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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支持是多哈回合农业谈判三大支柱之一,2008年12月模式草案就农业国内支持的约束水平以及分层削减做出了新的规定。一方面,如果发达成员按照模式草案对国内支持水平进行实质性的削减,将为中国农业发展提供更好的国际环境;另一方面,模式草案对中国农业支持与补贴政策的直接影响有限。中国在逐步扩大农业补贴水平的过程中,应不断完善补贴结构,并恪守在WTO的农业国内支持承诺。