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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务院决定在今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认识国情,准确把握国力,科学制定国策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要求,我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将全面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陕西省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