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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制度的变革中,公司的两权分离与集团化乃是最为显著的大浪潮,随之而来的便是股东表决权被不断侵蚀.特别是在企业集团之中,在母子公司的架构下,母公司董事利用集中而来的控制权处分子公司资产乃至掏空子公司资产的行径,严重危害了母公司股东们的利益.我国的相关研究起步较晚且基于现有法律规范的一些策略效果不佳,因而参考域外引入表决权穿越制度便成为应有之义,而国内解决现实问题的迫切需求以及相应的理论与现实基础都为该制度引入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