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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和加强流域水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水利部关于流域机构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的要求,2003年7月4日淮委依法成立了淮委防汛抗旱监察支队。支队成立后,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防汛抗旱“两个转变”,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调度、依法防洪,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