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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地方公布的25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标准,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对本市48家重点用能企业生产的粗钢、常规燃煤发电、水泥、建筑卫生陶瓷、烧碱、铜冶炼、铜及铜合金管材等11项产品,进行了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这些产品能耗总量约1100万吨标准煤,占2010年全市工业能耗总量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