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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促销是零售企业常用的竞争手段,促销方式的选择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也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本文通过对促销方式会计处理的比较分析,提出零售企业在采用不同促销方式的同时要注意正确的地进行会计处理,还要为企业进行适当的税收筹划。
【关键词】零售企业;促销方式;会计处理
1.典型促销方式的会计处理分析
江苏省张家港市是个新兴的港口城市,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零售行业也在日益发展。零售行业为了让自己的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纷纷采取各种促销活动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作为公司的财务人员,应该认真研究各种促销方式对企业的影响,进行正确会计处理,以期企业能更健康的发展。零售行业采取的促销方式主要有打折销售、降价销售、第二件半价、积分返利、返券销售、有奖销售、以旧换新、买物赠物,买几送几等,下面就返券销售、买物赠物进行分析对比。
1.1返券销售
返券销售在一些超市、商场会比较常见,是为了吸引消费者的二次消费。返券销售的特点是有时间性,一般会在特定的时间内,超过了这个时间段返券就会失去效用。
例[1]:第一人民商场在五一期间采用满500元送100元的现金券,现金券可以用来抵相应的购物款,现金券的使用时间是5月1日至6月15日。假设某顾客在5月1日购买了500元的商品,获得了100元的现金券,商品成本为150元。这样在现实的操作中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这位顾客在第一次消费时就直接使用了这张消费券:这种情况一般会出现以下两种会计处理方式:
(1)第一种处理方式:实现销售时,借:现金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41.88 应交税费—销项税额58.12;结转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 贷:库存商品150。
(2)第二种处理方式:实现销售时,借:现金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27.35 应交税费—销项税额72.65;结转成时,借:主营业务成本150 贷:库存商品150。
第二种情况:这位顾客在第二次消费时才使用本现金券,一般企业都会做以下会计处理:第一次消费实现销售时,借:现金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27.35 应交税费—销项税额72.65;结转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贷:库存商品150。
对于返券,一般不做会计处理,只做登记,待第二次消费使用时直接从备查簿中冲掉。
例[1]返券销售中第一种情况(1)的会计处理是按照实际收到的400元,作为收入来计税,这违背了国家的相关规定,逃避了一定的税务责任。返券销售中第一种情况(2)的会计处理是按照总共的商品销售额为500元作为收入,但是实际收到的现金只有400元,所以虚增了公司利润,不能正确反映本期间企业的财务成果。
例[1]返券销售第二种情况的会计处理根据权责发生制,这样的会计处理在一开始就虚增了企业利润,作为返利的现金券应该作为当期的费用,而第二次的消费直接冲掉记录而未作会计处理其实逃避了税务责任,同时成本未进行结转也同样虚增了利润。
1.2买物赠物
买物赠物在家电企业较为常见,具有地方特色的保意电器就经常采用这种促销方式,买空调送豆浆机。而买几送几在一些超级市场都可以看到,买一大瓶饮料送一小瓶,买2箱牛奶送一箱等。
例[2]保意电器的促销方式是:第一种促销方式--买空调送微波炉的活动,第二种促销方式--买空调送毯子的活动,这两个看似一样其实存在很大的差异。假设空调的价格是3000元,成本是1500元,微波炉的价格是300元,成本是120元,毯子的价格是200元,成本是80元。
第一种促销方式买空调送微波炉的活动做以下会计处理:销售实现时,借:现金 3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564.10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435.9;结转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1620贷:库存商品1620。
第二种促销方式买空调送毯子的活动做以下会计处理:销售实现时,借:现金 3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564.10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435.9;结转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1580贷:库存商品1580。
例[2]买物赠物、买几送几第一种情况的会计处理在税法上是认可的,买物赠物在法律上称为捆绑式销售。空调和微波炉同是保意电器的产品,所以只需要按照空调的销售价格来确定销售收入,并以此为基数计算销项税额,结转成本时是将空调和微波炉的成本相加,在开具发票的时候一定要注明捆绑式销售方案。
但是第二种促销方案却大不相同了。看似和第一种情况的促销方式,同样的会计处理,却是得不到法律认可的。因为税法规定的捆绑式销售一定要是本企业的同类产品,或者相近产品。空调和毯子不是同类型产品,而且电器店一般不会同时经销这两项产品,所以捆绑式销售不成立,应该算是赠品,赠品在税法中要“视同销售”,所以这样的会计处理又有了逃税现象。
2.典型促销方式会计处理的优化
2.1返券销售
根据前例[1],第一种情况(1)中销售的金额是500元,但是用券抵销了100元,如果按照例[1]中的400元为计税基数那就出现了逃税现象;第一种情况的(2)中实际是收到的金额是只有400元,但是却做了500元的现金,虚增了利润。
经过分析比较,应该做如下会计处理比较妥当。借:销售费用100借:现金400贷:主营业务收入427.35贷: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72.65。这样处理既使得纳税准确,又能正确的反应利润水平。
根据前例[1],第二种情况则是在一开始就没有做费用处理虚增了当期的利润,销售返券增加了企业的销售费用,但这笔费用是否会发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所以应增加一笔会计处理。借:销售费用100贷:预计负债 100;等使用该返券时,借:预计负债 100贷:主营业务收入83应交税费—销项税额17。最后再结转成本的会计处理。
2.2买物赠物
根据例[2]的第二种情况买空调送毯子不能作为捆绑式销售,赠送的毯子要视同销售,所以会计处理应当这样进行。借:现金3000借:销售费用200贷:主营业务收入 2735.04贷:应交税费—销项税额464.96。最后再结转成本的会计处理。
3.相关的控制措施
根据以上的案例我们不难发现,零售企业在现实的财务处理过程会存在很多的现实问题。如何使得这些问题得到更好地控制,作为国家立法机关以及企业内部要建立一个良好的监督体系,使得零售企业能够在遵守税法的同时健康持续地发展。
3.1国家立法控制
国家应该就零售企业促销方式的财务税务处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零售企业为了迎合社会发展,会不断设计出新的促销方案,我国的财政税务部门只有不断地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定,才能更好地监督控制零售企业的发展。
3.2社会公众监督
消费者是促销方案的直接参与者,有权在参与的过程中了解一些促销方案的实施过程,对于一些有疑惑的促销方式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3.3企业内部控制
零售企业在采取促销方案的时候,除了要分析促销方式所带来的利润收益外,更要做好相关的会计处理,依法纳税,让企业所有的促销方案都能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
4.结论
人们的消费观念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地多样化,在这样的背景下促进了零售企业的发展,促销方式的多样性满足了消费者的需要。从以上的案例中也不难看出有些企业在会计处理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所以不论国家还是社会公众以及企业本身要加强监督与控制,使得零售企业在法律范围内健康持续发展。 [科]
【参考文献】
[1]贺睿.零售企业各种优惠促销的财税处理.财会月刊,2011,(25).
[2]张优智.我国零售业的现状及发展对策.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01).
【关键词】零售企业;促销方式;会计处理
1.典型促销方式的会计处理分析
江苏省张家港市是个新兴的港口城市,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零售行业也在日益发展。零售行业为了让自己的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纷纷采取各种促销活动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作为公司的财务人员,应该认真研究各种促销方式对企业的影响,进行正确会计处理,以期企业能更健康的发展。零售行业采取的促销方式主要有打折销售、降价销售、第二件半价、积分返利、返券销售、有奖销售、以旧换新、买物赠物,买几送几等,下面就返券销售、买物赠物进行分析对比。
1.1返券销售
返券销售在一些超市、商场会比较常见,是为了吸引消费者的二次消费。返券销售的特点是有时间性,一般会在特定的时间内,超过了这个时间段返券就会失去效用。
例[1]:第一人民商场在五一期间采用满500元送100元的现金券,现金券可以用来抵相应的购物款,现金券的使用时间是5月1日至6月15日。假设某顾客在5月1日购买了500元的商品,获得了100元的现金券,商品成本为150元。这样在现实的操作中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这位顾客在第一次消费时就直接使用了这张消费券:这种情况一般会出现以下两种会计处理方式:
(1)第一种处理方式:实现销售时,借:现金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41.88 应交税费—销项税额58.12;结转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 贷:库存商品150。
(2)第二种处理方式:实现销售时,借:现金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27.35 应交税费—销项税额72.65;结转成时,借:主营业务成本150 贷:库存商品150。
第二种情况:这位顾客在第二次消费时才使用本现金券,一般企业都会做以下会计处理:第一次消费实现销售时,借:现金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27.35 应交税费—销项税额72.65;结转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贷:库存商品150。
对于返券,一般不做会计处理,只做登记,待第二次消费使用时直接从备查簿中冲掉。
例[1]返券销售中第一种情况(1)的会计处理是按照实际收到的400元,作为收入来计税,这违背了国家的相关规定,逃避了一定的税务责任。返券销售中第一种情况(2)的会计处理是按照总共的商品销售额为500元作为收入,但是实际收到的现金只有400元,所以虚增了公司利润,不能正确反映本期间企业的财务成果。
例[1]返券销售第二种情况的会计处理根据权责发生制,这样的会计处理在一开始就虚增了企业利润,作为返利的现金券应该作为当期的费用,而第二次的消费直接冲掉记录而未作会计处理其实逃避了税务责任,同时成本未进行结转也同样虚增了利润。
1.2买物赠物
买物赠物在家电企业较为常见,具有地方特色的保意电器就经常采用这种促销方式,买空调送豆浆机。而买几送几在一些超级市场都可以看到,买一大瓶饮料送一小瓶,买2箱牛奶送一箱等。
例[2]保意电器的促销方式是:第一种促销方式--买空调送微波炉的活动,第二种促销方式--买空调送毯子的活动,这两个看似一样其实存在很大的差异。假设空调的价格是3000元,成本是1500元,微波炉的价格是300元,成本是120元,毯子的价格是200元,成本是80元。
第一种促销方式买空调送微波炉的活动做以下会计处理:销售实现时,借:现金 3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564.10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435.9;结转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1620贷:库存商品1620。
第二种促销方式买空调送毯子的活动做以下会计处理:销售实现时,借:现金 3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564.10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435.9;结转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1580贷:库存商品1580。
例[2]买物赠物、买几送几第一种情况的会计处理在税法上是认可的,买物赠物在法律上称为捆绑式销售。空调和微波炉同是保意电器的产品,所以只需要按照空调的销售价格来确定销售收入,并以此为基数计算销项税额,结转成本时是将空调和微波炉的成本相加,在开具发票的时候一定要注明捆绑式销售方案。
但是第二种促销方案却大不相同了。看似和第一种情况的促销方式,同样的会计处理,却是得不到法律认可的。因为税法规定的捆绑式销售一定要是本企业的同类产品,或者相近产品。空调和毯子不是同类型产品,而且电器店一般不会同时经销这两项产品,所以捆绑式销售不成立,应该算是赠品,赠品在税法中要“视同销售”,所以这样的会计处理又有了逃税现象。
2.典型促销方式会计处理的优化
2.1返券销售
根据前例[1],第一种情况(1)中销售的金额是500元,但是用券抵销了100元,如果按照例[1]中的400元为计税基数那就出现了逃税现象;第一种情况的(2)中实际是收到的金额是只有400元,但是却做了500元的现金,虚增了利润。
经过分析比较,应该做如下会计处理比较妥当。借:销售费用100借:现金400贷:主营业务收入427.35贷: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72.65。这样处理既使得纳税准确,又能正确的反应利润水平。
根据前例[1],第二种情况则是在一开始就没有做费用处理虚增了当期的利润,销售返券增加了企业的销售费用,但这笔费用是否会发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所以应增加一笔会计处理。借:销售费用100贷:预计负债 100;等使用该返券时,借:预计负债 100贷:主营业务收入83应交税费—销项税额17。最后再结转成本的会计处理。
2.2买物赠物
根据例[2]的第二种情况买空调送毯子不能作为捆绑式销售,赠送的毯子要视同销售,所以会计处理应当这样进行。借:现金3000借:销售费用200贷:主营业务收入 2735.04贷:应交税费—销项税额464.96。最后再结转成本的会计处理。
3.相关的控制措施
根据以上的案例我们不难发现,零售企业在现实的财务处理过程会存在很多的现实问题。如何使得这些问题得到更好地控制,作为国家立法机关以及企业内部要建立一个良好的监督体系,使得零售企业能够在遵守税法的同时健康持续地发展。
3.1国家立法控制
国家应该就零售企业促销方式的财务税务处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零售企业为了迎合社会发展,会不断设计出新的促销方案,我国的财政税务部门只有不断地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定,才能更好地监督控制零售企业的发展。
3.2社会公众监督
消费者是促销方案的直接参与者,有权在参与的过程中了解一些促销方案的实施过程,对于一些有疑惑的促销方式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3.3企业内部控制
零售企业在采取促销方案的时候,除了要分析促销方式所带来的利润收益外,更要做好相关的会计处理,依法纳税,让企业所有的促销方案都能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
4.结论
人们的消费观念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地多样化,在这样的背景下促进了零售企业的发展,促销方式的多样性满足了消费者的需要。从以上的案例中也不难看出有些企业在会计处理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所以不论国家还是社会公众以及企业本身要加强监督与控制,使得零售企业在法律范围内健康持续发展。 [科]
【参考文献】
[1]贺睿.零售企业各种优惠促销的财税处理.财会月刊,2011,(25).
[2]张优智.我国零售业的现状及发展对策.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