设对本地区的发展是非常必要和关键的。
一、客观原因
(一)我国法律对公民迁徙自由的规定几经波折。建国初期具有宪法效力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规定,人民有“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人身、居住、迁徙、宗教信仰及示威游行的自由权”。1954年《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居住和迁徙自由。”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城市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为了稳定社会秩序,1957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制止农村人口盲目流动的指示》,第一次提出了对人口迁徙和流动进行限制的政策。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登记条例》,明确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正是我国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流动的开始,标志着我国城乡分离的“二元结构’’体制的形成。1975年《宪法》取消了“公民有居住和迁徙自由”的规定,在以后的每次宪法修改中,都没有恢复公民迁徙和居住自由的规定。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正是在那个年代,是计划经济的必然产物。这种僵死的户籍管理制度已经造成了农村人和城市人的不平等,阻碍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从而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就是由于我国这种二元户籍制度的存在,才使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即使在城市生活多年,却不能被城市户籍政策所接纳,無法对城市产生认同感、归属感;有些城市存在着对流动人口就业的歧视性规定,有些企业中存在着“同工不同酬”现象,因此导致流动人口在思想上产生诸多的矛盾和冲突,增加了流动人口思想政治道德教育工作的难度;目前,户籍制度改革仍不彻底,即便是暂住证制度也未能从根上消除“城市人”或“农村人"的划分,使得流动人口在心理上没有办法消除其“过客心理”和自卑感。[2]
(二)我国近几年颁布的政策、法律、法规等很多都是关心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物质利益、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流动人口的道德教育这一方面关注的比较少,对流动人口道德教育的“目标、内容、任务究竟应该是什么,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对流动人口的道德教育工作缺少权威的、合法的支持与依据。[3]没有形成良好的道德秩序和社会风尚和建立有效的道德控制机制。
(三)缺乏流动人口的组织管理力度。流动人口“进城打工,在农村的时间比较少,农村基层组织把握不了他们的思想,管理很难到位;虽在城里打工,但是没有城市户口不属于街道办、社区、工会管理的范围;企业老板们“只管手脚,不管头脑”,对他们来说赚钱才是硬道理,对流动人口的道德状况视而不见。再者流动人口属于分散流动状态的社会群体”,[4]更增加了加强道德教育的难度,是道德教育工作中的薄弱点。
二、主观原因
(一)被剥夺意识感较为强烈
剥夺感是个人将自己的地位与别的地位的人做了比较之后所产生的情绪体验。十几年来,流动人口为中国的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非常大的贡献,创造了不可估量的财富,提供了多样化的服务,但却未能享受与群体同样的待遇。以农民为主的流动人口是具有劳动能力的弱势群体,文化水平不高,他们大多从事着城里人不愿干的苦、脏、累、险行业工作。在许多工厂里,他们不仅不能享有应有的权利、当家作主的地位,而且还遭遇到非人的待遇。流动人口处于相当艰难的生存状况之中。农民工相对剥夺感的产生,一方面容易加重他们的自卑心理,另一方面也很容易滋长他们对改革的不满,导致他们对“共同富裕”政策的怀疑。
(二)法制观念薄弱,总体文化素质不高
流动人口由农村到进入城市打工,工作和生活的环境发生了转变,即使进入了城市却无法真正融入到城市的主流社会。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感到城乡、工农之间的悬殊,遭受到了许多不公平待遇,但却没能力改变现状。他们渴望在城市里发展下去,通过自己的劳动快速致富,但由于缺乏规范的就业市场,而且普遍劳动技能不高,大多难以实现愿望,再加上贫穷、地位低下和歧视,难以被城里人接受,诱发他们的自卑心理,导致他们对城市产生疏离感和缺少责任感,而产生心理失衡和敌对情绪。这种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违反城市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行为,甚至会转化为违法犯罪行为。流动人口整体文化素质不高,缺乏城市文明和生活的必要常识。一些流动人口在生活中不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不讲究卫生,不爱护公共设施,一些人缺少最起码的法律常识和社会公德,抱团结帮现象严重,城市法规对于他们来说形同虚设。
(三)城市融入意识受到打击
城市对于流动人口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流动人口在进城务工之前就向往城市,时间久了对城市也很依恋。正是这种心理预期与向往,使他们尽管在城镇的生存发展遇到种种困难,尽管受到种种歧视、偏见,仍然坚持在城市打工甚至是长期定居。但由于他们的身份,使他们至今还不能融入城市社会,不被承认为城市的居民,因而也享受不到应有的权利,以至于很多流动人口发出了“城里何时才能容下我们”的感慨。流动人口强烈的城市融入意识在遭到冷遇后,很容易产生孤独心理,淡化融入城市意识,把自己看成“打工仔” 、“外来人”,对城市缺少爱心,逃避管理,不服从管理,还有的产生了强烈的反城市倾向。 (四)精神生活贫乏,引发家庭危机
为了维护安定团结的稳定局面,在稳定是发展的前提下,城市政府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采取了一些带有歧视色彩的行政干预与防范措施,甚至进行“封闭式管理”。因此大多数的流动人口只能处于与城市社会相对隔离的亚环境中,接触最多的文化媒体是录像点放映的录像和车站码头兜售的不太健康的期刊、小报等不良文化。他们在工作之余主要以“看电视、电影”、“读书看报”来打发时间,精神生活极度贫乏,尤其是远离亲人,独自在异乡工作和生活的流动人口,孤独寂寞容易使一些人误入歧途,出现了一些非法同居、重婚、性病等社会问题,引发家庭危机。
(五)自我保障意识的淡薄,缺乏维权意识
改变流动人口的边缘人现状。一方面要呼吁社会重视,促进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另一方面流动人口要积极争取自身的权利。而让人十分吃惊的是,流动人口对改变自身的保障状况甚为麻木。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做工大多是通过同乡介绍而来,加上劳动岗位竞争激烈,他们往往因信任同乡和确立劳动关系心切,很少事先考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毫无考虑。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很容易陷入那些善于坑骗的雇主所设置的侵权陷阱,等发觉上当为时已晚。还有些人本想维护自己的权益,但面对雇主的蛮横凶残只好忍气吞声。如今,流动人口尚未被纳入城市社会的保障体系之中,无法培养起他们对城市社会的利益共同体意识,更多的是将自己作为一个过客,在城市中只为赚钱,既不关心也不愿意承担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义务。
(六)急切的谋富心理
流动人口中大多数人因生活所迫出来谋生。城乡物质生活、精神文化生活的反差,使他们有一种急切的谋富心理,产生快速摆脱贫困的欲望,因此他們在工作中看重的是获取利益的多少,而对自己的生活环境、身体健康、基本权益往往不予重视。他们最大的希望就是老板能按时发放他们的工资,不要出现拖欠现象。但当他们的希望破灭,工资拖欠现象出现在自己身上时,难免产生焦虑心理,而且,这种焦虑感也会随着工资拖欠问题的解决与否而加重或减轻。当然,也有一些人在快速致富心理的驱使下,当“淘金梦”无法变成现实时,往往会走向极端,为了利益和财富而搞歪门邪道,甚至不择手段。
(七)对道德观的认识障碍
对进入城市中的流动入口往往缺少包容之心和宽广的胸怀。加上流动人口涌入城市后,一般都会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寻找各种机会务工经商.一方面固然提高了他们自身的收入,带来了诸多的社会便利性;但如果在城市经济得不到快速发展的前提条件下,另一方面这实际上也压缩了城市市民的就业渠道、降低了市民的收入,加之一些边缘性的媒体的误导——似乎城市中目前存在的较高失业率、犯罪率和城市环境的脏乱差等,流动人口相关。从而引起城市市民的不满。从更深层次的角度来说,城市市民对他们的偏见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公共管理者的决策,更何况有的决策者自身也对流动人口的市民化问题存在着矛盾的心理甚至是种种思想误区,结果势必造成城市居民对农村流动人口的歧视。在这样的心理与社会氛围下,流动人口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种与城市居民甚至整个城市社会相对立的情绪,成为自身的道德缺失的诱因。
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的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5]这既着重指出了德教育与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密切关系,也向思想政治道德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历史任务。人的道德素质的形成,在根本上依赖于各种类型、各种方式、各种层次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工作。处于相对“管理中空”地带的流动人口的道德教育更显示出重要性,所以我们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道德教育的四大功能,[6]为流动人口的全面发展提供前进方向和精神动力保障。
参考文献:
[1]余虹.外来流动人口思想道德建设初探[J].西北人 口,2004,(3).
[2]张艺.我国流动人口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研究[D]. 山东:山东大学,2008.
[3]张慧卿.农民工思想政治道德教育工作探析[J].运城 学院学报,2006,(3).
[4]封福霖.农民工思想政治道德教育急需关注的特殊 群体川[J].行政与法,2004,(6).
[5]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 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 的报告[M].人民出版社,2002.
[6]张耀灿,陈万柏.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北京:高 等教育出版社,2001.
[责任编辑:胡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