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新工人权益保护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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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统计局于2016年4月28日发布的《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全国打工者数量为27747万人。这是一个数量庞大的群体,也是一个做出了巨大贡献的群体。但是,他们的社会保护状况却不容乐观。我从2003年开始从事新工人问题的研究,从2007年开始从事新工人社区的文化教育基层工作。这里所说的新工人,指的是户籍在农村,而长期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务工人员(本文中,新工人、打工者、工友、工人、农民工同指一个群体)。我对法律条文了解很少,对工友现实状况了解稍多。法律和法制非常重要,但是,当社会价值观和制度安排不是以人为本,不是为普通劳动者服务的时候,法律本身无法保护劳动者权益。这个判断不是从法律和思辨的角度,而是基于社会现实。
  打工者社会保护状况堪忧
  在目前近3亿打工者中,8600万人从事着制造业,我们穿的用的都是他们制造的;5800万人从事建筑业,我们住的房子、走的公路、铁路都是他们建设的;2000万人从事家政工作(《中国家政服务企业近50万家从业人员达2000万人》,中国网),她们照顾着别人的孩子、别人的老人,却见不到自己的亲人。
  这是一个付出了巨大代价的群体。全国妇联发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根据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全国有农村流动儿童达3581万,在农村他们见不到父母,在城市他们享受不到公平的教育权利。
  阅读《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发现,报告中没有关于“农民工参加‘五险一金’的比例”的相关数据,有点匪夷所思。这个数据从2009年到2014年是有的。2015年报告中继续保留了“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数据,而签署劳动合同的打工者比例是逐年下降的。
  同样匪夷所思的是,在2009年这一栏中,42.8%的打工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只有7.6%的人有養老保险,只有21.8%的人有工伤保险。我们不禁要质疑,劳动合同里面到底写了啥?在这个事情上我有点儿发言权。当初为了撰写《中国新工人:文化与命运》中“工厂文化”的章节,我去工厂打工体验。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被派遣到苏州一家台资厂之前,劳务派遣公司和我签了劳动合同,名为“实习协议书”。填写的时候是在厂子大食堂的餐桌上,派遣公司工作人员横眉立目地吆喝着,指示我们什么地方填什么,然后让我们签字上交,整个过程的时间很短很短,我们不可能有时间阅读完协议书内容,阅读完也不一定理解,当然更谈不上是否同意里面的内容了。但是,我们必须填写并且上交,而且,我们只填一份,上交了之后我们手里是没有备份的。我当时跟着大家做着同样的事情,无论一个人懂不懂法律,在那样的没有地位和话语权的资本霸权气氛之下,任人摆布。我想,我的这个亲身经历应该可以解释上面的质疑了。我的确签了劳动合同,但这个劳动合同和我的权益没有任何关系,甚至还用来损害我的权益,因为我清晰地记得协议里有一条:“如果工作不满一年将扣除一个月工资。”也就是说,工人是否有劳动合同和是否进入国家社保体系不是一回事情。但是,这些是不会有人给工人解释的,也不屑于给工人解释,而且工人也没有任何地位和资格去询问任何问题。现在打工者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意义只是用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工人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没有发言权的,其实连发言的机会都没有。雇佣劳动合同这一个过程有两个层次的含义:其一,工人从宪法中的领导阶级变成了被雇佣的劳动力;其二,由于工人实际上失去了政治地位,因此在成为劳动力的过程中也是没有发言权的。工人在接受了作为被雇佣劳动力的现实情况下不仅无力影响合同内容,甚至无力维护合同中规定的有限权利。
  木匠手指被切掉以后
  2016年4月15日,北京某城边村一家家具厂。那天,在木工车间,老周在打线,老周的侄子抱着手跑过来,他的手指被立刨打掉了。大家立刻去立刨那里找手指,但是手指被打得粉碎,和木屑混在一起,连渣都找不到了,只能看到他走过的路上的一滴滴的血迹。那根被打得粉碎的手指,将会和木屑一起做成板材,做成高档别墅里的一个漂亮的柜子。老周的手指也少了一节,那是他20多岁的时候被机器打掉的。老周是湖北人,2010年带着儿子、侄子和外甥在这家家具厂包下了下料这个工序。第二天上班后,各种机器照常转动,工友们各自干着自己的活,老周正在用他那9根手指做着示范动作,手把手的教儿子怎样操作那台只停了半天的每年都会切掉至少一根手指的立刨机。在北京城边村和全国的无数小工厂里,工友上社保的比例几乎为零。老周承包了那个工序,老板可以很理直气壮地说这和他没有关系,如果想要得到赔偿只能通过打官司。
  表格中2014年数字的第三行,打工者中参加了工伤保险的人数只有26.2%。也就是说,对于大多数工友来说,如果受了工伤,手指被切掉了,因为没有工伤保险,他的治疗和赔偿都得不到保障。
  黑工厂拒不支付工资
  2015年5月到7月,29岁的王宇和父亲一起在北京通州区潞城镇某村的家具厂做木工。他们听信了老板“每人每月6000元工资加上200元饭补,工资按月发”的口头承诺。干了一个月,看到有几个以前给老板打工的工友前来讨要工资,老板就是不给,工友没有要到工资。王宇就边干活边向老板催要工资。这家工厂没有营业执照,王宇与老板也只是口头协议。父子俩给老板干了两个月,没拿到一分工资。老板曾让王宇叫了一些工友做贴皮和打磨的临时工,也欠2万多元没给。
  王宇去镇劳动监察大队申请调解,工作人员去厂里两次,老板对执法人员很客气,答应很快就支付,等执法人员一走就不认账了。王宇再找监察大队,被告知,调解无效他们也没有别的办法。王宇去区劳动监察大队,没有被受理,因为这是一家没有营业执照的黑工厂,区监察大队只受理企业的劳务纠纷。王宇只好去区法院告。他和工友拿到了老板写下的工资欠条,法院判老板欠债还钱,老板就是不还。王宇去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但工厂已搬去了河北,执行局无法跨省执行,只能眼看着老板逍遥法外。
  在北京和周边打工6年,王宇从来没有签过一次劳动合同。工人在找工作的时候完全没有资格和地位询问工厂是否有营业执照,更不可能要求老板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有人不信,可以自己来试试,看看能否在北京的城边村家具厂找到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这真不是觉悟高低和法律意识强弱的问题。
  劳动维权遭到报复
  2013年9月到2014年8月,40岁的贵州人老赵经历了为期一年的广州S厂工人维权过程,可以说是历尽了艰难险阻和酸甜苦辣。一年过去了,维权结果虽然不尽如人意,至少厂方同意在3年内为所有工人缴齐2002年以来的社保。按理说,一家正规企业,理应为所有员工缴纳社保,不按照法律缴纳就是违法,但是工人合理合法维权反而受到打压。开始的时候,老赵不是女工代表。后来,在第一批女工代表被解雇以后,老赵被大家推选出来。现在,维权结束了,老赵被厂方安排到一个清闲的岗位上,每周5天8小时。这样的岗位在工厂就是一种惩罚,因为工人的工资都是靠加班挣出来的,被剥夺了加班的机会就没有钱挣了。老赵因为是工人代表,而且申请了仲裁,所以厂方和老赵等二十多名申请仲裁的工人签了协议:3年内补缴2002年以来的社保,如果离职可以一次性补齐社保。老赵她们当初维权的意图是希望为全厂职工争取到一次性补缴。但是,大家心不齐,相信了厂方所说的苦衷:无法一下子拿出那么多钱。有人问老赵:“为了争取大伙的利益现在被打压,自己都挣不到工资了是否后悔?”老赵说:“我一点都不遗憾,我真的一点都不遗憾。我就是为了大家争一口气嘛。我家里有3个孩子,负担很重,如果继续这样打压我,让我挣不到加班费,我不知道是否可以撑下去。”
  反思
  老赵、王宇、老周的侄子,这些活生生的人构成了表格中的冷冰冰的数字。现实告诉工友,法律距离劳动权益的保护很遥远,但是,法律又是今天社会中可以保护工人权益的唯一合法途径。这个悲剧性的现实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严肃认真去面对和改变的。
  编辑:郑宾 3937581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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