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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区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沪委[2014)811号)和《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松委发[2015]6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松江区交通委员会,为松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