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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2005年,有关区(市)人民政府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都市工业园(楼宇)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05〕20号),积极推进都市工业园(楼宇)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贡献。为促进都市型工业园快速发展,根据渝府发〔2005〕20号文件要求和标准,市人民政府认定以下12个都市工业园为市级都市工业园:重庆凰佳都市工业园重庆上桥都市工业园重庆梨树湾都市工业园重庆大堰都市工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