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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积极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加强消费维权法治化建设,为消费维权监管执法提供有力保障,为经济发展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良好消费环境,构建职责清晰、社会共治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修改情况的汇报的审议,委员建议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